東北三省領導遭國際組織追查人權血債

610中央領導列入追查國際調查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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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曾妮報導/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近日發佈調查報告,公佈了李嵐清、羅幹等610中央級領導和黑龍江、遼寧、吉林三省省長、省委書記等23名省級官員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事實及證據,追查他們所欠下的人權血債。

13名610中央領導及23名東北三省領導被追究血債

被公佈事實及證據的610中央領導包括原國務院副總理、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李嵐清、中央政治局常委羅幹、原中央書記處書記丁關根、最高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國安部部長許永躍、中央610辦公室主任王茂林、公安部副部長劉京、610辦公室副主任袁隱、李東生、王曉翔、巡視員董聚法、副局長高曉東和中宣部部長劉雲山。

23名省級官員包括黑龍江省委書記宋法棠、副書記楊光洪、副省長王東華、省政法委書記唐憲強、原省委書記徐有芳,吉林省委書記王雲坤、副書記林炎志、王國發、蘇榮、

副省長楊慶才、610辦公室主任盧全振、副主任張明久、政法委書記王儒林、副省長魏敏學,遼寧省委書記聞世震、省長薄熙來、副書記張行湘、王唯眾、高級法院院長丁世法、政法委書記李峰、副書記宋善雲、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副主任張長順、李威。

所公佈的130多項事實證據主要來自中國官方媒體、政府工作報告、文件及海外民間獨立媒體。

黑龍江迫害致死案例高居全國之首

報告說,截至2003年12月1日,黑龍江被證實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為131名,居全國之首。黑龍江是全國鎮壓法輪功最嚴重的省份之一。鎮壓法輪功的領導機構主要是省委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及其常設辦事機構「610辦公室」。

公佈的證據顯示,省委書記宋法棠在任省長期間所作《政府工作報告》中,污蔑誹謗並佈置迫害法輪功的行動。

副書記楊光洪曾指揮銷毀法輪功出版物、在反法輪功展覽上發協污蔑和捏造性講話,到迫害最嚴重的萬家勞教所視察並直接參加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

今年3月被免職的原省委書記徐有芳自鎮壓開始就積極表態支持,親自佈置迫害。黑龍江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絕大部份死於他的任期,他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吉林省迫害致死人數居第二
截至2003年12月1日,吉林省被證實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為105名,居全國第二。

省委副書記林炎志在任期間,指揮並直接參與「轉化」法輪功學員,甚至直接指揮打人。這在省級官員中尚屬罕見。2001年,林炎志先後到四平市勞教所、松原市、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指揮和參與迫害。

省委副書記王國髮指揮了從2002年6月至2003年6月曆時一年的對全省法輪功學員的」教育轉化總體戰」,還直接到朝陽溝勞教所、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參與迫害。

遼寧省迫害致死人數居第四

截至2003年12月1日,遼寧省已證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為90人,居全國第四。

省委書記聞世震在鎮壓法輪功後,連續發表講話配合鎮壓;在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書面採訪稱法輪功是「邪教」後,亦立即聞聲配合,並在省委、省黨政會議和其他會議上佈置迫害法輪功。

省長薄熙來原任大連市長,在他的任期中,大連市成為全國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城市之一。薄熙來多次在會議上和報告中總結佈置迫害法輪功的工作。

「610辦公室」的成立是江澤民的個人意志

調查報告稱,1999年4月25日晚,江澤民就當日發生的法輪功群眾中南海和平請願,給政治局常委及其他領導寫信,第一次提出「共產黨要戰勝法輪功」。

6月7日,江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關於抓緊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的講話中,首次提到中共中央成立「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並指定了負責人。

三天後,即199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成立了「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下設立以成立時間命名的「610辦公室」。這比標誌著鎮壓正式開始的中共中央文件、民政部、公安部通告早40天。

按中共傳統,只有執掌實權的最高領導人才能這樣破壞黨的組織原則達到其目的。中共歷史上類似的例子有:1966年成立的中央文革領導小組;把胡耀邦免職的老人民主生活會和1989年六四武力鎮壓。

根據中共的傳統、江本人在黨內的地位、江和其他政治局常委在公開場合對法輪功態度的差別、江給政治局常委及其他領導的信和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講話,可以認定「610 辦公室」的成立完全是江個人的決定。

「610辦公室」是非法組織

報告說,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成立於2000年9月,比中央「610辦公室」成立晚一年多。二者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各級政府的「防範和處理X教問題辦公室」也和各級黨的「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 即「610辦公室」一樣,合署辦公並受黨的政法委領導。

中央和各級「610辦公室」成立的目的直接違反了憲法第36條。《憲法》第89條規定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佈決定和命令;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監察等工作。

中央「610辦公室」的成立未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批准,未得到國務院的任命;《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都沒有授權給中國共產黨及其任何附屬機構直接干預和運作政府行政的權力,因此,中共中央在行政上直接領導國務院「防範和處理X教問題辦公室」是非法的;各地「610辦公室」和其所掛靠的各級政法委對公檢法的領導同樣違反了憲法第126條、第128條、第131條和第133條關於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及不受干擾的規定,因而也是非法的。

多次成為被告

由於直接參與迫害,610辦公室或其責任人已多次在海外成為被告,除了江澤民在美國、比利時、德國、西班牙、台灣遭到起訴外,湖北省「610辦公室」第二號人物趙志飛、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李嵐清、副組長羅幹等人亦被起訴,羅幹在今年9月出訪歐洲四國期間創下了10天內四次在四個國家成為被告的記錄。趙志飛已被缺席審判為虐殺罪成立。

報告原文及證據清單鏈接:

http://www.upholdjustice.org/NEWS/610_25/2003-12/1070559766.html
http://www.upholdjustice.org/NEWS/610_25/2003-12/1070558555.html http://www.upholdjustice.org/NEWS/610_25/2003-12/1070558299.html
http://www.upholdjustice.org/NEWS/610_25/2003-12/1070556421.html(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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