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前青瓦台秘書室長朴智元涉嫌收賄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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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漢城十二日專電)於二○○○年實現歷史性南北韓峰會的幕後推手、南韓前總統金大中執政時期的大紅人、前青瓦台秘書室長朴智元,今天以收賄等罪名,被漢城地方法院刑事合議二十二部法官金相均宣判十二年有期徒刑,並追徵一百四十七億五千二百萬韓元的罰款。

判決書中指出,朴智元因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收賄,以及在南北韓峰會之前,對北韓秘密提供五億美元匯款過程中,涉嫌濫用職權及違反外匯管理法,認定所有被控訴事實均有罪而判刑並追徵罰款。

朴智元於擔任文化觀光部長官的二○○○年初,先後在新加坡、上海及北京,與北韓對南韓統戰機構朝鮮亞太和平委員會副委員長宋浩京秘密接觸,商定於同年六月由金大中總統親赴平壤,與北韓領導人金正日舉行歷史性南北韓峰會。

透過一九九八年以「南牛北送」啟開南北韓經合交流事業的「現代集團」創辦人鄭周永(已故)的接班人-五子鄭夢憲(已故)的穿針引線下,朴智元與宋浩京達成了歷史性協議。

為促使平壤接納漢城所建議兩韓峰會的要求,南韓提供五億美元作為峰會的代價,而在當時國家情報院長林東源、朴智元的後盾下,現代集團向南韓國內銀行貸款,並在政府當局協助下,於南北韓峰會前夕,將五億美元匯款至北韓當局的帳戶,終於促使對峙逾半個世紀的兩韓得以召開劃時代的峰會。

根據檢方指出,朴智元在透過現代集團秘密匯款北韓的過程中,並向現代集團索取了一百五十億韓元,因此,以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之收賄嫌疑,予以羈押起訴。日前的審判中,檢察官曾要求法官對朴智元求處二十年徒刑,並追徵一百四十七億五千二百萬韓元的罰款。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朴智元)身為權力核心實勢人物,利用影響力,向現代集團收取了一百五十億韓元,為了私利,透過金榮浣洗錢,並擁有絕大部份的黑錢,他卻矢口否認犯罪事實。朴智元的辯護律師蘇東基透露,初審臨頭出現的新證據,未能被進一步採證審理,實令人婉惜,將會上訴積極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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