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曾仁全:背離經濟規律的私有化道路(2)

曾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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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訊】以土地為本的民族,對土地的認識是特別濃厚的,在中國農民根深蒂固的思想裡,土地就是命根子,從土裡刨食才能生存。在土地租賃開發過程中,一方面是官員與商人的蜜月,另一面方是從城鎮到農村無數平民百姓淒慘的哀嚎聲。

一、 在城鎮,土地的利用和開發不規範,政府行為的背後是權錢交易,搬遷戶的權利普遍受到侵犯。

在發達的西方國家,土地批租有著嚴格的透明度,資本家開發土地都要嚴格的按程序辦理各種稅費手續。自九十年代的後期,我國的城鎮土地成了開發商們一夜暴富的捷徑,他們除了經營上投機取巧外,更主要的是在政策上鑽空子。

批給開發商或大財團個人修建旅館或是建造商品房,雖然有一系列的收費標準,如《土地使用費》《土地使用稅》、《土地出讓金》等名目繁多的達幾十個,開發商在興建商品房後,將這些費用都加進了銷售環節,然而,實際的交(稅)費卻是暗箱操作,只要打通了批租環節的管理人員,權錢交易的背後就是交的少的可憐的稅費,開發商大發橫財。轟動一時的周正毅案正是如此。

2003年5月28日,上海靜安區法院開庭審理被拆遷戶的訴訟案,二千一百五十九戶的代表沉俊生等六人,控告「靜安區政府指示房地局與周正毅勾結,侵犯剝奪他們回遷原居住地區的合法權益」。這些「東八地塊」的動遷戶反映,此地塊出讓給周正毅建商品樓時,區政府沒有收取高達三億元人民幣的土地出讓金。上海有關房屋拆遷的法規規定,發展商免除土地出讓金的法定條件,是必須保證拆遷基地上的原住戶回遷。但周正毅將二千多戶原住戶趕到上海邊遠郊區,剝奪了他們的財產和人身權利。在庭審期間,有近百拆遷戶舉行抗議活動,有人高舉橫幅:「還我人權,還我住房;司法不獨立,天下無公理。」五月三十日,這批動遷戶,聯名給胡錦濤和溫家寶寫信反映情況。受害民眾的激烈反應,是對官商勾結不滿的總爆發,也與北京調查劉金寶、周正毅問題的時間不謀而合。這些動遷戶的代表五十人已經在六月二十日到了北京,要向胡錦濤和溫家寶請願、向最高當局狀告上海的問題。

城鎮土地寸土寸金,土地的利用和開發成為權柄,誰掌握了土地的控制權,

審批權,誰就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錢財。因而,在官一任的「父母官」們,當政後都要在城區改造上大做文章,對老城區的住戶採取了「法治加污治」等各種最為卑鄙無恥的手段,有的地區對住戶斷電斷水,有的劣令住戶上班人員「停崗」搬遷,不搬遷不准上班,有的甚至動用推土機切斷道路、推倒民房。全國大小城鎮在進行房屋搬遷中,強迫搬遷已是司空見慣,被迫無奈的搬遷戶自然是「斗」不過強權機關,據有關數據顯示,全國因搬遷補貼不合理而自殺示威案件達1500宗,在天安門橋上跳橋的殘疾人張國強、在天安門附近自殺未遂的張理積,南京搬遷戶翁標等,都是用自己的血肉之軀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暴力抗爭更是層出不窮,北京、上海、河南、武漢處處皆是。

在近幾年的時間裏,大小城鎮舊城區的改造中,老城轟然倒塌,新建的花花綠綠的建築向城郊伸延,然而,這是剝奪了無數的搬遷戶的利益開發的,從有權批租的部門到開發商,從開發商到收取稅費的管理部門,每一個環節都缺少透明度和公開性;搬遷戶利益受到侵犯的情況下,是開發商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得到土地後的合法化,官商勾結的後果,是搬遷戶不合法的反抗——採取圍攻縣市政府、抗議示威等。

開發商租賃土地開發後,國家愈來愈失去了控制權,寸土寸金的土地在資本家手裡游刃有餘,大發橫財,背離經濟規律的私有化道路的代價是:少數私營者成為資本家越來越富有,多數百姓越來越貧窮。兩極分化越來越明顯。

二、 在農村,土地被地方官員廉價租賃,無田種的農民越來越多,新興的「地主」都是與官方「連姻」的結果。

由於「政策好了」,地方官員與農村幹部都有了土地的租賃權,在短短的兩三年時間裏,農村幹部大肆將土地、湖泊、堰堂低價租給有錢人經營,租賃的錢財供於維持本屆官員的揮霍。

開發商租賃土地後,將良田裡的莊稼和生長多年的果樹亂坎濫伐,據CCTV「焦點訪談」2003年6月23日報導,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未經任何批准」徵用了農民土地790畝租賃給個人開發使用,「為了征地順利,當地還動用了推土機等非常手段。」大量的成熟果園被強行坎伐,無助的農民望著被坎伐的果樹林只能哀歎。當地官員得到「開發土地」的錢用於哪裏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則根本就沒有發到被佔到土地的村民手裡,而是村裡留用了。這筆錢中的近百萬元用於修建了一座氣勢不凡的廟宇,村裡還用補償費蓋起了小別墅對外賣。」官方的報導雖然輕描淡寫,但是,通過輕描淡寫後面的租賃土地使用權,這裡面有多少藏污納垢的內幕?

焦點訪談在6月27又報導,「從1997年起,浙江義烏市有關部門越權將該市附近青巖劉村、宗塘、樊村等地上千畝土地通過劃整為零、分批報送的方式劃給歷史長河渡假風景區開發有限公司,用於搞仿古建築群「歷史長河風景園」的開發。這一做法直接違反了國家關於嚴禁新上仿古城項目、對佔用農田的高檔別墅也要停止審批的規定。」「房地產開發公司所搞的「歷史長河風景園」實際上是一個以犧牲農民的利益為代價、明為搞風景區建設實為炒地皮的項目。該項目自從批准下來之後,多年來遲遲沒有開發致使土地荒蕪,在遭到當地村民強烈反對以後被迫停止下來,然而當地農民也未獲得補償,生活比較困難。」 記者的評述最後不得不承認:「義烏市當地政府部門違規出讓土地上一些國家產業政策禁止的項目,給一些人利用這些項目圈地牟利提供了可乘之機,結果是農民利益得不到補償,土地常年荒蕪,政府部門希望通過上項目發展經濟的初衷也落空,而直接受損的首先是農民。」

通過CCTV慾蓋彌彰的報導,人們不難看出,土地的控制者與土地的租賃者,是以發展經濟為目的還是計得利益的驅動?「私有」給開發商後,土地的作用反而嚴重的浪費掉了。

無奈的農民又能到哪裏討個「說法」?他們只能用生命、用肉體實行非理性的抗爭。據新華網報導, 12月11日上午,漯河市源匯區石槽趙村一些村民因對拆遷工作不滿,與當地城建人員發生糾紛。10時50分左右,部份村民就近擁上鐵路,正遇一列火車開來,因此地處於彎道,瞭望距離不夠,人員躲閃不及,有8人被火車氣浪沖倒,4人死亡,死亡中三男一女,包括一名公安;另有7人受傷,包括源匯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孔宏偉在內,其中兩人性命垂危。但新華網的報導沒有說明村民抗議的具體原因。

由此我們得出結論,土地租賃給個人、土地私有化後,是犧牲無數的城鎮居民和農民的利益為代價,從城市到農村,擁有土地開發權的開發商,有的並沒有按照發展經濟的正常軌道開發利用土地,有的通過土地大鑽國家政策的空子投機取巧了。不完善的土地私有化,永遠是一個沉重的話題。

2003年12月28日於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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