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省法輪功訴墨市政廳歧視

法庭辯論結束 結果近期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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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曾妮墨爾本報導/12月2日,維省法輪大法協會就墨爾本市政廳拒絕其參加今年3月的Moomba遊行一事訴墨市市政廳歧視一案,在維省民事及行政法庭(VCAT)舉行了聽證會。法官在聽取了雙方律師的法庭陳辭後宣佈,他將於近期,很可能是聖誕之前公佈裁決結果,如果裁決有利於法輪大法協會,他們將有時間為下年的Moomba遊行作準備。

這是法輪大法協會與墨市市政廳第二次對簿公堂。今年3月,維省法輪大法協會曾於Moomba遊行前三天緊急要求法庭下達臨時強制令,要求墨爾本市政廳允許法輪大法參加遊行,後因技術原因未獲通過。因此該次雙方法庭辯論的焦點集中於技術細節,即墨市市政廳與法輪大法協會之間的關係能否被維省平等機會法(Equal Opportunity Act)所涵蓋。

法輪大法協會指控,墨市市政廳因其批評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而將其排除於Moomba遊行之外的作法是非法的,違反了維省平等機會法。他們要求墨市市政廳就此進行道歉,並同意其參加明年的Moomba遊行。

原告方共有三名證人出庭作證,被告方證人未出庭。市政廳方律師在得知法輪大法協會放棄了為準備Moomba遊行而花費的一萬三千餘元的經濟賠償要求後,放棄了對原告方證人提問。原定三天的法庭辯論提前於一天之內結束。

被告方律師指出,市政廳阻止Moomba遊行的行為不能被維省平等機會法(Equal Opportunity Act)所涵蓋,法輪大法若要贏得這場官司,必須修改維省的法律。

不過她承認,市政廳將法輪大法排除於Moomba遊行之外「毫無疑問是一種不能接受的行為」。

代表法輪大法協會出庭的律師是Holding Redlich律師事務所的大律師(Senior council)博羅斯汀(Herman Borenstein)。Holding Redlich律師事務所今年早些時候曾免費代理維省法輪大法協會訴維省華聯會歧視案並取得成功。華聯會當庭承諾在今後五年內允許法輪大法協會參加由其組織的新年活動。

此次Holding Redlich律師事務所仍出於公共利益(on a pro bono basis)免費代理法輪大法協會。原告方律師布朗(Luke Brown)在休庭後評論道,他認為墨市市政廳將法輪大法排除於Moomba遊行之外的行為令人吃驚,他對市政廳方律師在法庭上作出的讓步感到意外。他相信法輪大法協會極有可能得到一項有利的裁決。

此次聽證會的法官仍是今年3月雙方對簿公堂時的法官博曼(John Bowman)。在那次聽證會後,博曼法官曾當庭宣判:

「我看了詳盡展示遊行計劃的彩色照片。遊行看起來具有無與倫比的吸引力。它極好地與(Moomba)遊行和慶典所要表達的主題相吻合。它是文化。它不是政治。

「人們會認為,這樣一個的展示——一個隊伍中有真善忍旗幟的展示——恰恰是墨爾本市政廳在今天的混亂時代中應該大加鼓勵的。」「不難得到這樣的印象:確有某種程度的對於申請者的歧視存在。只是歧視的原因令人深思。」

律師布朗(Luke Brown)與法輪大法協會出庭證人交談(大紀元攝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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