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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眾積欠健保費可望一筆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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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6日訊】台灣行政院今天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凡屬於經濟特殊困難民眾,過去積欠的健保費與滯納金可望一筆勾銷,同時也將對非經濟困難因素欠費民眾,加強催收。

據中央社2月26日報導,行政院今天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草案經立法院修正通過後,凡屬於經濟特殊困難三萬一千名民眾,過去積欠的十一億多健保費與滯納金的欠費可望一筆勾銷;至於十萬二千名屬經濟困難民眾的二十七億多的欠費,則延長緩繳期限到四十八個月。

行政院衛生署長涂醒哲在院會後記者會指出,由於全民健保屬於強制性保險,因此以往衛生署的催繳較為嚴苛,外界也有所批評。近年因為經濟不景氣,常有中斷投保事情發生,也有少數民眾因為經濟因素從未辦理投保,以致全民健保投保率一直停留在百分之九十七點多,無法真正達到全民投保。

衛生署所提的「全民健保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第三十條第一項加計利息的規定,並將應徵滯納金比率下修二分之一。第八十七條增修條文則使欠費勾銷或暫緩催繳得到法源依據。

這項修正草案獲得通過之後,三萬一千名自健保開辦即未加保或中斷投保達五年以上,被列為經濟特殊困難的民眾,所積欠的保費與滯納金十一點二三億元,可望一筆勾銷;另十萬二千名被為列經濟困難民眾欠費二十七點二七億元,如果在修正案施行日一年內加保,得延長緩繳期限到四十八個月。

涂醒哲表示,為顧及社會公平性,衛生署將對非經濟困難因素欠費民眾,加強催收;同時對未納保者也加強輔導納保。(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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