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遊動廣告車四處停占停車位無法可罰

人氣: 1
【字號】    
   標籤: tags: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4月15日訊】台北市議員黃珊珊今天在議會召開記者會提出數張房屋銷售廣告車的照片,她說,這些車多停在停車格上,要求市府依法管理這些遊動廣告車,以免影響市容觀瞻又占去民眾停車位。與會市府的停管處、監理處、環保局均表示,未涉及車體變造或者不是廢棄車輛,無明確法令可罰款懲處。

據中央社4月15日報導,黃珊珊今天在議會召開「遊動廣告車隨處可見!交通局放任不管?」記者會,會中張貼數張各地推銷新建完成的新屋銷售廣告車體照片,每一張照片都顯示車子在左、右、後方加上廣告看板;而且都是停在合法的停車格上。

黃珊珊指出,這些遊動廣告車充斥街頭,影響市容觀瞻是不爭的事實,更占去民眾許多停車位;而且除了遊動廣告車之外,還有遊動娃娃車、行動咖啡館是否也無法可管,並且還可以在國父紀念館等地方舉辦大行活動時被充份使用。

市府交通局監理處表示,遊動廣告車的規範是交通局交辦的業務,民國八十九年起辦了二千一百二十五件;但是法令沒有明確的處罰依據,通常都是拖到拖吊場,車主領車時,必須拆掉廣告物,恢復車體原貌;至於娃娃車與行動咖啡館則涉及是否變造車體,變造車體的話,則必須經過認證,領有執照。黃珊珊說,若無變造車體,是否也無法可罰?監理處未否認。停車管理處則說,若是無牌的廢棄車,則會查報請環保局處理;遊動廣告車則必須貼有「台北市政府交通局遊動廣告物許可證」,否則拖到拖吊場處理。環保局表示,會請轄區清潔隊處理廢棄車輛。黃珊珊無奈的說,所以都是無法可罰、可管。
(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