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無確定病例 請民眾認清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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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4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二十六日電)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沒有所謂「SARS確定病例」,世衛公布的病例都是「可能病例」,因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還有待了解。患者符合高燒攝氏三十八度以上、咳嗽或呼吸困難、肺炎、曾前往感染區或接觸SARS病人或分泌物,就會被列入「可能病例」。

至於「疑似病例」的全球定義是:發高燒超過三十八度、咳嗽或呼吸困難、發病前十天內曾與診斷為SARS的個案有密切接觸、或曾直接接觸SARS患者的分泌物或體液、或到過或去過SARS感染區。

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的資料顯示,在台灣,如果病患有無法解釋的呼吸道疾患導致死亡,解剖報告顯示未知原因引起的呼吸窘迫症候群病理變化,也可以列為「疑似病例」。

和平醫院院內感染事件,衛生署SARS專家委員會要求醫師問診時,一定要問病人是否與和平醫院有關,如果曾前往和平醫院,或接觸和平醫院的人員,而且又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時,即使未曾經前往感染區,仍可列入「疑似病例」。

專家並認為,除發燒與呼吸道症狀外,SARS的疑似症狀還可能伴隨其他症狀,包括:頭痛、肌肉僵直、食慾不振、倦怠、意識紊亂、皮疹及腹瀉。

當SARS「疑似病例」經胸部X光檢驗,出現肺炎病變,或是有呼吸窘迫情形,或另有明確的檢驗證據,則會成為「可能病例」。至於醫師如果只是懷疑病人好像得SARS,但是問診不清楚、缺乏檢驗證據時,只能向衛生機關通報列為「通報病例」,等待疫情調查及病例審查後,分類到「疑似病例」、「可能病例」,未完成審核者列為「待審病例」或「未決病例」,一旦發現有證據證明病例不是感染SARS時,則列入「排除病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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