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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交通罰則無論加重減輕安全是最大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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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4日報導】交通違規罰單專題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十五日電)陳水扁總統強調交通違規處罰不能引發民怨,交通部近幾年一直檢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多半是加重處罰,最近也開始檢討減輕罰則,交通部強調,無論加重或減輕罰則,安全是交通修法最大的考量。

近幾年交通部幾乎年年檢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多半著重在重大違規的加重處分,例如酒醉駕車、超速、超載等,最近連續發生小貨車衝撞交通部及計程車衝撞警察局後,交通罰單引發民怨成為爭議話題,日前交通部與警政署在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報中,達成共識,除了重罰外,也重新檢討部分交通違規行為可以減輕罰責。

交通部長林陵三強調,無論是加重處罰或減輕罰則,安全都是最大考量,所有立法或修法方向,都是要保護駕駛人及用路人,對重大違規行為,不能輕易放寬處罰,但部分對交通安全影響不大的違規處罰,的確有檢討空間。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指出,這幾年酒醉駕車罰款不斷調高,最近一次修法通過是在民國九十年六月一日,從原本新台幣六千元到一萬二千元,提高為一萬五千元到六萬元,同時也一併修正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照的期限,道安會認為,每一次酒醉駕車罰款提高,都是經歷過慘痛的酒醉駕車肇事案件,而從實際成果來看,也只有透過重罰制度,才能有效遏止重大交通違規。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晉源說,根據警方執法統計,去年九月一日起,嚴格執行酒醉駕車取締後,每個月酒醉駕車違規件數下降了百分之四十到百分之五十,死亡率下降百分之二十,受傷人數下降百分之三十,顯示重罰成效非常好。

又例如砂石車超載自從採取累進處罰後,違規案件下降了百分之九十,死亡及受傷人數也都下降了百分之二十以上。

陳晉源說,對有成效的重罰,即使有人不滿,交通部會繼續堅持,這也是保護更多駕駛人及用路人最好的方法,至於部分被民眾詬病的交通違規處罰,交通部也已開始從違規行為的危險差異做檢討。

例如,目前紅燈違規右轉及左轉的最高罰款都是新台幣一千八百元到三千六百元,交通部初步檢討發現,紅燈違規右轉對交通安全造成的危險性沒有紅燈左轉大,建議紅燈違規右轉的罰則減半。

又例如汽車超越停等線遭處罰,有駕駛人並非有意,常覺無辜受罰,交通部日前檢討時,有人認為如果不嚴格執行,會侵犯行人的使用道路的權利,但有人認為,可以經由警方對民眾教育的方式,取代開罰單,目前交通部還未做出結論。

而各縣市設置的測速照相器是否適當,各地方道路速限是否合理等問題,交通部也已促各縣市政府檢討,陳晉源指出,像中山高從台北市重慶北路交流道下來進入市區道路時設有測速照相器,一年收入高達新台幣一億元,因從高速公路進入市區道路時,速度變換比較容易疏忽,台北市政府應檢討這個路段的肇事情形,如果並不是很嚴重,測速照相的設置就有待商榷。

交通部也決定對各縣市政府可以自行劃設的交通標線、標誌適度督導,例如禁止停車的紅線區是否劃設過當等。有關民眾懷疑各地方政府都希望透過警方多開罰單增加地方財源,交通部的立場是建議警方將開罰單與獎金制度脫勾,獎金的給予應從取締品質上考量,而非以取締件數做依據,因為經由法令教育民眾遵守交通安全才是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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