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公憤:成都冷血公安害死3歲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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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5日訊】亞洲時報淼野6月24日報道﹐四川成都一名在家活活餓死的3歲幼女,近日成為繼轟動一時的孫志剛後,網上最熱烈的痛斥警察冷血執法議題。

與孫志剛案稍有不同的是上級部門反應。廣州警方在孫案後大念”不動地咒”,而成都警方則馬上行動,案情披露後數小時內拘捕瀆職警員。

據《成都商報》上周日(22日)報道,6月21晚,成都市青白江區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慘劇。多日前,一名3歲幼女被吸毒母親鎖在家中,母親一去不回,直到21晚鄰居聞到屍臭報警,當地警方破門而入才發現小女孩已活活餓死在臥室門後。

故事本來到這裏就應該結束了,但周一《成都商報》記者追蹤採訪的結果出人意外–這位母親並未死在外面,也不是有心要致孩子於死地,她本月4日把孩子鎖在家後到離青白江十多公里外的成都市金堂縣盜竊並吸毒,結果被公安抓了,被送往戒毒所了。

據記者查知,當時這個3歲幼女的母親李桂芳曾跪地哭求公安,說她家中還獨自鎖著3歲幼女,哀求對方讓她回家把孩子放出來交給其他親友她再回來投案,但警察不許,也未想辦法核實李的話,也懶得給李的當地派出所打電話(當地派出所熟知李家情況),亦不通知李的家人(李有兩姐一兄)。於是3歲孩子就這樣被所有的人”遺忘”在家 中。在這大熱的天裏,沒水喝沒食物吃沒人理睬,也沒有人想起她。於是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悄悄地死了,慘絕人寰。孫志剛案件剛剛過去,還屍骨未寒,又出現釀成慘劇。

根據中國國務院1995年頒佈的《強制戒毒辦法》第5條規定,對需要送入強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以下簡稱戒毒人員)實施強制戒毒,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強制戒毒決定書應當於戒毒人員入所前交給本人。強制戒毒決定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日內通知戒毒人員的家屬、所在單位和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成都警方完全無視這一規定,他們的冷漠執法和知法枉法釀成一個3歲的無辜生命活活的給餓死!

一位網民說,”我是一個母親,我相信一個母親即使深受毒害,當她毒癮過後也一樣是有良知的,既然她在被捕之後跪地哭求,希望警察能夠幫助她解救孩子,她就仍然是一個合格的母親!”還有人說:”看罷此文,心如刀鉸,淚流滿面。”人民的公僕”,天大的笑話。人性哪里去了?還能算是人嗎?吸毒、盜竊就是不被當人看的理由?就是殺人犯也有自已合法的權利。這樣的警察、這樣的權力機制,這樣的社會……,我出奇的憤怒。”

孫志剛案在公眾的強烈的呼聲和憤怒中做出了一個並不是十分圓滿的了結,中央政府廢止了原來的《收容遣送辦法》,並頒佈了新的《救助管理辦法》;然而中國的公安似乎並沒有吸收教訓,近日,深圳、北京等地均出現執法者暴力執法案件。公檢法系統的黑暗已經讓很多民眾井噴出憤怒,接二連三的事件已經在預示著,中國的公檢法是到了要全面整治的時候。

據成都方面的最新消息,成都市公安局長李建看到有關小女孩餓死的全部報道後迅速採取行動。周一下午,所有涉案警察全部因涉嫌玩忽職守被抓。具體人員個數名字不清楚,周二晚上公安局要發通稿交代。(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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