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要求延後 23 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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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六日電)對於香港政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做出三項修訂,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認為,有關的修訂仍然不足夠,而且定義範圍太狹窄,建議政府應延後提交立法會進行二讀。

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今早會見新聞行政人員協會的代表,聽取他們對廿三條立法新修訂的意見。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陳淑薇會後表示,政府對國安條例草案作出的三項修訂,是進步及正面回應公眾訴求,但在「披露受保護資料」條文中,限制了新聞界只有在四種情況下才可提出「以公眾利益為抗辯理由」。她認為,有關的定義範圍太過狹窄,公眾利益的解釋不應設下限制。

陳淑薇建議政府,延後二讀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讓立法會和公眾有更多時間討論條文,而政府也可多作解釋,不應急於在七月九日恢復二讀。

另外,明報總編輯張健波表示,政府提出修訂國安條例草案讓步太少,很多市民不明白政府為何堅持在七月九日立法,所以應該把草案延後三至六個月。

為了回應五十萬香港市民於七月一日上街遊行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訴求,港府昨天宣布對國安條例三項具爭議性的條文作出大幅修訂,包括取消本地組織從屬中央禁制組織的有關條款;加入公眾利益作為非法披露官方機密資料的抗辯理由;以及警方須得法庭搜令,方可入屋搜查。

但由於當局仍堅持如期於七月九日在立法會二讀國安條例草案,引起發起大遊行的四十五個民間團體的反對,他們號召市民於九日到立法會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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