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進入結構性失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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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中興╱專題報導 7月份失業率「帳面上」雖未創新高,但若經還原政府干預效果,將短期政策造成的統計干擾因素剔除後,則7月份失業率極可能已再創新高;顯示失業問題的基本面並未改善,台灣面對的是「結構性失業」,而非短期「循環性失業」。但台灣失業率「超4、破5」已有2年多,卻未見因應結構性失業之長期政策。

 最新出爐的7月份失業率為5.16%,若加進目前正受政府「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之僱用的失業人口,則在抽樣誤差範圍之內,7月份真正失業率可能已再破歷史最高紀錄5.35%;主計處第4局副局長陳金城對這項說法表示認同,且坦承國內失業情勢並未改善。

 從台灣經濟發展史角度來看,第10次景氣環循在90年10月份落底,隨即展開第11次景氣循環擴張期。從90年11月算起,至今已歷經22個月,至今國內經濟成長率已由前次景氣循環收縮期單季(90年第3季)創下負成長4.42%,到91年第3季已彈升到正成長4.77%,今年全年經濟成長率仍可望達3.81%。

台灣經濟顯然早已脫離景氣環循收縮期,但何以失業率在同期間卻與經濟成長率呈現背道而馳,絲毫不見好轉跡象?顯示台灣現階段失業問題並非因經濟成長暫時停滯所產生的短期「循環性失業」,而是因產業結構調整造成的「結構性失業」。

 自台灣失業率在91年1月突破4%以來,政府針對失業問題所端出的解決方案,包括「200億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方案」、「500億擴大公共建設方案」,前者由政府出錢僱用失業者每人半年為限,後者則是1年期公共建設預算,希望因此刺激僱用,但2者均屬短期措施,700億元的「有效期」頂多1年。

 台灣失業問題與香港雷同,都是勞力密集製造業與低附加價值服務業大量被中國取代,因此短期措施的意義僅能針對那些長期失業者提供短期的人道支援,無法協助失業者重返職場。當初推出短期僱用政策是希望政府暫時出面提供僱用,待景氣好轉時,僱用自然增加,使失業者重返職場。但時至今日,景氣已見回春,股市自谷底翻升千點,但從失業率統計的還原結果來看,當初政府假設景氣好轉時僱用自然增加的假設似乎並不存在。

 我們在意的並非目前的失業率是否下降,而是政府是否拿對藥方!至少到目前為止,真正可解決中高齡、低技術勞工失業問題的長期方案仍付之闕如。

 舉個簡單例子,「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自79年接續「獎勵投資條例」以來,其基本精神並無多大更改,仍是集中政策資源,誘導產業朝「資本密集」、「技術密集」發展;就最初立法的環境背景來看,當時台灣產業正出現第1波出走,透過政策誘導產業走向技術升級,的確符合當時環境需求。但至今來看,台灣主流電子業早已打入國際資訊、通訊產業供應鏈,不斷設法技術升級已成競爭的必備條件,但促產條例之政策方向仍為技術升級導向,已引來批評「獨厚高科技」。

 促產條例當年初立法時,國內失業率長期在2%以下,幾乎達到充分就業狀態,就業在當時根本不成問題。但目前失業率維持在5%以上成為常態,大量失業者造成社會問題、降低消費,進而阻礙經濟成長動力。消除失業應是目前財經政策的核心價值,但素有「產業憲法」美譽的促產條例,至今卻仍未見以「促進就業」為目的修正條文出現。

 再看美國,在柯林頓執政末期,美國社會同樣出現結構性失業,美國政府因此在1998年時,訂定「勞動力投資法」,進行人力資本投資。

 這項立法主要精神為授權各州及地區成立「地方勞動力投資委員會」,自行根據各地區之產業特性及發展需要進行勞動力改造,各地勞動力投資委員會必須延聘由當地企業家擔任主席,將當地勞力訓練成貼近地方產業所需要的人力特質。

 再看台灣目前的狀況,人口老化問題日益嚴重,但老人照護責任目前卻落在外勞手中,雖然經建會提出「照顧服務產業發展方案」,但從前任主委陳博志卸任前到現在,照顧服務產業仍得不到執政高層重視。

 發展本土照顧服務產業最基本困難,在於本國居家服務員必須與進口的低成本「外勞」相對抗,如果要普及本國居家服務員,必然得大幅提高補助標準,目前這項補助1年僅花掉政府不到6億元補貼,所謂「績效不彰」其實與投入補助金額規模有直接關係。

 與其投入700億元只收1年的抑制失業之效,何不多花點心力,用在規劃長期照護系統,透過制度來創造國人就業機會,早有學者為國內長期社區照護制度作過用心規劃,甚至連財務規劃都有腹案,一切就看執政者有沒有決心將錢花在刀口上而已。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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