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監獄刑具逾二百 犯人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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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4日訊】 黑龍江是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最嚴重的省份,其中哈爾濱又是黑龍江之首。資料顯示,黑龍江省已知的139名死難法輪功學員中,哈爾濱學員有24人。

據明慧網今日報導,在哈爾濱的監獄、勞教所、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派出所等多處關押場所,長時間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不法警員用各種酷刑殘害他們。據萬家勞教所一獄警公開稱,該所使用的刑具逾二百種。

消息說,哈爾濱監獄中,一些能將人致殘致死的酷刑普遍被用在法輪功學員身上。以下是幾種典型的酷刑刑例:

一、扣地環:地環是固定在水泥地上的鐵環;把人用手銬雙手背銬或一上一下後背斜銬,然後直接扣在地上的環上,使人蹲站不能、躺臥不下、無法活動,長時間折磨,人將殘廢。

二、上繩:把人雙臂背後用繩子反覆勒,用繩子勒上固定到最大極限,用繩勒上30-40分鐘,然後,突然放開令腫脹不過血處迅速回血,使人如萬蟻啄心,極痛苦。如上繩超過40分鐘人會失去知覺,神經壞死,致殘。

三、鐵床:也叫死人床,把人各活動部份長期固定在鐵床上不能活動、或五馬分屍吊掛在鐵床上,令各關節抻到極限,非常痛苦,同時電擊。

四、上大掛:用手銬雙手背銬,提銬吊起,只有腳尖略沾地,長時間吊掛,並在吊掛時用電警棍,電擊臉、嘴、腋窩、手心、腳心、乳房、陰部等處。

五、灌食:對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野蠻灌食。被灌食者在生命垂危時,脈搏微弱、心率竭力的情況下,還把人固定在死人床上,用開口器把嘴撐開,長時間插管灌食的是辣椒水、濃鹽水,芥末油,導致人死亡。

明慧網今天這則消息說,每次動刑都把被害人的嘴用黃膠帶粘住,不讓出聲。其他殘害法輪功學員的方法還有:坐老虎凳、竹籤釘手指、蹲小號,以及長時間不讓睡覺,長時間餓、凍、不讓上廁所,犯人群毆,長時間的罰站,長時間的跪、蹶、蹲、坐、跑步等各種體罰與精神折磨。

參與迫害的人員除警察和醫護等公職人員之外、最主要的直接執行者是“勞教犯”、“獄內服刑犯”及“戒毒犯”三種犯罪人員。獄方常以減刑為誘餌,獎勵、唆使、指揮這三種人員對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精神與肉體迫害。

在獄警的親自安排下,三種罪犯人員隨意使用警具,如電警棍、手捧、手銬、腳鐐、警繩等,對不放棄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隨時進行刑罰,成為事實上的第二警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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