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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期限到 吳憶樺「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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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福男、鮑建信、何天立、黃忠榮╱綜合報導〕台巴混血男童吳憶樺昨天在高雄地方法院交付監護權的最後期限,上演失蹤記,大批守候的媒體無法與其家人取得聯繫,直至傍晚其嬸嬸李素華返回家中,向媒體記者說明帶吳憶樺到高市逛街散心,晚上將夜宿台南市舅舅家,今天上午十時將召開記者會。

高雄地院將等收到吳童外祖母羅莎女士遞狀後,可能在黃曆新年過後,採取強制交付、處予罰金或拘提管收等行動。

外交部官員昨天表示,這件跨國官司在司法判決以前,行政協助部分由外交部負責,但在司法判決確定後,相關的行政程序都是由法院在執行,外交部完全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及相關的行政程序執行。

此外,由十幾個兒童及青少年團體組成的「兒童權益連線」昨天呼籲公權力應該儘早介入協助個案,才不會出現司法部門只在乎程序正義,而漠視兒童人權、忽略兒童利益的情形。

吳憶樺跨國監護權官司案,業經最高法院判決憶樺外祖母羅莎女士勝訴確定後,去年十二月底,高雄地院民事執行處法官廖正雄曾寄發自動履行通知書,要求吳童叔父吳火眼在廿天內,主動交出吳童,昨天是期限最後一天。

昨天上午七時許,吳憶樺隨嬸嬸李素華出門後行蹤成謎,由於吳家大門深鎖,大批媒體記者在茄萣鄉大街小巷趴趴走,四處向街坊鄰居探詢有無看到吳憶樺,街頭巷尾因此議論紛紛,轄區茄萣分駐所管區員警也即時向上級單位回報「找不到吳憶樺本人」。

中午時分,李素華曾經打電話給鄰居,詢問家中情形,並向媒體告知,只是帶憶樺前往高雄市百貨公司散散心,晚上就會返回茄萣住處。

下午五時許,李素華竟自己騎著機車返家,她表示,由於這陣子吳憶樺一想到將被強制回巴西一事,情緒十分緊張、焦慮,因此上午她帶著吳憶樺到高市逛百貨公司散散心,下午則帶他前往台南市的舅舅家玩,憶樺要求晚上夜宿舅舅家,她便順從其心願。

李素華表示,今天學校的休業式,吳憶樺將不會出席參加,今天將由立委林益世陪同召開記者說明會,希望能有讓憶樺留在台灣的最後一線希望,至於吳家即將面臨未自動交付監護權的罰金處分,李素華表示,吳家已有心理準備。

承辦法官廖正雄表示,法院在收到羅莎女士要求吳火眼交付吳童訴狀後,才會有進一步的動作,包括依照強制執行法規定,處予三萬元到三十萬元罰金、派人到吳家強制交付,甚至拘提管收等都有可能。

法院通知書 吳家未簽收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吳憶樺的叔父吳火眼委任律師吳秋麗昨表示,院方要求吳家交付吳憶樺的自動履行通知書,吳火眼並未簽收,現已退回院方,他們將以送達不合法,向法院聲請異議。

律師吳秋麗表示,吳家並未強行留住憶樺,只要羅莎女士親自到台灣,接憶樺回巴西,吳家不會反對,但如今卻委由憶樺毫不認識的巴西駐台商務辦事處人員接人,對憶樺而言,會造成心理傷害和壓力。

律師吳秋麗說,吳家並求羅莎女士做承諾,一旦憶樺返回巴西定居後,羅莎無法照顧他,或者憶樺根本無法適應當地生活環境,羅莎應立即把他送回台灣,吳家仍然願意照顧憶樺。

她說,高雄縣茄萣鄉吳火眼和親戚住處共有五間房屋,卻使用一個門牌號碼,高雄地院去年十二月底送達自動履行通知書,是由吳家親戚簽收後,發現不對,已退還郵局送回法院,但承辦法官則認為送達合法。

她又說,吳火眼實際上並未收到自動履行通知書,院方若到吳家強行帶走憶樺,吳家將以送達不合法,向高雄地院聲請異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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