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使“貪官年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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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日訊】2002年中國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不滿35歲的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案件7331人、瀆職案件2820人,分別占全年38022人的19.28%、9677人的29.14%。2003年這兩個比例依然居高不下。全國的職務犯罪呈現出年輕化趨勢。

  人民網1月2日刊登了署名傅一河的評論文章。文章指出全國的職務犯罪呈現出年輕化趨勢,並分析原因有四:

一、耳濡目染
未入官場便明白,頭上烏紗自始至終捏在領導手中,什麽時候給你,什麽時候也可以罷你,於是唯馬首是瞻;再發現“腐敗”結成一個“圈”,圈子裏的人“利益均沾,榮辱與共”。而反腐職能部門“老好人當家”。一立案,便被“說情風”,“重金公關”,等八般武藝所征服,再不聽話就被就叫停、換人。這一類活生生的“讀物”潛移默化,豁然開朗,“貪功”“更上一層樓”。

二、政治信仰缺失
大貪官胡長清曾對移居國外的兒子說:“總有一天中國會不行的”,“有兩個國籍,將來就有餘地了。”爲此全家都辦了化名身分證和因私出國的護照。已被槍決的北京電子動力公司經理兼黨委書記陳銘有“肺腑之言”:“在地球爆炸之前,不可能實現共産主義。”山東泰安原市委書記胡建學私下說:“走社會主義道路沒有出路。”“河北第一秘”的李真則想得更遠:“與其一旦江山易手,自己萬事皆空,不如權力在握之時及早做經濟準備。”於是,“政治是虛的,理想是遠的,權力是硬的,票子是實的;(要)去掉虛的,扔掉遠的,抓住硬的,撈到實的。”“理想理想,有利就想;前途前途,有錢就圖”。

三、制度問題。“我們的制度就是吸引人才去做官。”

有“位”才有“爲” ,年輕幹部的“大爲”,便是保住“官位”。有了官位便有了與之俱來的一切:票子,車子、房子、美女、出國考察等等如影隨形。往上爬,是要搞“交易”,甚至是要搞“鬥爭”的,一旦捲進政治漩渦就別想退下來,只好一條道走到黑,甚至鋌而走險。有一句話:“給一頂帽子,害一個科學家。”有的博士、碩士主動追求走仕途,這比被動接受安排更可怕。高官顯,高官險。幾人看見後一面?

有一種“伯樂”別具慧眼——提拔年輕人,首先是看這個人有沒有後臺。通過提拔幹部編織自己的關係網,把提拔下屬當作他往上爬的梯子。而且他提拔的幹部,是“人才”更是“奴才”。他的話就是“聖旨”,不能越出他畫的圈。違者被打得一佛出竅,二佛升天。有這種霸道官員,更多的人懷才不遇,報國(報單位)無門。

  四、民衆監督缺乏

任何一項制度欲行之有效,沒有民衆的參與,百姓的監督,其生命力決難持久。官方鼓勵民衆參與,不能只是擺出一個姿態,關鍵是要拿出一個可以操作的具體規則。例如表達民意的渠道,官員什麽樣的“錯”該由民衆來認定,如果民衆認定某人該“下”怎麽個下法。如果最終“解釋權”還是在領導,決定權還是領導一句話說了算,那還不是脫了褲子放屁多此一舉?近年來花樣翻新的“改革新政”便有這種“嫌疑”。湖南、成都推出的“幹部辭職制度”真正“兌現”了多少?什麽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這樣“禁令”那樣“不准”,會不會是在“耍把戲”?再看看眼下一些地方熱熱鬧鬧的領導幹部“公推公選”,只要認真考察就不難發現,又是一種“官場秀”——某地“縣長推薦人選”,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年齡在45歲以下,在該市擔任副處級以上職務兩年以上,結果僅有89人夠條件。這種“官選官”,離公平、民主的要求遠著呢。

  文章總結說,“貪官年輕化”趨勢,根本原因還是幹部選拔、管理制度政策存在著漏洞。抓貪官,殺貪官,“雙開”、“三講”,要同時並舉,更要修補産生貪官的制度。幹部不搞終身制,要搞引咎辭職,要由百姓打分評定,要實行淘汰,淘汰後空缺的崗位再通過公選程式來補充。官員有進有退、能上能下,又有任期框著,這就好辦了。只要民衆能夠真正拿捏住官員的“命脈”,還怕官員不爲百姓幹好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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