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夫走深淵 原揚州女副市長索賄1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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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日訊】揚州市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戎文鳳,自1991年至2001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113次賄賂,共計人民幣116萬多元。日前遭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沒收財產人民幣50萬元。在公安局任領導職務的的丈夫晏學高也因犯包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

  據中新網1月3日報導,1994年,戎文鳳經由其子戎飛認識北京某酒店李姓總經理,戎文鳳多次為李某及其親友謀取利益。1998年8月,戎文鳳以其子戎飛要買房為名向李某“借款”50萬元。李某當即將50萬元的轉賬支票送給戎飛購房。害怕出事的戎文鳳於2000年6月補了一張借條給李某。事後,這筆錢並沒有歸還給李某。其子戎飛說,彼此雙方都默認這50萬是支持我購房的。李某也證實,戎文鳳是市長,這是變相地向他要錢。

  揚州市審計局及揚州市司法局都是戎文鳳的分管單位,揚州市審計局局長從1998年至2000年期間,先後12次以協審獎名義送給戎文鳳1.98萬元。2000年下半年揚州市司法局因為解決編制、統一著裝等問題都需要經費。於是該局局花費6900元為戎文鳳購買了一套內衣,請其幫忙解決經費問題。上級收受了下級的獎金就是承諾了這種請托,而這種承諾應視為為下級謀取利益。這就具備了賄賂的一般屬性,形成了權錢交易。

   戎文鳳的丈夫晏學高原在揚州市新城區公安分局擔任政委,對於妻子利用職務之便,知法犯法收受賄賂不僅沒有加以阻止,反而推波助瀾,和妻子聯手唱雙簧。

   戎文鳳曾幫忙高郵中聯大廈經理王某解決公司貸款及子女就業問題。晏學高夫妻兩以喬遷之名,要求王某為他們置辦傢俱。王某先後送上將價值2.38萬元貴傢俱和空調一台,另外還獻上5000元的賀禮。

  高郵某廠宋姓廠長以老友的身份多次透過晏學高請戎文鳳減免電費,為籌謝戎文鳳,宋某先後請晏學高將2.2萬元轉交給戎文鳳。@(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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