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立:不合理的制度 不公平的選舉

李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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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0日訊】九月十二日香港第三屆立法會選舉,香港人再次締造歷史,投票率高達55.63%,比老牌民主國家美國大選還要高,向全世界彰顯了香港人的成熟理智和民主意識,給了北京那些貶低「香港是經濟城市」,「香港人不具備普選條件」的無知共幹一記響亮的耳光。

對於這次選舉過程的報導,選情的分析以及新一屆立法會的政治動向,香港報章包括貴刋在內都已發表了許多詳實的評論文章,本文僅就香港目前的選舉制度發表評論如下,供廣大讀者指正:

一,「功能組別選舉」是個假民主的怪胎。

這次立法會選舉,北京共幹形容說是香港有史以來最民主的選舉,言下之意,北大人容許將地區直選議席由上屆24席增至本屆30席已經是對香港人的浩蕩皇恩,但是,他們極力維持的「功能組別選舉」仍然佔全體立法會議席一半的30席。並且在四月份「人大釋法」強橫地否決O七O八雙普選的時候,滿頇地規定今後立法會選舉議席分配不變,毫不羞恥地以「循序不進」取代向全世界莊嚴宣佈過的「循序漸進」,企圖以「功能組別選舉」這個假民主的怪胎來阻擋香港的民主步伐。那麼,就讓我們看看這個所謂「功能組別選舉」到底是什麼東西?

接近180萬人投票選舉30名地區直選議員,每個當選議員平均要取得將近6萬選票;而另外30個「功能組別選舉」議席裏面,只有9個界別使用一人一票的選舉方式,其餘21個界別竟然以公司、商會或工會作為投票單位。更有甚者,30個「功能組別」裏竟然有11個組別是只有一個人報名參選而自動當選的,幾乎佔全體立法會議席的1/5,這不能不說是世界級的選舉笑話!餘下的19個功能組別選舉,只有10多萬人投票,一些組別只有幾百人投票選舉,其中有4個當選議員得票竟然少於3OO票,最少的一個只得到267票便已當選,比董建華的800人小圈子選舉還不如。這10多萬特殊選民有權決定立法會一半的議席,並且每人同時擁有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兩張選票,成為了選舉中的特權階層,豈不是對參加地區直選的近180萬人的一個極大的侮辱?北京共幹和董建華以及香港的土共有何面目奢談「公平、公正」!

再看看「功能組別選舉」的參選人是如何對待界別利益和社會利益的:為了寵絡選民,不少功能組別參選人在競選時打出的政綱,不惜犧牲社會公眾利益以滿足小圈子界別利益。比如法律界有候選人提出恢復樓宇買賣律師費劃一收費,而這種劃一收費,正是因為公認有違市場競爭,且對進行中小樓宇買賣的低下階層不公平而取消的。還有候選人提出徵收樓宇買賣律師附加費,作為律師公會賠償基金,支付因某些同行疏忽責任造成客戶損失時的賠償費,律師出錯為何要客戶集體負擔賠償?又比如保險界有候選人提出買保險可以扣稅,如果各行各業的商業活動都可以扣稅,請問政府稅收從何而來?如此等等,都是以損害全體香港人的社會利益,滿足小圈子界別利益為前提的。立法會不是工會、商會和專業協會。我們做為一個選民有權要問:為什麼要為這些敢於赤裸裸的損害公眾利益的人建造一條進入立法會的特殊渠道?這樣的「功能組別選舉」對全體香港人的公眾利益有何好處?

北京共幹堅持保留「功能組別選舉」的藉口是「保持均衡參與」,其實,這只是與世界民主潮流,甚至是與現代社會生活完全脫節的井蛙之見。眾所週知,隨著社會的文明進步,民眾的專業知識日益廣泛和多元化,各種社會功能之間的融合和協調日趨增加,選民的文明素質日益提高,在全民普選中選出具有各行各業專業知識的人才毫不困難,西方民主國家的全民普選証實了這一點。

二,「比例代表制」是北京對付民主派的法寶。

根據港府的公告,所謂「比例代表制」是以候選人名單為單位參選,多於一人的名單由參選人自行按優先次序排列,每張名單按所得選票取得議席,餘下的議席將依次分配給獲最大選票餘額的名單。這種選舉方法,在西方國家極為罕見。在香港,則是在97年回歸後北京一手扶植的「臨時立法會」炮製出來的,當時因為民主派杯葛臨時立法會,才得以有機會通過。

這種選舉制度,是一種打著「公平、公正」旗號,專門為得票率較低、而又能夠通過嚴密的組織實行「配票」的單一派別的一方,不公正地獲得較得票率多的議席而設計的。它逼使得票率較高、但是派別較多,組織鬆散難以「配票」的一方浪費極大的票源,從而取得遠比得票率少得多的議席。可見這種選舉制度貌似公平,實質上極不公平,我們有理由懷疑這是北京針對香港的實際情況度身訂造的陰謀。

讓我們看看這次選舉的結果:港島區楊森、李柱銘名單得票131,788,比馬力、蔡素玉名單的74,659票多出近倍,結果是各得兩席。楊李名單兩人均以「足額票數」59,016票當選,結果多出了13,756票全部作廢,浪費了大量的票源;而馬蔡名單僅馬力以「足額票數」當選,蔡素玉僅得15,643餘額票即已經當選。楊李和餘若薇、何秀蘭兩張名單共得205,632票,平均每人得51,408票,比馬力和蔡素玉平均得票多出14,078票,但是結果卻是蔡素玉當選,而何秀蘭落選。如果楊李和余何合作一張名單,則何秀蘭當選,而蔡素玉落選。可見這種選舉制度明顯有利於單一派別的一方。

再看看全香港的情況,泛民主派得票率62.44%,但是卻只得到60席中的25席,只佔41.67%,兩者極不相稱。又比如,號稱立法會第二大黨的自由黨,擁有10個議席,總共才獲得118,997票,還不及「鄭大班」和「長毛」兩個人的選票多。這裏除了因為「功能組別選舉」沖淡了地區直選的結果之外,「比例代表制」的傾向性不容忽視。

為何大家都用同一種選舉制度,會對其中一方不公平呢?原因就在於在這種選舉制度下,當選議員的得票差距極大。他們之中有一些是以「足額票數」當選的,這個「足額票數」就是該區的有效票數除以該區的議席數,全港5個選區,從56,923到61,572票數不等,屬於高票當選。而另外一部分當選議員則是「最大餘額」當選的,換言之則是「非足額票數」當選,其中得餘額票最少的當選議員,僅得15,643票(蔡素玉),兩者相差懸殊。如果一方以「足額票數」當選的議員多,而另一方以「非足額票數」當選的議員多,選舉結果就明顯對前者不公平。

在地區直選中全部足額票數 (即第一輪) 當選的16人當中,泛民主派共佔10人,而民建聯、工聯會僅佔4人。在非足額票數(即第二輪)當選的14人當中,泛民主派佔8人,而民建聯、工聯會佔5人。但是在這14個人當中,票數最多,即接近「足額票數」的當選人,都是泛民主派成員。比如:梁國雄60,925票,李華明56,408票、梁家傑56,19票……;而最少票者,大多是民建聯、工聯會。比如:蔡素玉15,643票、李國英33,862票……。如此一來,一出一進,此消彼長,泛民主派和民建聯、工聯會雙雙所得的票數和所得的議席就不成比例了。 如果採用「多議席單票制」結果就會完全不同。比如,港島選區要從16個候選人中選出6人,選票列出全部16個候選人名單,每張選票可選其中6人,少於或等於6人者有效,超過6人者無效。依照港島區今次的選票分佈,則肯定何秀蘭當選而蔡素玉落選。這是世界上公認的最直接最準確反映民意的選舉方法,在香港卻被棄置不用,裏面肯定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祕密。

為什麼在同樣的民意基礎上,同樣的選票分配上,會有不同的結果呢?從此,不是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目前香港的的選舉制度是否科學?是否公平?是否合理?

因此,筆者認為,在本屆立法會選舉之前,泛民主派沒有充分認識到原來的選舉制度的不科學,不公平和不合理,沒有在立法會裏對「比例代表制」質疑,已經犯了大錯,對不起廣大支持他們的選民。如果有可能和必要,在爭取到全面普選之前,首先應該在立法會裏提出動議,將「比例代表制」改為較為合理的「多議席單票制」,讓選舉反映民意,為香港的民主發展掃除北京設置的障礙。

(筆者註:該文略有刪節刋載於香港「爭鳴」雜誌04年10月號,此處是全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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