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燒賬」大案6年不破 淄博市某些領導涉嫌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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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5日訊】(中國輿論監督網李新德報導)近日,記者接到山東淄博市燃料總公司廣大職工的投訴稱:他們原公司總經理亓建華在被宣佈免職的當夜,將公司的賬薄燒燬,職工們向市委、市政府和司法機關舉報後,亓建華四處揚言:我的父親原來是市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書記鄒大民是我的老上級,副市長吳明君是我的老同學,你們能把我怎麼樣!

2004年10月5日,記者來到淄博對此案進行調查。

調離:財務檔案被燒

1998年10月23日晚上,淄博市燃料總公司辦公樓四層會議室一片漆黑, 128名在崗、下崗和離退休職工手持蠟燭,自發地召開職工大會。他們高唱《國際歌》,作出了罷免公司總經理亓建華的決定。

10月26日,燃料總公司召開黨委擴大會,立即向上級黨委匯報。3天後,淄博市委市政府派出市紀委、組織部、財貿部、市總工會、物資局黨委等五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

12 月9日上午,任總經理12年的亓建華被免職,由張繼銀接任法人代表,當天夜裡,辦公樓裡有專人值班,此人恰恰在晚上10點多擅離職守。當時,財務室已被查封一個多月,任何人不得入內。財務室有三扇門,防盜門鑰匙孔裡塞滿了釘子,鑰匙打不開;第二扇門後有檔案櫃,擋的死死的;第三扇門是用鐵皮包裹的木門,這門有鎖,恰恰沒鎖上,只靠幾個釘子牽著,鐵皮被人掀開,釘子被起出,犯罪嫌疑人就是從這扇門進去的。

12月10日凌晨3點半,值班人員發現起火報案。派出所的干警和新上任的法人代表張繼銀兩人趕到現場時,財務室濃煙瀰漫,火還在燃燒,干警趕緊救火,讓張提水來。火撲滅後,干警要求嚴格保護現場。

據干警說,財務檔案室裡有十多個檔案櫃,只有兩個是撬開的,其他檔案櫃或是沒鎖,或用鑰匙打開。財務室人員的抽屜全被撬開,抽屜裡保存的會議記錄、調賬記錄均被燒,財務人員個人的工作記錄也被人有選擇性地撕下燒燬。兩本空白的增值稅發票或被燒燬,或丟失。奇怪的是,價值5700元的兩件皮衣、個人存折、部份現金等並未丟失;就在灰燼旁邊的計算機、電腦椅、易燃的太空被、辦公桌上凌亂的紙張都保存完好,並未點燃。

12月28日、29日,濟南審計事物所清理了財務室被燒燬的現場資料後認為,從損壞資料不難看出作案人員對內情非常瞭解。例如個人的筆記本被部份撕毀焚燒,1998年費用賬大部份被燒燬,應收賬款帳簿毀壞嚴重,部份收據被整本撕毀燒掉,在建工程憑證燒燬,部份憑證缺少等。此案為蓄意燒燬財務檔案資料,情節嚴重,影響惡劣,財務室亂到了不能再亂的地步,公款私存,小金庫……甚麼問題都有,我干了十幾年的審計工作,從沒見過這麼亂的賬。從這點上說,犯罪嫌疑人燒賬是必然的,如果不燒賬,其罪責難逃。


職工:心中有桿稱

對燒帳一事,職工們都有基本一致的看法。

職工A說:「作案人必然和財務檔案有直接的關係,就為了是銷毀罪證,犯罪嫌疑人的圈子必然很小,燒賬顯然是鋌而走險,但作案人還是選擇了燒賬。」

職工B說:「這案子是『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著』。燒燬財務資料的選擇性很強,甚麼該燒、甚麼可以不燒,作案人很清楚。

職工C說:我們始終想不通,為甚麼就沒人查他。發生燒賬的案子已經快兩年了,到今天就是沒破,檢察院也沒立案。」

公安:為何光打雷不下雨

在燒賬的第二天,派出所的孫洪亮警長在公司召開的黨員和中層幹部會上通報案情時說:「這不是一起盜竊案、也不是一起縱火案,而是一起犯罪嫌疑人毀滅證據案,但犯罪的動機目前還不清楚。我們一定要抓緊破案,給大家一個說法。」然而,此言一出,孫洪亮很快就從破案組裡消失了。

市物資局黨委向市委書記閻啟俊匯報此案時,閻書記說:「燃料總公司的燒賬案件是市委『三講』教育督察的兩大案件之一。公安部門必須抓緊破案,決不能讓犯罪份子逍遙法外!」

1999年5月,市政法委一位負責人兩次找張繼銀談話,說:你反映的情況我看了,閻書記也看了,這個案子已經列入市委『三講』要解決的兩大督察案件之一。我迅速和公安局聯繫,要求他們儘快破案,但要講科學,不能操之過急,要給一些時間。

淄博市分管公安的副市長陳家金說:破案是關鍵,破案是解決燃料總公司問題的牛鼻子,當務之急是破案。案子一破,燃料總公司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刑警支隊伊若健隊長曾明確表態說:「燃料總公司燒賬是個大案子,燒賬就是燒錢!

區公安分局的一位負責人對此案也有截然不同的看法:燃料總公司的燒賬案,算甚麼大案子,不過就是燒了幾張紙,根本不能立案。案發第二天,燃料總公司新上任的經理和書記二人曾兩次提醒區公安分局的破案人員,不要破壞現場。但區公安分局的辦案人員卻安排公司的原財務室人員清理自己的東西,這給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偵破此案造成許多困難。 燒賬事件出現6天後,在市有關領導的直接過問下,市公安局才組成專案組,負責此案的偵破工作。

由於此案丟失了空白的增值稅發票,案情嚴重,為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張繼銀要求向稅務部門報案。燒賬的第二天,派出所的報案人員說:「你們不必去稅務局了,還是由我們向稅務局匯報吧。」後來,據瞭解,稅務局對此仍然不清楚。

檢察院:為何有案不辦

案發當天,派出所的干警對張繼銀說:此案不僅僅是燒賬的問題,這裡面肯定有經濟犯罪,你們應該馬上找市檢察院來,一起破案。」張繼銀等三名領導立即趕到市檢察院舉報中心報案,接待人員很重視,做了詳細的記錄,並說,要請示領導。接待人請示領導回來後說:「經過研究,我們對你們賬簿被燒非常同情,對你們的心情也非常理解,但是我們不能去,不能介入,因為『出師無名』。前一階段,我們也收到了許多舉報亓某的材料,但現在線索不清晰,一直沒有立案,因此,我們不能介入。

2002年1月18日,燃料公司向市檢察院舉報:原財務處副處長曲某分別在1998年的4月16、4月27、5月6日從公司拿走支票3次,都把公款轉入其丈夫的帳戶,當檢察院找其核對時,她的回答前後矛盾,其口供已被檢察院反貪局記錄在案。

公司會計杜某存在涉嫌貪污15元公款問題,而杜某對反貪局稱15萬已經上交公司,但公司的現金帳簿上根本沒有記載。這時杜某又告訴反貪局說,自己入的是賬外賬【小金庫】。當公司要求反貪局徹底的查清小金庫的資金走向時,反貪局至今也沒有查辦。

2001年的秋天,在金龍賓館的飯桌上,當有人向市檢察院反貪局的某科長介紹說,這兩位是燃料公司的領導,這位科長隨即說道:你們公司我太熟了,舉報亓建華的信有一大摞子,但這個案子我們不能辦,是上面壓著不讓辦,怕拔出蘿蔔帶出泥啊。此後不久,這位同情燃料公司遭遇的某科長榮升至反貪局副局長,也參加了此案的偵查,但已經變成了另一副面孔。

某報記者在市公安局採訪時,一位副支隊長說:我們的任務僅僅是圍繞燒賬破案,目標是找到燒賬的人。至於大量國有資產流失,這不是我們的偵察範圍,這應該由檢察院立案。據我所知,檢察院並沒有針對亓建華立案,他們不立案,我們也沒有辦法。

「蛀蟲」:用低劣手段把企業「掏空」

淄博市燃料總公司成立於1950年,是國有中型一檔物資企業,在冊職工283人,年均銷售額在一億元以上,年均利潤在400萬元左右,國有資產1.66億元。曾獲省級、市級的各種榮譽170多個。

1998年8月,亓建華夥同親友以及公司分管財務的副經理等人用燃料公司的資金在淄博開發區註冊資金50萬元,開辦了一家通川燃料公司,並購買了兩部汽車、一部裝載機、六部手機。對職工說是民營企業,但實際上企業的性質是「國有經濟。」亓建華和分管財務副經理的親友入股,如此這般,亓建華在通川公司的角色不言自明。

而此時, 職工們已經3個月沒發工資了。

早在1993年4月到5月,亓建華就背著公司以開發房地產為名,3次向大連經濟開發區匯款500萬元。其中,只有130萬元是以燃料總公司的名義匯出的,其他款項都以總公司下屬部門的名義匯出,而這些單位並不是獨立法人,沒有銀行帳戶。匯款採用的辦法是,臨時開戶,款項匯出後再撤戶,以「貸款」的名義匯出。這筆巨款打了水漂,有去無回。針對這起詐騙案,大連市檢察院反貪局給淄博市中級法院的公函已經挑明,此案中有犯罪問題:「因大連市經濟開發區信歐實業公司原總經理孫俊范經濟犯罪,我院已於1995年11月立案。原1993年5月9日華威公司及淄博燃料總公司、工商行張店銀豐公司、大連信歐公司之間的 『協議書』中,擔保方信歐公司的公章是假公章;『孫俊范』的簽字也是假的。且原1996年7月15日『還款協議書』中的信歐公司公章也是假的,1995年末,信歐公司的公章已由反貪局責成專人保管。該借款,據初步掌握的證據,已涉嫌犯罪問題。」

還有,燃料總公司每年要用上百萬元的「業務費」,職工誰也不知道這錢哪兒去了… …

燒帳案:誰當了罪犯的保護傘

亓建華曾在職工大會上公開說:「你們不是要告我嗎?如果不署名,檢查機關根本就不受理;如果署名,你們的上告信都會轉到我手裡,凡是簽名告狀的人,看我今後怎樣一個一個地收拾你們!」有兩位職工曾向上級有關部門舉報了總經理,分別收到了恐嚇信:「你在燃料公司還是夾著尾巴老實點,不然,收拾你的老婆孩子!別看你現在鬧得歡,就怕拉清單!」

1998年12月9日,總經理亓建華調離燃料總公司,新上任的法人代表張繼銀接手時,燃料總公司的帳目上只剩下63萬元了。當時,必須支付的款項還有94萬元,實際虧空31萬元,1.66億元的國有資產到底流失了多少,直到現在,誰也說不清楚。

在採訪期間,燃料公司的職工們眼含著熱淚對記者說:我們先後向市委及司法機關舉報了51次,請求破案,公安局說「無證據」,檢察院前期說「無經濟犯罪證據」,後期說「工作忙」壓案不辦,就是證據確鑿的舉報,而且有賬可查的案件他們也頂著不辦。2002年7月5日,我們63名職工打著橫幅標語到市委常委樓上訪,工人們在舉報材料中將亓建華所說的和副市長吳明君、副書記鄒大民的關係也作了說明,但卻沒有人出來對此進行解釋。

這也許能解釋為甚麼在亓建華離任、張繼銀上任的當天夜裡發生了「燒帳」事件,至今未破的原因吧。

記者將上述文章分別發給了山東省委書記張高麗和淄博市委辦公室,並留下了聯繫電話,同時約定一星期內給予答覆。據淄博市燃料公司來電告訴,張高麗書記已經批轉給山東省檢察院,而淄博市委沒有任何回音。

註:歡迎各媒體前往淄博市對此案進行採訪!

聯繫電話:0533-2115292 手機:13953353697
聯繫人:王先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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