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初SARS迄今才開出第一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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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淳良北京16日電)北京市宣武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近日依據中國的「傳染病防治法」和「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對中國疾病控制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因實驗室內感染造成北京、安徽SARS傳播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兩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中國有關官員說,今年4月,在北京、安徽發生的SARS疫情源於實驗室內感染,是由於中國疾控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實驗室安全管理不善,執行規章制度不力,技術人員違規操作,造成實驗室污染和工作人員感染,導致SARS在社會傳播,造成數人發病,一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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