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葉國柱案開審 被告律師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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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海彥香港報導)   因申請組織9-18萬名上訪人員遊行遭到逮捕的北京著名維權人士葉國柱被控“尋舋滋事”一案,星期六在北京東城區法院開庭進行公開審理。葉國柱的辯護律師表示,盡管在法庭上沒有看到證明葉國柱犯有“尋舋滋事”行為的證據,但相信葉國柱會被判有罪。 葉國柱“尋舋滋事”一案原定星期四審理,但推遲到星期六上午9點25分開庭。據本台記者了解,控方在法庭上就葉國柱“尋舋滋事”罪提供的“犯罪行為”證據中,不包括直接導致葉國柱被逮捕的事實,也就是他今年9月提出申請組織9-18萬人大遊行一事。

*上訪是尋舋滋事?*

控方通過播放錄像及聽取公安派出所提供證詞、證言,向法庭展示葉國柱三個具體“尋舋滋事行為”的證據,包括他曾在王府井想出賣身體器官、到使館區上訪以及到最高人民檢察院門口去上訪。

隨後,葉國柱本人對控方證據提出了置疑和反駁,辯護律師也做了無罪辯護。

*庭審安排三大怪*

葉國柱的律師高智晟介紹說,他感覺到這次庭審有一些特殊的地方。

他說:“我自己覺得有這麼幾個特別的因素,應該說是特別的現像吧。第一是庭審安排的星期六,這是我在律師生涯中遇到的第一次。第二點是,葉國柱的兒子葉明君,開庭前我在法院門口看到他,他也跟我打了招呼,也進行了溝通。但是,最終在旁聽席上沒有看到葉家的親屬,包括葉國柱的兒子。這是一個很出乎人意料的安排。第三個是,庭審的旁聽席上,數了一下,總共有十八個旁聽座位,大概有十三到十四位由便衣警察 和法官來佔據著。”

*形式較公正,決策在庭外*

高智晟律師稱,庭審從形式上看還是比較公正,但結果可能不是法庭能控制的。

他說:“今天的庭審表面形式上看,還是比較公正,形式上法院這一方該做到的還是基本做到了。他們充分地給了葉國柱以及他的辯護人發言的時間和機會,就是說,依法保障了這一點。庭審僅僅是一個過程而已。

“我們認為,葉國柱被治罪,從他被關進監獄的那一剎那起,有關利益集團已經決定了葉國柱的命運。繼續開庭審理的可能性不大,可能要擇日宣判。

*利益集團決定被告命運*

高智晟律師說:“在庭審當中,我有這麼一段話:就是被告人最終將被治罪,無論被告人的行為客觀真實和法律的真實如何,無論其說些什麼、做些什麼,他將被投入監獄。其將被投入監獄的命運不是由他的行為和中國刑法來決定的,在一定程度上也不是由今天主持庭審的法院來決定的,是由攫奪他財產的那些利益集團來決定的。”

*民本無罪,上訪其罪*

高智晟強調,控方出示的證據只證明葉國柱有上訪行為,但上訪是受憲法保護的公民權利。

他說:“指控犯罪就一項,是‘尋舋滋事’。控方他形式上還是拿了一些所謂的證據,但是這些證據有一些很大的特點,第一就是,所有這些葉國柱所謂構成犯罪的證據材料都是由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來提供的,都是他們的職務行為。這是本案庭審的最大特點。

“第二個特點是,由於這些出證的單位,他們不了解中國刑法對於‘尋舋滋事’構成的有關條件。所以,他們對葉國柱所有行為的證明,僅僅證明瞭他有和平上訪的過程,而沒有犯罪的事實過程。

*法律允許和平上訪*

高智晟說:“在庭審中,我也提到了,公訴人的苦惱在哪裡,就是說,如果中國刑法直接規定了‘上訪罪’,那今天的庭審就非常的輕鬆。但,問題就在於,中國刑法沒有把中國公民上訪定為犯罪。而恰恰相反,按照中國的憲法和其他基本法律以及有關行政法規,上訪恰恰是中國法律所允許的。

“葉國柱和他的家人所有上訪行為是存在,但是他們採取的上訪是法律允許的和平上訪。所以,我們在庭審中沒有看到證明葉國柱構成犯罪的這些證據。”

*葉明君:當局不准劉荻胡佳旁聽*

另外,葉國柱“尋舋滋事”一案的審理吸引了許多上訪、維權及其他一些人士的關注。葉國柱的兒子葉明君對本台說,盡管許多人一早就來到東城法庭要求旁聽,但最終只有兩人被允許旁聽。包括網絡活躍人士“不繡鋼小老鼠”劉荻在內的一些人被當地派出所從法院前帶回去,而像艾滋病活躍人士胡佳等一些人則打電話稱,被警察在家看住,不能前往東城區法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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