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4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迫使房屋委員會過去一年多不能調整租金的公屋租金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上訴庭將於本月22日作出裁決。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去年提出的租金檢討方案是否實施,要研究判辭後才作決定。
有關訴訟於去年5月開始,兩名公屋租戶,在民間組織的支持下,不滿房屋委員會在通縮期間,公屋居民租金佔入息中位數已超過法定上限的10%,但於2001及2002年兩度只凍租不減租,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最後高等法院最後裁決房委會敗訴,應即時檢討租金。但房委會決定上訴,有關案件今年4月進行兩天聆訊,將會於11月22日作出裁決。
房委會發言人昨日接受查詢時表示,已接獲司法機構的通知,案件將於11月22日作出裁決。至於房委會較早前提出的租金檢討方案何時實施,發言人表示一切要待裁決後,研究判辭才有決定。
雖然法庭就案件進行上訴,房屋署亦按原審法庭的要求,即時檢討租金,但堅決在有裁決前執行。房屋署今年3月公布檢討5個方案,其中包括一刀切向全港547,700公屋戶減租38%,以及全港公屋戶減租10%,而10多萬綜援公屋戶則可免租。而房屋署認為,減租10%後綜援戶免租方案對公帑衝擊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