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昭再次發言 重整張衛健打人事件記憶迷局

人氣 167
標籤:

【大紀元11月5日訊】(據中華网11月5日報道)昨日清晨記者再次撥通王伯昭電話,正在拍攝現場的他很疲勞地表示,“我一定會告他,律師還需要調查,到底要多久我也不知道”。

隨著調查舉證進入膠著狀態,隨著王伯昭日漸低調,這個近2個月來几乎印刷在所有大眾期刊上的名字,似乎正在淡出我們的視線。然而我們無法預計的是,一旦這場事先張揚的訴訟真正形成,那是否意味著另一場更加猛烈的道德審判的暴風雨即將到來。

2004年9月18日的夜里,王伯昭在《小魚儿与花無缺》劇組因為8-10秒的毆打情節而受傷。而這個所謂“借戲傷人”事件因其特殊社會性質可被安放在法律、經濟、道德等等一系列框架內詮釋。

在案件正式起訴和法律最終判定出台之前,作為旁觀者我們其實無權主觀臆斷雙方對錯,但就“王伯昭事件”所具有的深遠意義与現階段社會普遍負面反應來看,本次事件調查所缺失的大量細節或許正是造成雙方歧義的原因。

我們是否真的如我們認為的那樣,了解本次事件的細節呢?在那些讓所有人覺得爛熟的王伯昭自敘中,是否還有一些細節是媒體從未碰触過的:

“我感覺(打人過程)有8-10秒”

“張衛健一屁股坐在我肚子上”

“謝霆鋒踢我左腿根,我想著就后怕,差點踢到關鍵部位”

也許,其中某些細節會成為決定“王伯昭事件”未來的重要關鍵。

2004年10月27日深夜,記者撥通了王伯昭在宁波拍戲使用的臨時電話,并和他進行了一場事件細節全面回憶。雖然在記者追問某些細節,以及媒體相關報道時,王伯昭表示他已“不想再想,不想再說”,但在回憶到“張衛健坐在我胸膛上打我耳光”等片段時,王伯昭的敘述邏輯清楚,記憶細節非常清晰,且隨著情緒激動,語調逐漸變得高亢。

記者隨后開始設法聯系王伯昭簡歷所載稱其2000年獲得碩士學位的UCLA大學、國內媒體稱將張、謝列入“黑名單”的美國演員工會,以及國內專打名人訴訟的法律界專家,以印證事件以來王伯昭單方面敘述的側面真實性。

事件細節回放

拍攝前

“張衛健是策划”

王伯昭在接受記者采訪之初就肯定地說,目前就本次受傷事件向張衛健、謝霆鋒索賠金額已經确定,兩個人的索賠金額加在一起總額100万。按照王的主觀意愿,張衛健應賠金額應該更高,因為“張衛健是策划,首先從改劇本開始就是他,讓我從‘活人’變成‘死人’”。

王伯昭“策划者”推論的依据是:“那天晚上(9月18日)拍攝的時候,所有燈光都架好了,我們演員都到現場了在旁邊呆著,當時要拍的34集劇本臨時作廢,張衛健用廣東話在和導演嘀嘀咕咕,張衛健說得多,導演說得少。”

由于電視劇跳拍的緣故,在已拍的《花無缺与小魚儿》36、38集,王伯昭仍是個活人,因此在王伯昭看來這次臨時改戲非常不合情理。

總導演王晶則被王伯昭排除了臨時改劇本的可能,“王晶在到醫院看我時,他的話側面印證了我的猜測,因為當天晚上他在從香港飛北京的飛机上,不可能臨時改劇本,而且也不知道整件事情”。

王伯昭還認為謝霆鋒是事件“從犯”,因為當時謝和其他演員一樣都在等待,“謝霆鋒沒說什么,他就和其他演員在旁邊呆著”。

截至目前,王伯昭很難直接證實他的猜測,因為王伯昭承認“我不懂廣東話,我看到都是他(指張衛健)嘰里呱啦在說,我听不到他們說了什么,我是猜測”。

“張衛健說‘不會的,不會的,我就打這么重’,謝霆鋒也說‘我就踢這么重’”。

按照王伯昭的說法,9月18日晚上他到現場,已經感覺到气氛不對,“本來我們是分A、B組開工,但是當天晚上我到現場發現B組沒開工,B組所有香港人都跑到A組來看,當時有20多個香港人在旁邊看”。

在這种特殊气氛下,同時又面臨臨時修改劇本“打尸體”的情節,王伯昭說他曾提出過自己的异議,“我說后面還有20多場戲,万一‘打尸體’打出點什么事就不好說了,能不能用替身”。

但是對方認為用替身很容易穿幫,于是王伯昭又要求張、謝示范力度到底有多重,為取消王的顧慮,張、謝兩人真的做了親身示范,“張衛健說‘不會的,不會的,我就打這么重’,謝霆鋒也說‘我就踢這么重’”。

如果完全根据王伯昭的敘述邏輯倒推,張、王之間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兩人“搶戲”上,為什么私人齟齬會演化成為香港制作群體和王伯昭之間的緊張情緒?而原本旁觀的謝霆鋒為什么要參与?

過程

“我感覺有8-10秒”

“張衛健一屁股坐在我肚子上”

“謝霆鋒踢我左腿根,我想著就后怕,差點踢到關鍵部位”

對于這個后續報道持續經月,哄炒到“中國人都知道”的受傷事件,我們可能不清楚的是“打尸體”的實際過程只持續了8-10秒,這是王伯昭親口承認的。 “他們猛打猛踢我的感覺是大概持續了8秒到10秒,你現在覺得這個時間很短?這個時間夠跑100米,能打10到20拳。”

“我是躺在地上裝尸體啊,完全沒有反抗,他們想打哪里都成”。

或許是由于記憶反复重演,也或許是由于筆錄和律師調查的幫助,王伯昭在自己受傷的細節敘述上,邏輯非常清晰。

他很清楚記得張衛健的第一下“攻擊”就是坐在他的肚子上,“我當時沒法反抗,因為張衛健第一下就是坐在了我的肚子上,當時我呼吸就調整不過來了”。

根据王伯昭的回憶,張衛健主要“攻擊”上半身,“第二下就是右勾拳打在了我的左耳門子上,當時就覺得五雷轟頂,根本就來不及思考”。

而謝霆鋒主要踢到了王伯昭的腿部,“謝霆鋒踢我左腿根,我現在想起來就后怕,差點他就踢到關鍵部位”。

8-10秒后,王伯昭主動喊停,“我當時真的希望導演或者現場制片主任喊停,但是沒有人說話,我只好自己喊停。張衛健說‘導演沒說停你喊什么,這條不算再拍一條’,謝霆鋒沒有說話,他的助手說‘哪有演員喊停的,你是專業演員嗎’。”

“我回答‘我是專業演員,但是現在我受不了了’”。

王伯昭隨后自行走出片場、報警,然后駕車前往警署,并且兩次往返在醫院和警署之間,在這個過程中“我的腿越來越疼,淤血越來越嚴重”。

訴訟原因

“他們不能沒有說法”

王伯昭說“他們不能沒有說法,不能到趟醫院,作秀一樣說聲‘對不起哦’,拍張照片就走了”,這就是他的起訴原因。王還反問記者,“如果是你被打,你說道個歉是不是就可以了?”

但是同樣按照受傷初期報道中王本人敘述,他當初要求的“說法”真的就只是當面道歉以及致歉聲明。

隨著事件發展,王晶出面主持新聞發布會進而引發藝人集體簽名后,張、謝兩人從拒不道歉,轉而兩度發表聯合道歉聲明,第一份措辭外交,第二份口气已經明顯根据王伯昭的异議做出了修改,從這些變化過程中,旁觀者不難看出兩人立場在逐步后退。

与此同時,受傷者王伯昭卻變得越來越強硬,有人据此猜測說,這是王伯昭身后擁有智囊團支持的緣故。

物證

筆錄材料、錄像帶、二十多位證人材料

王伯昭承認目前取證過程決定上訴時間,因為他的律師需要搜集更多證据,而目前能夠作為未來訴訟的物證包括:雙方在怀柔分局存檔的筆錄材料、劇組四台攝像机拍攝到的畫面,以及二十多位證人證詞。

這些物證并非全部對于王伯昭有利,在所有的錄像制品證据中“四卷(拍攝)錄像帶交在怀柔分局手上,從法律角度我的律師可以看到”。另外,當時在場的演員楊雪(音)公司也拍攝到了部分當時情景,但是王伯昭也說這些鏡頭人家未必會愿意拿出來當作物證。

除此以外,“現場的二十几個證人是他們的,說張衛健沒有故意打人是誤傷,我沒找到1個證人。”王伯昭說。

在有關事件報道中,曾有媒體援引王伯昭的口吻報道說張衛健從未到怀柔當地警署做過筆錄,記者向王伯昭求證此事時,王伯昭沉吟良久說“我相信我們的警方不會這么無作為的,他(指張衛健)應該做過筆錄”。

傷情

輕微傷上限、尿血3個“+”超出正常值

記者反复追問王伯昭法醫鑒定對于他傷情的判斷,因為我國司法鑒定系統中并不存在所謂“輕微傷偏重”的措辭。在我國法醫鑒定等級中,輕微傷之上是輕傷(可提起公訴底線),進而是重傷,而“輕微傷偏重”這個被媒體廣泛使用的不標准說法很容易被誤導成“偏重傷”。

王伯昭回答說,正式報告上寫著“輕微傷上限”。

隨著傷勢逐漸痊愈,在事件發生31天后,王伯昭根据律師吳昊的意見重新進行了傷情鑒定,以此作為證据保存。

很明顯,王伯昭已經粗略了解了相關法規,他在提到“輕微傷上限”的具體處理結果時一口就說出了正确答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實際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他們可以拘留15天”。

雖然目前軟組織嚴重挫傷等外部損傷已基本消除,但是身為男人王伯昭很擔心自己的腎,“我就擔心我的腎,我的檢驗報告說尿血,醫院醫生告訴我將來就算好了,但是腎也不可能跟從來沒有受過傷一樣”。

記者希望王伯昭能夠明确化驗報告中有關腎損傷的具體指征,他很清楚地回憶說是3個+號。由于王伯昭當時情緒激動,記者沒有辦法解釋,從醫學指征看,對于一般尿血5個+號意味确診,3個加號則代表超越出正常值。而且考慮他當時腿部淤血會導致腎臟負荷突然加大的事實,即使立足于急性外傷性損傷,3個+號也不太有机會導致長期損傷。

沖突原因

“化妝組的小姑娘還跟我逗呢,我說這是敏感時期”

“香港記者告訴我說張衛健不會為了個化妝師打人”

“搶戲是有,你不讓我好過,我也不會讓你好過”

王伯昭很不能接受媒體報道稱他重返劇組受到冷落,“化妝組的小姑娘還跟我開玩笑,我說這是敏感時期,咱以后不能這么開玩笑了”。

假如王伯昭所說的“開玩笑的小姑娘”恰巧是媒體稱作事件導火線的港方化妝師的話,“王伯昭調戲”的假說就可以被取消。然而王伯昭承認,此姑娘非彼姑娘,那個香港化妝師從他受傷后雙方再也沒有聯系過。

在9月19日最先報道王伯昭事件的兩家媒體報道中,對于事件的起因王伯昭對不同媒體給出了不同說法,一個假說就是和香港化妝師“打架說”,另一個則是同張衛健“搶戲說”。

如今的王伯昭很巧妙否認了一切有關香港化妝師的報道,“香港記者告訴我說張衛健不會為了個化妝師打人”。同時又對搶戲一說模棱兩可,他覺得原因可能很复雜,起因絕不僅僅是搶戲而已,“搶戲是有,我們心照不宣吧,你不讓我好過,我也不會讓你好過。”

美國演員工會再調查

否認兩個月來對中國演藝圈發表過任何聲明,也不存在張、謝兩人的“黑名單”

在王伯昭事件相關報道中,讓旁觀者最不可思議的就是,從未以團體名義向中國演藝界做出任何聲明的美國演員工會(SAG)竟會對王伯昭受傷在5個工作日內迅速反應,而這“初試啼聲”的第一槍就是張、謝兩人的“黑名單”。

記者曾詢問王伯昭如何与美國演員工會取得聯系并反映此事,王伯昭沉默片刻后表示,“我不知道他們是怎么知道的”,隨后又說“人家听到這种事誰不害怕啊”。記者再追問王伯昭是否屬于美國演員工會,王又否認了這個可能。

記者隨后登錄SAG网站查詢,网站為工會成員提供的服務內容非常全面,其中甚至包括為演員提供保姆等服務,其中包括正式聲明和新聞查詢,但對于張、謝兩人的黑名單工會只字未提。

記者隨后以傳媒身份申請加入并獲得批准,SAG网站內部仍然沒有演員工會對于素行不良演員的黑名單。

而SAG和黑名單最接近的關聯就是,2004年7月21日,就在王伯昭事前2個月,SAG剛剛在洛杉磯提出的一項聲明中指出,SAG為了演員平等權利委員會(AEA)在反對演員黑名單方面的傳統和對美國社會做出的巨大貢獻表示尊重,SAG及其45000名會員也將會繼續支持這項斗爭。

記者隨后致電美國演員工會相關部門,對方否認SAG曾經或者將要做出任何和黑名單有關的動作,并否認近2個月來對中國演藝圈發表過任何聲明。

加大洛杉磯分校調查

王伯昭并非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電影學碩士

記者繼而對王伯昭簡歷中的細節開始展開研究,對于演藝圈而言,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最聲名卓著的專業應是其電影相關專業,而王伯昭的簡歷恰恰記錄有如下內容:2000年獲得UCLA碩士學位。王伯昭本人也曾對其他記者表示,他是2000年畢業于加大洛杉磯分校,并且獲得了電影學碩士。

王伯昭在憤怒談及本次受傷事件中,每次談及專業素養只強調上戲四年本科,曾經拍攝過1万多個鏡頭,對自己的電影學碩士經歷卻只字不提。

記者在UCLA和學校圖書館所存學生名錄中查詢所有專業,并未發現2000年獲得碩士學位名單中有一名為“Bozhao Wang”的華裔學生。

由于王伯昭持美國護照,為免其改名同時慎重起見,記者已致電UCLA戲劇、電影、電視學院的相關負責人Bond先生,經過調查后他向記者确認,2000年該學院沒有類似身份的王姓電影學碩士畢業生。

法律專家意見

“王伯昭贏的可能比較大”

“賠償金額不太可能達到100万”

“法律是只看結果,鑒定報告既然是‘輕微傷上限’,可作輕微傷處理,也可能作輕傷處理,但就其結果看已基本具有刑事致訴的資格。”專門經手名人訴訟案件的上海新文匯律師行主任律師富敏榮解釋說,假如王伯昭正式提起民事訴訟的話,無論張衛健、謝霆鋒打人的原因是什么,基本上王伯昭的贏面較大。

按照我國法律精神“私刑報仇這种行為應被明令禁止,無論張衛健是為了替化妝師出气還是私人矛盾,王伯昭被打傷就是結果”。

對于誤傷的說法,富律師的看法是:錄像帶已經足夠證明王伯昭的傷勢和張、謝二人的動作具有相關必然聯系,無論是否誤傷,王伯昭都將獲得相關金錢賠償。但是根据上海10月份出台的精神賠償上限不超過5万,以及一系列名人名譽權案件的實際賠償金額,“賠償金額不太可能達到100万”。

(富敏榮律師經手案件:陳佩斯、朱時茂新年聯歡晚會小品著作權案;范志毅訴《東方體育報》“賭球”名譽權案;東方籃球俱樂部系列案;查良鏞武俠小說系列案;《滿江紅》經典劇本著名權案;探險英雄余純順父親訴《知音》名譽權案;劉曉慶訴光明日報出版社等名譽權案;劇作家沙葉新為《尊嚴》上訴;新四軍烈士巫恒通死后名譽權案;著名舞蹈家金星狀告東方電視名主持曹可凡;著名作家葉永烈遭盜版;水渭亭訴魯迅之子周海嬰著作權案;方舟子訴《探索与爭鳴》名譽權案)

張衛健方面反應

要說的話已在之前給王伯昭的信中說完了

張衛健本人手机關机,助手盧先生代其向本報記者表示,“張先生一直以來都很尊重王先生的選擇,包括他起訴的權利。張先生要說的話,已經在之前他給王先生的信里說完了,除此以外他沒有任何事情需要表明態度”。

記者還就本次事件中的一些細節和未來司法程序向盧先生做出說明,盧先生表示,“這些事情我們都不懂,但是公司已經為張先生做好准備,會聘請內地律師幫助處理。”

王晶方面反應

本來我就是局外人

王晶手机依然開机,一談到本次事件他立即用簡短話語表明立場,“我要說的已經說完了,未來也不會做出任何回應。這件事情我不會再參与,本來我就是局外人。”

謝霆鋒方面反應

謝霆鋒助手劉先生起先回應,稍后會和記者聯絡,但之后記者再打通電話時,劉先生就一直推說電話線路不清并挂斷。

記者手記

王伯昭聲討張衛健、謝霆鋒借戲傷人的事件,經由內地藝人集體簽名,王伯昭以及張、謝雙方數次態度反复,不道歉又道歉,不告又告,終于醞釀成一場事先張揚的索賠訴訟。本應負責報道真相的媒體事實上也對事件起到了翻炒的作用。

在來回“乒乓”月余,間接“逼迫”大多數識字的中國人都粗略了解受傷事件進展以及各方的立場之后,一樁過度渲染的娛樂圈事件再次發展到了濫俗地步。從社會意義上,本次事件對于公共認知的傷害已經遠大于當事人個體危害。一次次不明其原因、后果的“無頭”娛樂事件在無形中傷害著社會傳統道德和良知判斷。

如果一切新聞都可以假娛樂之名無疾而終,如果旁觀者在信息時代被轟炸到盲目,如果我們再也無從判斷任何對錯,假如全社會都變得麻木不仁,假如有一天我們終于學會了漠視傷害而無從抗拒,那么誰還有資格批評說,我們原有的公共道德體系正在退化瓦解。

(南方都市報 作者:陳漢澤)(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張衛健謝霆鋒打人風波再起 王伯昭決定訴諸法律
王伯昭拄著拐杖拍戲 角色也隨之變成瘸子
王伯昭拄著拐杖拍戲 今回京准備起訴事宜
王伯昭返京做法醫鑒定 否認已經簽過補拍合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