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酷刑犯入境 布什總統簽署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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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訊】12月17日,美國總統布什在華盛頓簽署了「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國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授權司法部追蹤那些犯有戰爭罪、酷刑、群體滅絕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權的外國人,限制其入境或將其驅除出境。

*新法案擴大酷刑犯範圍

據美聯社報導,這個法案於五年前在國會提出,它是布什總統17日簽字使其生效的龐大情報改革和防恐法案的一部分。根據新的法案,應予驅逐出境及不准入境的酷刑犯的範圍已經擴大,包括曾經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體滅絕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

法案擴大了司法部的權力,以追蹤曾在母國犯下戰爭罪行及侵犯人權罪行的外國人,不准此種人入境,或將其從美國驅逐。法案還擴大了禁止入境和驅逐出境的理由:包括在國外參與實施酷刑和殺人的外國人,撤銷對「群體滅絕」和「特別嚴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作為依據的限制。

法案的提案人佛蒙特州國會參議員派崔克-裡希說,「這個法案把司法部特別調查辦公室的規章予以更新。這個機構原先的職責是,找出藏身在美國的納粹戰犯;新法案則把它的職權擴大,現在,我們可以搜捕新一代的戰犯,以及侵犯人權的罪犯。」

佛羅里達州眾議員馬克-佛利表示,目前,許多逃離國內酷刑的移民,已在美國安居。但許多人不知道,那些折磨他們的魔頭也跑到美國來生活。

*102名迫害者被提交美國

明慧網報導,今年3月,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向美國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澤民等102名中國政府中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名單,要求美國政府禁止這些人員入境美國。

名單中包括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及其幫兇羅干、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王茂林等102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國官員。文件指出,四年多來,江澤民出於妒嫉,採用了集古今中外大全的酷刑和手段,系統的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通過威逼和經濟利益的誘餌脅迫官員、警察出賣良知共同犯罪;以威脅利誘和株連九族脅迫全社會背叛自己的良知協從犯罪。

*美法院確認劉淇酷刑罪成立

大紀元特約記者魯明報導,一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國官員已在美國被判有罪。12月8日,北加州的美國地區法院法官威爾金在經過一年的審理之後,確認了地方法官的裁定報告,判決北京市委書記劉淇有罪,要求他為管轄下的警察所犯的迫害法輪功的酷刑和反人類罪行負責。

這起民事訴訟案由兩名中國公民、兩名瑞士公民、一名法國公民及一名美國公民,根據美國《涉外索賠法》與《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於2002年提起。6名原告曾在北京遭到嚴重毆打及酷刑,其中包括帕莫納學院的學生林理善(Leeshai Lemish),他2001年在北京天安門為法輪功和平請願時被抓,並遭到毆打。

劉淇當時是北京市長,他作為中國奧運代表團團長在去鹽湖城參加冬奧會的途中在舊金山接到傳票。他被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為、無故監禁、反人權、及剝奪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

2001年12月,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趙志飛因迫害法輪功也被美國聯邦法院判有罪。2002年,大連市市長夏德仁訪美期間在加利福尼亞州被控告,指他對法輪功成員實施酷刑和非法逮捕、拘禁,2003年6月夏德仁被法院宣判罪行成立。

2004年7月14日,正在美國訪問的原武漢市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電視台台長趙致真在美國康州紐黑文市接到了美國聯邦法院的傳票。趙致真涉嫌利用製作影片來煽動教唆針對中國法輪功學員的仇恨、暴力、酷刑和群體滅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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