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企業與媒體的共存之道

菅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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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訊】纏訟多月,被新聞界喻為「台灣首富欺壓小蝦米」的企業告媒體記者官司案終於在鴻海公司表示撤訴後可望落幕,雖然整起事件的處理過程差強人意,但這個結果應當是大家所樂見的,鴻海此舉或可為企業與媒體間如何建立更為良性的互動與溝通樹立典範,當可視為是台灣媒體之幸,也是台灣企業之福。

台灣製造業龍頭鴻海精密的董事長郭台銘,今年四月因對某平面媒體的記者的一篇關於鴻海和英特爾平台的產業新聞不滿,直接以三千萬元向法院申請凍結該名記者名下的所有資產及薪資。

這起事件被披露後,在新聞界和學界都引起了軒然大波,台灣記者協會措詞強硬地向鴻海表達抗議,並要連署聲援被告的記者,使得企業界與媒體微妙的關係大受衝擊。

不論事件雙方誰對誰錯,就新聞專業報導的立場來看,善盡確實查證是媒體的責任,而在媒體報導與企業的利害關係發生衝突時,企業應適當及時的做出澄清說明,並與媒體充分的協商溝通,以免造成社會大眾的誤解,如此都可減少對企業聲譽的影響和困擾。

如果鴻海不用過激的手法,事態可能不會演變到今天這種局面,反而模糊了事件的焦點,造成企業與媒體的關係緊繃。

國內經濟環境的良性發展離不開新聞媒體客觀、公正和平衡的報導,企業可藉助媒體的鼓與呼獲得更大的知名度,媒體也可以為企業的發展創造友善的外部空間,這是合作的互動關係。

企業需要的是大格局的競爭力,而非對媒體過度的心存戒備,並且與媒體攜手是可以注入新活力、共同創造雙贏局面的。──轉自台灣大紀元時報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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