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企业与媒体的共存之道

菅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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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9日讯】缠讼多月,被新闻界喻为“台湾首富欺压小虾米”的企业告媒体记者官司案终于在鸿海公司表示撤诉后可望落幕,虽然整起事件的处理过程差强人意,但这个结果应当是大家所乐见的,鸿海此举或可为企业与媒体间如何建立更为良性的互动与沟通树立典范,当可视为是台湾媒体之幸,也是台湾企业之福。

台湾制造业龙头鸿海精密的董事长郭台铭,今年四月因对某平面媒体的记者的一篇关于鸿海和英特尔平台的产业新闻不满,直接以三千万元向法院申请冻结该名记者名下的所有资产及薪资。

这起事件被披露后,在新闻界和学界都引起了轩然大波,台湾记者协会措词强硬地向鸿海表达抗议,并要连署声援被告的记者,使得企业界与媒体微妙的关系大受冲击。

不论事件双方谁对谁错,就新闻专业报导的立场来看,善尽确实查证是媒体的责任,而在媒体报导与企业的利害关系发生冲突时,企业应适当及时的做出澄清说明,并与媒体充分的协商沟通,以免造成社会大众的误解,如此都可减少对企业声誉的影响和困扰。

如果鸿海不用过激的手法,事态可能不会演变到今天这种局面,反而模糊了事件的焦点,造成企业与媒体的关系紧绷。

国内经济环境的良性发展离不开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和平衡的报导,企业可借助媒体的鼓与呼获得更大的知名度,媒体也可以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友善的外部空间,这是合作的互动关系。

企业需要的是大格局的竞争力,而非对媒体过度的心存戒备,并且与媒体携手是可以注入新活力、共同创造双赢局面的。──转自台湾大纪元时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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