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函衛生部及粵衛生廳抗議

港不滿粵延報SARS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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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綜合報導/廣東省涉向香港謊報病人資料和延誤向香港通報第四宗SARS個案,香港衛生署上月底為一名被粵方稱是「肺炎」的病人進行冠狀病毒測試,至懷疑個案被證實為確診個案後六天,才獲正式知會。署方就此首次公開表示不滿,於本月二日罕有地去函北京國家衛生部及粵衛生廳表達不滿,抗議粵方遲遲未作出通報,希望事件不會重演。惟署方至今仍未獲得內地有關部門的任何書面回覆。

香港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九日討論廣東省第四宗SARS延誤呈報問題。據立法會秘書處資料,該名病人(病人丁)於上月十四日入院,廣州及廣東省專家分別於廿四日、廿五日診斷為SARS個案。中國衛生部廿六日也收到病人丁個案,但需覆檢其化驗結果,所以於廿七日透過世界衛生組織,把樣本送到香港衛生署病毒化驗室。

謊稱仍未歸類

當日,香港衛生署轄下的病毒科,接獲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要求,為廣州一名感染「肺炎」的四十歲醫護人員臨床樣本進行SARS冠狀病毒測試。當時廣東省衛生廳表示,該個案仍未歸類為疑似或證實個案,至上月三十日,廣東省公安廳才通知衛生署,該名肺炎病人已被列為證實SARS個案。

衛生署署長林秉恩在本月一日曾表示,本港曾協助化驗該名病人的病毒樣本,內地在得到化驗結果翌日才公布為證實個案,情況可以接受,並沒有延遲通報。

但衛生署署理副署長程卓端九日卻指出,衛生署已於本月二日早上,去信北京國家生部及廣東省生廳,反映通報機制仍有不清晰之處,提請內地及早把任何SARS的疑似或證實個案通知香港,但至今未獲對方書面回覆。

「暗示」便是通報

對於衛生署發信表達不滿,廣東省衛生廳有關官員接受本港報章查詢時表示,「病人樣本送來香港化驗已是『暗示』」。

程卓端表示,自去年十二月底內地出現首宗SARS後,衛生署每天都聯絡廣東省了解疫情,上月廿四、廿五及廿六日也有向廣東省查詢,對方一直稱沒有SARS疑似病例。直至廿七日,衛生署收到廣東省衛生廳要求提供化驗服務,「衛生署懷疑有疑似個案,向廣東省求證,但廣東省稱沒有疑似病人,只稱有肺炎病人要求測試。」上月三十一日,廣東省發新聞稿通知香港,指發現第四宗SARS,衛生署才知道病人丁早於廿五日已確診為SARS。

據了解,衛生署化驗樣本時呈陽性,但程卓端辯稱,受世衛守則限制,衛生署要將化驗報告直接交給樣本來源地,不可自行公布。

有立法會議員擔心受制於政治因素,衛生署敢怒不敢言,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家麗說,該局不會從政治角度處理事件,因為涉及人命,後果沒有人能夠承擔。(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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