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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選會:欲擔任公投反方辯論者 20日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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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萬淑彰台北十六日電)由於台灣立法院各在野黨團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三二0和平公投辯論代表名單,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公告,有意參加公投辯論反方代表者,應該在二十日前檢附反對意見者聯名成員名冊(一千五百四十七人以上)等相關書面文件,提出申請。

依照「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第三條,總統所交付公民投票案,由行政院代表正方,持不同意意見之立法院黨團共同代表反方。如無持不同意意見的立法院黨團時,以依第二十一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的反對意見者為反方代表。每一項公投議題,正、反雙方可各推薦一至五人參加發表會或辯論會。

根據三二0和平公投舉辦時程,代表正方的行政院及代表反方的立法院在野黨團應該在今天確定辯論代表名單。

不過截至中選會下班前,僅有行政院提出參加辯論的十人名單,立法院在野黨團並未提出人選,因此中選會依規定公告開放由民間團體擔任辯論反方。

中選會晚間指出,由於立法院各黨團並未在規定時間內推薦參加公投辯論會反方代表,依據「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如無持不同意意見之立法院黨團時,依第二十一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的反對意見者為反方代表。

因此有意擔任這次公投反方代表者,應在二十日前向中選會提出申請許可設立辦事處,否則無法出任反方代表。如果屆時沒有反方代表,這次總統所交付的二項公民投票案,將只辦理正方的意見發表。

中選會強調,因為時間急迫,有意申請許可設立辦事處者,應依「全國性公民投票經費募集許可及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檢附反對意見者聯名成員名冊(一千五百四十七人以上)等相關書面文件,提出申請。

依據「全國性公投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中選會必須依法在二月廿日至三月十九日間,針對「強化國防」、「對等談判」兩個公投議題舉辦十場辯論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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