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0日訊】(讀者投書)安徽是個窮省,省會合肥市經濟也不發達,工人平均月薪不足千元,工薪市民難圓購房夢。年輕夫妻婚後戶籍多隨父母,住房自己出去租,形成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常住地不相統一的普遍現象。對此政府心知肚明,那他們是如何為民用權系情謀利的呢?
看看政府出台的小學秋招方案,無房市民子女無法滿足“戶籍所在地應與實際常住地相統一”的入學條款,為了讓孩子上學,為了躲避罰款,孩子父母被迫在戶籍所在地布置常住假象,將孩子的相片、衣服和玩具放在自己父母家中,以應付老師家訪,還要提醒鄰居幫忙以應付學校暗查,最可悲的是,孩子父母一定要教會幼小的孩子如何撒謊以應對老師的盤問。
請問:政府出台的是招生方案,還是罰款方案?推行的是九年制義務教學,還是九年制義務賣房?
附1:合肥市廬陽區秋招方案出台
各公辦小學按就近入學原則,只招收在劃定學區內的6周歲以上(199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兒童入學,兒童及其父母(或監護人)的戶口與居住地均在該區的,家長可持“六證”(幼兒出生證、兒童計劃免疫證、學前教育報告單、父母身份證、住房證或能說明住處的相關證明、戶口簿),於7月1日~7月2日攜子女到劃定的學區內小學報名。今年,各小學學區暫不動。三個鄉鎮的各小學招生按原辦法進行。小學適齡兒童的戶口要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相統一,戶籍所在地應與實際常住地相統一,一律在實際常住地就近入學。適齡兒童的戶籍應與父母戶籍一起單獨立戶。對青年婚後因無住房而隨父母同住一處的家庭,照顧一名適齡兒童正常入學。對駐藏、邊防軍人、公派援外人員子女入學,由居住學區內學校照顧入學。對沒有配房建設學校的開發小區、舊城改造小區的適齡兒童,要由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與學校協商後,報區招生辦統一協調解決入學問題。對於持臨時戶口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流動人口子女,各校應按“借讀生”的要求妥善解決入學。公辦中小學校一律不收擇校生。
附2:上小學升初中熱線摘錄
問:戶口和常住地都在廬陽區,但一直租房居住,沒有房產證,入學怎辦?
答:在外租房,要向學校提供租房合同,繳納的水電煤氣費單據等,證明自己確實常住此地。但要注意的是,作為租房證明的合同,不是私人簽訂的合同,必須是到房產部門進行了公證的合同才有效。
廬陽區招辦電話:264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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