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離失所兩載餘 母子德國喜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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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黃芩德國報道/ 他們已經四年多沒見面了。陳綱住在德國慕尼黑,他的母親潘惠琴在北京。因為不愿意放棄修煉法輪功,潘惠琴曾被迫兩次离家出走。經歷了兩年多流離失所的日子後﹐在朋友的幫助下﹐ 終于于2月中旬來到德國,母子得以重逢。

*1999年7月前的日子

他們母子是94年听了李洪志先生講法錄音帶之后萌發出修煉法輪功的念頭。當時陳綱從朋友處借來錄音帶,和母親、姐姐一起圍坐在錄音机旁,听了整整一夜。從此陳綱和母親、姐姐陸續開始修煉法輪功,他們從中明白了許多做人的道理,懂得了按照真善忍的原則來要求自己。

潘惠琴在煉法輪功之前,常年患有高血壓、關節炎等多种疾病,家里就象開了小藥鋪,擺滿了各式各樣的中西藥。后來臉上又長了皮膚病,皮膚結起了一個個黑色的硬塊,有的發爛流膿,大夫怀疑是皮癌。她出門不敢見太陽,怕加重病情,總得帶上草帽和太陽鏡,十分痛苦。通過修煉法輪功,以前的疾病一掃而光,就像換了一個人似的。

*母有家難回﹐兒有國難歸

1999年7月起法輪功在中國被鎮壓﹐潘惠琴輕鬆的日子也一去不復返。她曾被迫兩次离家出走。頭一次,單位三番五次找她簽字,要她保證不再修煉法輪功,她不得不暫時避開風頭。后來由于發送關於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資料,610辦公室和警察試圖抓她到洗腦班,不轉化就要送去勞教,她乘机逃脫,兩年多來一直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陳綱雖然身在德國自由世界﹐可迫害的黑手也一直延伸到這裡。由于他堅持自己的信仰,從2002年5月21日起,慕尼黑中國領事館拒絕給他換發新護照,從此他成了一個不被自己祖國承認的人。雖然當地外國人管理處很同情他的遭遇﹐允許他暫時在慕尼黑居留﹐但是沒有護照﹐無法出門﹐無法完成求職﹐交稅﹐租房等許多正常手續﹐給工作學習帶來很多麻煩。

陳綱對記者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際法,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江澤民作為國家領導人,首先應該遵守憲法,沒有任何權利剝奪任何人的信仰自由、公民權以及做人的尊嚴,在他的鎮壓政策直接影響下,我做為一個中國公民,不能擁有自己的一本護照,由此而引起的一切麻煩和困難,江氏應該負直接責任。”

*為了基本權利而起訴

去年11月,陳綱和其他三十九位法輪功學員一起在德國參加了對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和中國的其他對迫害法輪功負主要責任的中國領導人的起訴,江和他的追隨者被指控自1999年至2003對中國法輪功學員犯有群體滅絕罪、反人道罪、施行酷刑罪、謀殺罪及侵害人身罪。

陳綱表示:“我母親不愿意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不得不离家出走。一個人擁有健康的身體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身體不健康會直接威脅到生命,江澤民實際上是在剝奪中國人民的生存權利,就因此我要起訴他,為我、為我母親、也為了千千万万個受江氏集團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自由的空氣

潘慧琴很高興到了德國又可以公開煉功了,她剛剛參加了在中領館前舉行的“法辦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請愿活動,她說,這是四年來頭一次在戶外公開煉法輪功,心里真是感慨万千。她也提到,在中國象她這种情況的法輪功學員還很多,很希望他們也能和家人團聚,能夠公開地在中國修煉法輪功。她同時還呼吁各界人士對中國發生的事給与關注,促使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盡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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