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离失所两载余 母子德国喜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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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黄芩德国报道/ 他们已经四年多没见面了。陈纲住在德国慕尼黑,他的母亲潘惠琴在北京。因为不愿意放弃修炼法轮功,潘惠琴曾被迫两次离家出走。经历了两年多流离失所的日子后﹐在朋友的帮助下﹐ 终于于2月中旬来到德国,母子得以重逢。

*1999年7月前的日子

他们母子是94年听了李洪志先生讲法录音带之后萌发出修炼法轮功的念头。当时陈纲从朋友处借来录音带,和母亲、姐姐一起围坐在录音机旁,听了整整一夜。从此陈纲和母亲、姐姐陆续开始修炼法轮功,他们从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懂得了按照真善忍的原则来要求自己。

潘惠琴在炼法轮功之前,常年患有高血压、关节炎等多种疾病,家里就象开了小药铺,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中西药。后来脸上又长了皮肤病,皮肤结起了一个个黑色的硬块,有的发烂流脓,大夫怀疑是皮癌。她出门不敢见太阳,怕加重病情,总得带上草帽和太阳镜,十分痛苦。通过修炼法轮功,以前的疾病一扫而光,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母有家难回﹐儿有国难归

1999年7月起法轮功在中国被镇压﹐潘惠琴轻松的日子也一去不复返。她曾被迫两次离家出走。头一次,单位三番五次找她签字,要她保证不再修炼法轮功,她不得不暂时避开风头。后来由于发送关于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资料,610办公室和警察试图抓她到洗脑班,不转化就要送去劳教,她乘机逃脱,两年多来一直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陈纲虽然身在德国自由世界﹐可迫害的黑手也一直延伸到这里。由于他坚持自己的信仰,从2002年5月21日起,慕尼黑中国领事馆拒绝给他换发新护照,从此他成了一个不被自己祖国承认的人。虽然当地外国人管理处很同情他的遭遇﹐允许他暂时在慕尼黑居留﹐但是没有护照﹐无法出门﹐无法完成求职﹐交税﹐租房等许多正常手续﹐给工作学习带来很多麻烦。

陈纲对记者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际法,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江泽民作为国家领导人,首先应该遵守宪法,没有任何权利剥夺任何人的信仰自由、公民权以及做人的尊严,在他的镇压政策直接影响下,我做为一个中国公民,不能拥有自己的一本护照,由此而引起的一切麻烦和困难,江氏应该负直接责任。”

*为了基本权利而起诉

去年11月,陈纲和其他三十九位法轮功学员一起在德国参加了对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和中国的其他对迫害法轮功负主要责任的中国领导人的起诉,江和他的追随者被指控自1999年至2003对中国法轮功学员犯有群体灭绝罪、反人道罪、施行酷刑罪、谋杀罪及侵害人身罪。

陈纲表示:“我母亲不愿意写不炼功的保证书,不得不离家出走。一个人拥有健康的身体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身体不健康会直接威胁到生命,江泽民实际上是在剥夺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利,就因此我要起诉他,为我、为我母亲、也为了千千万万个受江氏集团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自由的空气

潘慧琴很高兴到了德国又可以公开炼功了,她刚刚参加了在中领馆前举行的“法办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请愿活动,她说,这是四年来头一次在户外公开炼法轮功,心里真是感慨万千。她也提到,在中国象她这种情况的法轮功学员还很多,很希望他们也能和家人团聚,能够公开地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她同时还呼吁各界人士对中国发生的事给与关注,促使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尽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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