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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姊遺產爭議 呂秀蓮聲明還贈過程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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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永昌台北二十五日電)呂秀蓮今天針對媒體報導其大姐呂秀絨遺產爭議,發表六點聲明 指出,呂秀絨生前早已決定將土地持分還贈給她,過程 完全合法,呂連義也自願拋棄繼承權,這個純屬家務事 件在選舉關頭冒出,有打擊她聲譽影響選舉的居心,她 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呂秀蓮的聲明全文,如下:

一、按大姐養子呂連義自幼為其父棄養,家母基於 仁善之心,乃以大姐名義收養當時年僅六歲之呂連義並 扶養長大。惟渠不求上進,亦未善盡人子之責,故大姐 夫過世後,本人即將大姐接來同住,隨時照料家居與就 醫,至病逝而止。

二、有關媒體報導之土地問題,實則該筆土地為農 地,先父原已決定全部贈予本人,但本人以為仍應由家 族成員平分,爰由家母及四位兄弟姊妹共同繼承,各分 五分之一,家母過世後其持分再由四位兄弟姊妹再予平 分。大姊與本人姊妹情深,長姊若母,是以大姊過世前 早已決定將其名下持分還贈本人,過程完全合法。因呂 連義既無血緣關係,又不盡人子之義務,大姊生前一再 表明原屬其名下之田地絕不遺繼給他,此為所有家族成 員盡知之事實。有鑑於此,呂連義曾在九十一年四月六 日家族會議中簽下切結書,自願拋棄繼承權。

三、蘋果日報報導所刊載之「同意書」,時間是在 其簽下拋棄繼承權切結書及本人合法完成贈予手續之後 ,且該「同意書」內容完全由呂連義本人所寫,僅在末 端出現大姊含糊筆跡,至於所謂五位宗親見證人,本人 及家族成員並無一人認識該「五位宗親」,其身份可疑 ,真偽亦難辨。

四、綜上所述,該田地之還贈皆依大姊意願及家族 之共識處理,該筆田地目前仍屬農地,且本人所獲僅係 部份持分而已,其價值絕非媒體所渲染之「億元遺產」 。

五、關於媒體報導之「呂姊亡隔日,親戚提走百萬 」事,按大姊生前日常開支均委由吳姓女子代為處理。 在其往生之次日,醫院通知結算醫療及看護費用,匆促 間乃自大姊帳戶領取新台幣一百萬元支付相關費用,並 保有完整之醫院單據,可供查對。

六、大姊過世是本人心中永遠的痛,其纏綿病塌六 年均由本人晨昏定省、悉心照料,本人願以所有家產換 取其多幾年的生命已不可得,豈有爭奪遺產之理?本人 對此純屬家務無關公務之遺產事件,忽然在選舉關頭冒 出,除混淆視聽之外,更有打擊本人聲譽影響選舉之居 心,特此嚴正聲明,並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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