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德:中国不会为得罪六百万港人而解散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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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电)对于香港近日争议的“爱国”话题,香港“基本法”前起草委员许崇德说,中国提出的“爱国标准”是针对个别人士,中国中央绝不会“得罪”六百万港人,即使不满意大部分立法会议员,也不能解散立法会,因为这是行政长官的权利。

星岛日报报导,虽然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张同新日前说,香港若出现与中央对抗的立法会,中共中央有权解散立法会重选,但这项说法被许崇德以违反基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而推翻。

依据基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行政长官若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解散立法会。但行政长官于解散前,须征询行政会意见。而行政长官于每一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

许崇德强调,不可以因为不满意大部分议员便解散立法会。但若是由不爱国爱港的人当立法会议员,会使立法会与政府合作困难、影响关系。港大法律学系副教授戴耀廷认为,中国全国人大可以仿照当年成立临时立法会方式,透过决议案解散立法会,但相信中国中央不会罔顾过去建立的“法治”形象,随便行使权力解散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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