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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修法草案 增列創制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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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內政部研擬的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已經出爐,內政部在修正草案增列攸關變更國家主權等修憲議題的創制公投,並明定修憲議題的創制案,同意票數應達投票權人總數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上述過半門檻,不同於內政部也要修法將一般議題的公投案領票過半門檻的現行規定,降低為「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投票權人總數的百分之三十」。

  內政部公投法修正草案已經研擬完成,將送交行政院通過後交立法院審議,內政部政務次長李進勇昨天向民進黨立院黨團內政政策小組報告草案內容。

  據了解,有關內政部增列修憲議題的創制公投,並明定「同意票數應達投票權人總數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民進黨立委均持贊同態度,內政政策小組召集人陳景峻表示,由於修憲涉及的層次較高,門檻自然應較一般的公投案高,這是合理規範。

  儘管公投法修正草案尚未送交立法院,行政院已列為立院本會期的優先待審法案,陳景峻表示,他期盼本會期能完成修法。

  內政部研擬修正草案的重要內容還包括:公投事務統一由選舉委員會主管,全國性公投由中選會主管,地方性公投由直轄市、縣市選委會主管,刪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組織及相關規定;增列區域性公投機制,得以數縣市或數鄉鎮市為公投行使範圍;增列行政院對於重大政策事項,認為有進行公投必要,得經立法院同意,交中選會辦理公投;刪除立法院得提案交付公投的規定。

  公投提案人數門檻由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千分之五,調降為千分之一。連署人數由百分之五調降為百分之二,但修憲議題創制公投連署人數仍需達百分之五,提案人數則為選舉人的千分之二以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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