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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修法草案 增列创制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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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内政部研拟的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已经出炉,内政部在修正草案增列攸关变更国家主权等修宪议题的创制公投,并明定修宪议题的创制案,同意票数应达投票权人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上述过半门槛,不同于内政部也要修法将一般议题的公投案领票过半门槛的现行规定,降低为“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同意票数达投票权人总数的百分之三十”。

  内政部公投法修正草案已经研拟完成,将送交行政院通过后交立法院审议,内政部政务次长李进勇昨天向民进党立院党团内政政策小组报告草案内容。

  据了解,有关内政部增列修宪议题的创制公投,并明定“同意票数应达投票权人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民进党立委均持赞同态度,内政政策小组召集人陈景峻表示,由于修宪涉及的层次较高,门槛自然应较一般的公投案高,这是合理规范。

  尽管公投法修正草案尚未送交立法院,行政院已列为立院本会期的优先待审法案,陈景峻表示,他期盼本会期能完成修法。

  内政部研拟修正草案的重要内容还包括:公投事务统一由选举委员会主管,全国性公投由中选会主管,地方性公投由直辖市、县市选委会主管,删除公投审议委员会组织及相关规定;增列区域性公投机制,得以数县市或数乡镇市为公投行使范围;增列行政院对于重大政策事项,认为有进行公投必要,得经立法院同意,交中选会办理公投;删除立法院得提案交付公投的规定。

  公投提案人数门槛由最近一次总统副总统选举选举人千分之五,调降为千分之一。连署人数由百分之五调降为百分之二,但修宪议题创制公投连署人数仍需达百分之五,提案人数则为选举人的千分之二以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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