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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征文】東海一梟維權系列(下)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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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7日訊】梟鳴天下之二八五:

懺悔吧,敗家子!

一、從一千億說起

中國烹飪協會日前發佈消息說,近十年來我國公款吃喝逐年減少,2002年全國公款吃喝消費吃喝仍達1000億元(似乎哪裏見到,2002年公款吃喝的開支約7000億元,忘了出處,錄此存疑)。根據慣例,這種可以發佈的負面數字,一般都要經過縮水處理的,近十年來我國公款吃喝逐年減少云云,則是一句謊言。公款吃喝風從80年代刮起,一直有增無減越刮越烈,1988年,全國公款吃喝250億,1993年攀昇至1000億,二十世紀末有幾年,每年全國公款吃喝的花費大約在3000億,這些都是公開媒體報導過的。

改革開放之初,人民群眾對公款吃喝風深惡痛絕,有大量的民謠為證,許多這方面的順口溜水平極高,諷刺入骨,有些我還記憶猶新,如「工農商學兵,都刮吃喝風;東西南北中,無處不吃公。」、「屢禁屢吃屢屢禁屢屢吃,常反常犯常常反常常犯」、「今夜笑談聲驟,滿桌剩餚殘酒。試問宴中人,卻道報銷依舊。知否?知否?莫令吏肥民瘦」。當時媒體上也是萬炮齊轟,經常有文章代為計算,一年吃喝掉的公款,可建設幾個寶鋼,可修幾條京九鐵路,可建多少所希望學校,可援助多少失學苦孩子,可解決下崗工人的飯碗問題,可減輕多少農民負擔,可使多少人脫貧……。有人說,這個數相當於修建兩個長江三峽水電站所需要的開支。又有人說,我國一年的教育經費只在500億元左右,公款吃喝玩樂,一年就花掉兩年的教育經費。

為了剎住吃喝風,黨中央國務院何止三令五申?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所發不准公款吃喝的文件,沒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吧,還有甚麼四菜一湯的具體規定。地方性的通知和要求就更多了。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當時民謠所說:四菜一湯,四盆一缸;四菜一湯,糊弄中央;下鄉「便宴」,哄騙地縣。吃喝風一陣勁似一陣,而且檔次愈來愈高,吃了喝了,還有休閒娛樂泡桑拿,「手機一關,小姐包單」。黨中央百令千申管不住一張嘴,後來好像也就不太管了,「不貪污不受賄,公款吃喝不算罪」嘛。不慎曝光的咱廣西農業機械化管理局企業指導處副處長譚佩山,吃喝嫖娼消費二十幾萬。他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我只聽說貪污犯罪,還沒見哪個吃喝犯罪的」。

日前,《工人日報》老調子重彈,發表文章為去年的1000億算帳:1000億平攤到12億人頭上,每人負擔是83.3元,把它分給全國3000萬貧困人口(豈止區區此數?),每人可得3333、3元,把它補貼給下崗職工,按每人3000元計,足夠1000萬人3年超過低保水平,把它建成希望小學,按每校投資100萬計,可建10萬所學校,覆蓋全國每一個鄉鎮,使貧困的孩子從此石在露天讀書。文章驚呼:「不貪污不受賄,公款吃喝不算罪」的錯誤觀念要改一改、這風氣該剎一剎了。

這是觀念問題嗎,是靠轉變觀念改造思想加強教育解決得了的嗎。老方子用了二十多年了,愈治癒病重。公款吃喝就算與貪污受賄一樣上綱為犯罪又如何,多少官員貪污受賄又有幾個受到了懲處,懲處了幾個又有甚麼用,廣大官員還不是該貪還得貪愈貪愈厲害?就算真剎住了吃喝風又如何?公款的出路多著呢,只要各種制度例如公款消費制度、財務制度、官員任命制度依然,只要缺乏自下而上的民眾、輿論監督,只要公款掌握在不受有效監督的特權之手,剎住了公款吃喝,他們還可以公款旅遊、公款出書、公款考察、公款送禮、公款出國、公款買車買房造花園,啥事啥時不可動用呀。

二、作點比較

2003年4月12日《中國財經報》報導,山東省臨沂市市長李群於2000年赴美國康狄格州紐海文大學學習。其間,曾擔任過一段時間的紐海文市市長助理。任期結束時,紐海文市市長說:「按照中國的禮儀,我要請你吃頓飯。可按規定,在外公款請客超過9美元視為行賄。所以,還是到我家吃飯吧」。

區區九美元的公款消費,在咱們這裡算甚麼,小小鄉長科長之類不入流的小官吏請起客來也大方得多吧。堂堂市長,公款請客,當然是工作需要,吃個千兒八百的,還不是小菜一碟。記得中央電視台中美兩市長交流,中方窮市市長請美方富市市長前來旅遊考察,美方市長表示沒有這筆預算,中方市長大手一揮:統統算我的。多牛呀。

秘魯總統托雷多曾經在美國斯坦福獲得教育學博士學位。前不久,他應邀參加2003屆斯坦福大學畢業典禮併發表講演。秘魯議會雖然勉強同意托雷多總統訪問母校的請求,但要求此行自費,還規定他不能使用總統專機作這一私人出訪,隨行人員也必須自費。

阿根廷副總統肖利在入住總統府後發現副總統辦公室多年閒置失修已破爛不堪無法使用。而阿政府預算裡沒有這筆開支,肖利只好自掏腰包修繕辦公室,粉刷油漆修理破損傢俱花了肖利7000比索(約合2萬人民幣)。

這些事例都是公開媒體報導過的。對比到此為止。

三、大頭還在後面呢

僅僅供養政府官員一切工資福利公款消費活動經費和生老病死也罷了,財政還要負責共產黨及其各級黨官們的一切工資福利公款消費活動經費和生老病死呢,還要負責八大花瓶黨及其黨官們的一切工資福利公款消費活動經費和生老病死呢,還有共青團婦聯工會商聯等群團組織,也要統統由國家財政全包下來呢。中國的行政開支高踞世界前茅,中國的官民比例之高舉世無雙。如果這些黨政群的公僕就此滿足,中國人民就謝天謝地啦,那當然不可能,他們不可能不利用特權謀取利益最大化,不可能不利用特權為妻子兒女親朋好友圈子裡人服務,不可能不腐敗。

哪個國家都有腐敗,但論花樣之多、規模之大、程度之深、影響之廣,放眼天下,唯我中國。吳敬璉曾在中國監察幹部會議上指出,只1992年就有當年國民生產總值30——40%的部份被腐敗分子笑納(《腐敗與反腐敗的經濟學思考》——吳敬璉於2002年5月20日在全國紀檢委監察系統研究室主任培訓班上的報告稿,見《中國監察》2002年8月號)。權力腐敗導致的國民財產的直接損失,胡鞍鋼的統計是每年一萬多億元(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百分之十三)。這兩位都是黨用學者,這些數字只會往低了估。

這裡被「腐」掉的資金如果僅僅被在國內揮霍那怕是惡性揮霍掉,只要不流失境外那也罷了,然而不,黑金的特性注定了它們是不敢在國內見光的,其中很大一部份會外逃,支援西方發達國家的建設去也。將資金直接留在海外,乃貪官洗錢的捷徑。據知情者透露,許多貪官在境外銀行直接建有個人賬戶。一些中資公司在海外賬戶裡非法持有的外匯,遠遠高於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所掌握的數額。各地在海外的不少窗口公司,實際上有的就是洗錢通道,某些國有企業的海外分支機構,已經演變為國內腐敗團伙的洗錢中心…。

國家外匯管理局做了一項專題調查,1997至1999年累計資本外逃530餘億美元(約4360億人民幣), 平均每年177億美元(約1456億人民幣)。經濟學家樊綱在《資本外逃,中國經濟的隱憂》中認為,僅2000年中國資本外逃總額已達480億美元,超過了當年外商對華投資的407億美元。有人說這些現象是「轉型期」難免的陣痛,但不知還要「轉」多久。已「轉」了二十多年啦,難道要等到國家財產全部「轉」光,中國社會徹底崩潰才算夠?

好好供養著,恣意貪腐著,吸血般吸乾了人民吸窮了社會,蛀蟲般蛀垮了企業蛀空了國家,應該在為人民幣服務的同時也盡心盡責為人民服務一把了吧。不,這些狗娘養的公僕,在這個還很貧窮的大家庭裡吃飽喝足玩厭拿夠了之後,不但不幹活,還要胡鬧瞎干一通,把主人勒緊褲帶省下的幾個錢胡亂浪費,或拿去支援世界流氓兄弟鬧革命,或鍛造專政工具打擊異見迫害人民,或組建網警監控網民建造防火牆防範網民,或大搞首長工程面子工程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富官工程,最擅長在「交學費」的名義下把大大小小虛虛實實的工程弄成豆腐渣王八蛋…。幾十年來,究竟有多少公共財富就這樣被他們送掉吞掉揮霍浪費掉?這是一筆他們自已也算不清的糊塗帳,更是一筆被列為國家機密的黑帳。

中國大陸GDP從1978年的3624億元增加到2001年的95933億元, 2002年GDP首次突破10萬億元大關,國家財政收入已達1.5萬億元,近些年來國家每年財政收入增長都在2000億元以上。經濟確實獲得了大發展,可絕大多數工人農民並未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反而逆時而退淪為弱勢群體。富了一小撮,窮了大多數,國家財政從人民身上強力汲取那麼多的錢,就這樣不斷打著水漂。民眾永遠得不到起碼的教育、醫療、生活、社會保障,國家永遠停留在「發展中」抬不起頭來。

四、逆子啊逆子

中共最擅長自我吹牛自我貼金,慣以中國人民的恩人和「親愛的媽媽」自居,故意顛倒中國、中國人民和共產黨的關係。且不說合不合適,既使以母子關係為喻,對於五千年的中國,十幾億的人民而言,中共作為一個二十世紀才誕生至今不過八十幾年的政治組織和利益集團,豈能僭稱媽媽?國家才配稱母親,人民才是媽媽,黨的一切,包括它的所有權力、財富、資源都是屬於中國人民的,是千年祖國十億人民哺育並養肥了共產黨。

這是一個怎樣忤逆不孝、兇殘狠毒、失了人性、喪盡天良的兒子啊。它不但經濟上成了敗家子吸血鬼,把母親當牛馬,恣意盤剝,政治上更是一切皆秀的戲子言行逆反的騙子和唯我獨大的老子,在剝奪了母親大量的經濟利益的同時剝奪了母親全部的政治權力。幾十年來,它凌駕於母親之上,肆意欺凌、侮辱、剝削、壓迫母親,它大搞國家恐怖主義、國內霸權主義,用國家和人民的名義,把多少愛國憂民之士、把多少中華民族的優秀兒女打成敵人打成罪犯,把多少善良民眾打成二等三等七等八等的賤民。你害了多少人遺了多少毒造下多少罪孽啊,居然還大言不慚地大吹大擂,是你建設了新中國,養活了中國人民!

中國人民,這個勤勞而不勇敢的母親,受盡逆子的盤剝打壓敢怒而不敢言。我作為母親身上的一分子一細胞,烈火焚心,不能不站出來嚴辭批評共產黨這個逆子:夠了,夠了,不要再牛皮轟轟謊言滔滔了,不要再逆情背理怙惡不悛了,不要再把人民當牛馬當奴隸當傻瓜了。真誠地道歉深深地懺悔吧,我相信中國人民會原諒你。你本就是母親—中國人民血肉相連的一部份,你的罪過更多的是制度的罪過,有文化和歷史的原因,可以說,你的罪過母親也難辭其疚。你是浪子是罪人但不是敵人,只要你回頭只盼你回頭啊。

回過頭來,善待所有的中國人民。對台灣同胞,不是說過中國人不打中國人嗎?對大陸同胞,更應不打不辱、好好善待、化解仇怨、共謀未來。善待人民就是善待你們自己。中國人民是寬容的怯懦的,但不敢言而敢怒,一旦忍無可忍,揭竿而起,那將是又一場血雨腥風的浩劫,又一個玉石俱焚的結局。

五、變壞容易變好難

共產黨不是鐵板一塊,多層腐敗中仍有健康的細胞,全面落後中存在先進力量。特別是新一屆首腦上台以來,呈現了一定的可喜進步跡象。例如胡哥關於憲法的講話,關於政改和專政問題的告戒,關於非典的批示等,都是。問題是,作為一個制度,它已經徹底腐朽了,它的中樞腦神經已經控制不住心腹和手足無限膨脹的慾望。

不說別的,就說那大吃大喝的一張嘴,它就怎麼也管不住,說歸說,做歸做,「剎風」文件照發,「颳風」事實依舊。二十多年來,吃掉的民脂民膏,就是一個驚人的數字。無數事實證明,自己監督自己,最後只能是自已欺騙自己。

口頭上的懺悔是必要的,更重要的是拿出實際行動來,以行動懺悔罪過化解戾氣改邪歸正。不下大決心動大手術,從根本上進行改革是不行了。即使馬上實行全面的民主政治還有種種顧慮,至少也要進行下列改革:黨政分開、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和政社分開;實行新聞自由,開展輿論監督;實踐黨內民主;改革和完善市場經濟前提下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財政收支管理制度公款消費制度,等等。不然,一張嘴都無法管住,遑論其它?

東海一梟2003、8、3

首發2003年第9期《民主中國》

梟鳴天下之二九O:

弱者何為?

常收到一些網友的來信,許多人在對老梟胡捧謬讚的同時,往往流露出一種面對強權無奈無助無路無望的迷惘情緒。這種情緒也瀰漫在當前社會上和網絡中,火俚龍在貼子《我們能夠做些甚麼?》中寫道:

「在各個論壇轉悠了許久,各種各樣的帖子也看了無數,有許許多多複雜的感覺,有憤懣,有憋悶,有絕望,也有欣喜,一切過後,才發現生活依然如此,作威作福的依然作威作福,受人欺凌的依然受人欺凌,在網上發發牢騷的依然只是發發牢騷。一切依舊。在我的心情平息一點下來,不知不覺中想到了一個問題:我們能夠做些甚麼?知易行難,在論壇上大家可以說得天花亂墜,下了線,我們又能夠做些甚麼?難道我們能夠做的僅僅是空談?」

問得好。面對專制政權的黑惡腐敗欺世殃民,面對強勢集團的猖獗恣肆,面對種種不公不義不合理不正常現象,面對這一切,我們能夠做些甚麼?難道廣大弱勢群體和良知未泯的知識份子,只能無所作為忍氣吞聲?難道中國永遠是這樣:作威作福的依然作威作福,受人欺凌的依然受人欺凌?

不。我想起印度聖雄甘地和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非暴力不合作」就是抗拒強權的最好的武器,也是弱者可選擇的最好路徑。當然,我曾經指出:甘地和馬丁-路德-金式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在印度和美國取得成功,離不開所在地域特殊的國家背景、政治土壤和社會氣候,不具有普遍意義。在中國,立國原則違反人性,國家根本大法虛置,社會又沒有一個相對自由的表達機制,國家集權的程度遠遠超過當時的印度(英國殖民地)和美國,像甘地和馬丁領導的大規模群眾集會、遊行示威,難免引來國家機器的暴力鎮壓。

但是,我們可以開展一種較為安全的不合作運動,舉起具有中國特色的不合作主義旗幟。從消極的方面講,我們可以不入團、不入黨、不說謊、不傳謊,不當應聲蟲跟屁蟲,不為皇帝的新衣叫好,不接受官府的職稱、文憑、榮譽,不妥協不低頭不媚強權不攀權勢不受污染和引誘,不認賊作父,不把鬼當神,不與狼共舞,不為騙子圓謊,不為老爺幫閒,不為兇手幫兇,不與腐敗分子同流合污,不與反動勢力狼狽為奸…,在思想上行動上工作上生活上都可以採取不合作姿態!

積極的方面,我們可以通過各種途徑和渠道,說真話,宣真相,揭時弊、反腐敗,宣傳民主自由平等人權等先進理念,讓更多的民眾瞭解民主專制的善惡優劣、瞭解民主的價值和意義,從而擦亮他們的眼晴,喚醒他們的羞恥心、是非心、愛國心和榮譽感、正義感、責任感。

能言者言,能寫者寫,能行者行,知腐者揭腐,知弊者揭弊,知假者打假,是海龜就多多介紹西方民主政治、自由精神,是土鱉就多多闡釋原始儒學的民本思想、人道主義,有知者多從理論高度揭批專制主義,有力者多從實踐層面反對特權階級…,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積土成山積水成海。

「不合作主義」可以採取直接或間接的的違抗、抵制、懷疑、疏離、消解、等等方式,挑戰醜惡政治的權力權威體系。行非虛行,言非空談。言論有時也是一種的行動,大量網文和老梟的罵文,令人悲令人憤令人驚令人喜,不也證明了言論的功效麼。不要小看言論的力量、思想的力量、正義的力量。表面上似乎努力無效,一切依舊,但在看不見的深處,事情正在起變化。量變產生質變,一旦條件成熟,「一個赤手空拳的人可以解除一個師的武裝」。

政治上我們處於弱勢,思想上道義上,我們卻佔盡上風,我們是少數的多數、弱勢的強勢。享利.大衛.梭羅講過:「若少數服從了多數,它便失去了力量;它甚至連少數也算不上;而若它傾力來對抗,它便不可戰勝」,思想道義上的強者才是笑到最後的真正強者。

讓我們重溫甘地《論非暴力》中的箴言:

17. 在非暴力的王國中,每一真實的思想都受到尊重,每一真實的聲音都有其充分的價值。

22. 非暴力行為的第一個原則是不參與任何羞辱人的事情。

25. 非暴力是一個教育公眾的過程,它滲透到社會的所有方面,最終使自己不可戰勝。

43. 我知道非暴力所取得的進展看來是一種相當緩慢的進展,但經驗告訴我們它是達到共同目標的最可靠途徑。

56. 一個非暴力反抗者不可能等待,或延遲到條件十全十美時才進行這種反抗。他將使用無論手邊的甚麼材料,將其淨化、冶煉,轉變為真金。

66. 在奴隸決定他不再做奴隸的一刻,他的鐐銬就脫落了。他使自己自由並將其展示於人。自由和奴役是精神的狀態。因此,第一件事就是對自己說:「我將不再接受一個奴隸的地位,不再服從與我的良心相違的命令。」至於主人可能鞭打你,試圖迫使你為他服務,你將說:「不,我不再為你的錢或威脅而服務於你。」這可能意味著受苦,但你的坦然受苦將點亮自由的火炬,這一火炬不可能被撲滅。

67. 任何政府都不可能迫使那些在自己的心裏認識到自由的人們違背其意志而向其致敬。

首發新世紀網址: http://www.ncn.org/

東海一梟2003、8、14

梟鳴天下之三O七:

為祖國招「魂」

-配合茉莉呼籲,強烈要求政府允許流亡人士回國

世界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國家。自由國家,主權在民,每個公民都有自由地進出國門的權力,任何公民都不會因政治原因而被迫飄流他鄉寄居異國喪失回國的基本權力。然而,在希特勒、薩達姆先生及共產黨執政的國度裡,國家被當作私產,權力被當作禁臠,嚴禁人民染指。若有人膽敢要民主要自由要人權,或者膽敢要求反腐敗反特權,就犯了他(它)們的大忌,重則被機槍坦克神經毒氣消滅,輕則被關進大獄或逐出國門。於是,一批又一批或被動流放或主動逃亡的流亡人士便成了專制國家亮給世界的一道獨特景觀。

現在,老希老斯早已進入歷史垃圾堆,老薩已經垮臺,落不落網都沒啥意義了,大多數共產國家都已成功地向民主轉型,我黨也從「改革開放」到「三個代表」到「新三民主義」(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到「兩為」方針(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邁開了與時俱進的步伐,僵硬的冰塊開始消融,緊閉的大門有所鬆動。據說近年來政府已私下裡個別地與一些流亡人士接觸,以各種名義向他們發出回國的邀請。這些都是進步、可喜的現象,是鼓舞人心、體現人性的正確舉措。

然而,僅停留在這一步還不夠。因為政府在體現仁慈、人性的一面的同時,還有附加條件,如要求流亡人士做檢討寫悔過保證書等,侮辱他們的人格尊嚴。王若望先生在紐約病重時,我黨曾表示只要先生保證不再與我黨「為難」,就可以回上海探親、治病、定居並重享高干待遇。先生拒絕了。因為,先生要「有尊嚴地回國」;當局邀請流亡瑞典的茉莉女士「回國參觀祖國建設」,並主動提出願意承擔她回國觀光的一切費用。這更加寬厚了,但畢竟還是偷偷摸摸又帶著賞賜味道的。茉莉女士表示:「對我來說,在中國政府沒有頒佈一個公開的政策之前,在所有的流亡者不能享受同等的回國權之前,輾轉流亡了十年的本人,會一邊含著眼淚思鄉思親,一邊繼續等待下去」(茉莉《請公開邀請流亡者回國!--致中國政府》)。

自由回國是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不應預設任何條件,不應對不同對像區別對待,更不是政府私底下的一種恩賜。為此,強烈要求政府取消任何形式的「黑名單」,讓所有的流亡者都能享受同等的回國權,並明確表態,公開邀請他們回來參加祖國的經濟建設和政治建設。我在《國家主席競選書》中就曾建議:「誠懇邀請逃亡海外的有識之士和政治、文化精英歸國,共商國是。他們都是國家培養的傑出人才、是國之重寶呵。不論他們是學者、作家、藝術家,還是政治家、異議份子,都可以在國內自由地生活、工作、發表他們的見解。不同的思想、意見,可以通過公開爭論,協商、談判來協調,也可以交人大表決,誰的意見對,誰的意見於國於民有利,就聽誰的」。

流亡人士是祖國建設特別是民主事業迫切需要的高素質人才。他們當年因反腐反特(權)、因追求探索民主之路而被迫浮槎海外,到西方國家工作和生活。對於民主制度、文明政治,既有理論上的豐富儲備,又有實踐上的經驗可資借鑒。請他們回國,把先進的思想、觀念和有益信息帶給祖國,是國之幸、民之幸。

不要再驅逐、侮辱、傷害我們的同胞、我們中華民族的優秀兒女了,不能再奉行汰優取劣、打真保假的政策了。當王若望貧病交加客死異邦的時候,老梟難忍悲憤:「為甚麼民族英雄總是悲劇?為甚麼東方之夜如此漫長?為甚麼民主自由總失之交臂?為甚麼無數烈士的熱血白白流淌?」。但願,這樣的悲劇不要再重演了。憂民愛國沒有錯,更沒有罪。亟需反省和懺悔的是製造政治犯良心犯流亡人士的制度,是逼迫正義愛國之士流亡的政府,是把國家當作私有物品的特權分子。

同時,為了中國的自由發達,讓我在此代表人民(打個官腔哈,勿怪)向海外招「魂」。我所招的不是亡魂,是流亡海外的同胞、同道、愛國誌士和時代精英,是民族之魂、民主之魂。魂兮歸來,並非因為西方「流沙千里、赤蟻若像、玄蜂若壺、五穀不生、叢菅是食、其土爛人、求水無所得、彷徉無所倚、廣大無所極」(屈原《招魂》,另說為宋玉所作),並非「西方不可以久留」,而是親人盼望你們,祖國和人民需要你們,是祖國有太多制度性的吃人食魂的鬼怪、兇殘猙獰的毒蛇猛獸,需要大伙齊心協力去對付,並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把祖國建設成為輝煌的殿堂。

人心難侮,飆輪休擋,大潮莫阻!我相信黨國新一代領導人的政治智慧、胸襟和魄力,相信流落海外的同胞志士們安全、公開、有尊嚴、光明正大地回國的日子為期不遠了。

當時明月在,待照彩雲歸…

東海一梟2003、9、16

首發新世紀 www.ncn.org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梟鳴天下之三一三:

野蠻的活標本

我黨曾赤裸裸地崇奉鬥爭哲學,崇尚暴力革命,倡導與天地斗地斗與人斗與私字一閃念鬥,強調以階級鬥爭為中心,宣傳大義滅親、將一切獻給黨,在和平的年代熱衷於在同胞中製造敵人,號召「對待敵人像秋風掃落葉一樣無情」,把人培養成兩腳獸和冷血機器。在我黨的詞典裡,連國家都是暴力機器,是一個階級對另一個階級進行專政的工具。

「改革開放」以後,我黨的中心工作轉移到經濟建議上來了,人性有所復甦,黨性與人性的對立不再那麼尖銳。隨著時代的不斷進步和民眾的逐步覺醒,落後反動的意識形態早已千瘡百孔,為了維持風雨飄搖的特權統治,近幾年來,我黨更是不斷創新理論,說盡好話,甚麼「三講」、「三個代表」、「新三民主義」、「二為」方針(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自已冷酷醜陋臉龐密密罩上了一層又一層溫情脈脈亮麗動人的面紗。

然而,一黨獨大的專制注定了這個政權本質的野蠻和冷血。它宣稱代表先進文化,卻對民主自由的先進思想和普適價值嚴防死守;它自封人民根本利益的總代表,廣大民眾卻在它的領導下淪為貧弱群體,無緣享有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既使在拚命扮成麒麟般美麗動人的官方宣傳中,也常會不小心露出野蠻惡毒的馬腳狼尾來。

近日,網上流傳著上海市公安局的一幅宣傳張貼畫,標題是:上海市公安局提醒:露宿街頭勿同情。說明文字寫道:在車站碼頭、高架橋下或偏僻路段,以及城郊結合部地區,露宿著一些拖兒帶口的外地來滬人員。他們衣衫襤褸、髒亂不堪、好逸惡勞,靠拾荒、乞討混日子,嚴重影響了大城市的文明形象,給上海治安帶來了很多問題。提醒市民對此類人千萬莫同情,不要給予施捨。(文:金振芳)。

好一條狼外婆的狐狸尾巴,好一個冷酷、野蠻的活標本!嚴重影響「大城市的文明形象」的,不是「衣衫襤褸、髒亂不堪、好逸惡勞、靠拾荒、乞討混日子」的「外地來滬人員」,恰恰是這幅反人道反文明的宣傳畫,是這個公開歧視窮人、徹底戕滅人性的政府。它不但不對這些「露宿街頭」的窮苦同胞進行必要的及時的救助(不然,這種現象就不至於普遍和嚴重到需要市公安局出面「提醒」了),而且公開侮辱他們的人格,還要「提醒」市民「切勿同情」他們,以政府機關的名義掃蕩市民心中寶貴的同情心,摧殘奄奄一息的人道主義精神。

在某文中,我曾將黨主政治比為僭主政治。法國邦雅曼-貢斯當在《古代人的自由與現代人的自由》中總結了僭主政治比君主政治更可惡的三大特徵:一是這種政治本質上不具備任何合法性,二是這種權力不受任何制約,三是它的權力是全面的、無所不在的。以此對比滿清覆亡之後,神州大地上的種種政治形態,若合符契。軍閥耶、國黨耶、共黨耶,一丘之貉耳。在這裡我再加上一點,比起君主政治僭主政治來,黨主專制還有更為可恨的一方面,那就是對人性和人道主義精神的更加嚴重更加徹底的摧殘!

不必提西方民主國家完善健全的社會救濟制度了,即使是中國古代,存養鰥寡、賑災救荒、撫恤殘疾、賑濟流民也是許多王朝一種必不可少的「仁政」。周代就有專司「寬疾」職責的官吏,歷朝歷代都有由政府劃撥經費、由專人管理的專管鰥寡孤獨殘者的社會慈養機構。同時,在個人道德實踐中,人道行動得到了政府的大力褒獎和社會的普遍支持。堪稱為原始樸素的人道主義。 「視民之不安,如疾痛在乃身」的歷代清官廉吏更是舉不勝舉。唐代詩人韋應物曾任江州刺史、蘇州刺史等職,他關心民生疾苦,為百姓貧困、邑有流民而內疚,有詩句曰:「邑有流亡愧俸錢」。

而今上海市的「公僕」們,中國人民的「代表」們,面對「邑有流亡」、國多貧苦,面對「衣衫襤褸、髒亂不堪、好逸惡勞、靠拾荒、乞討混日子」的同胞,不但毫無愧色,而且不許市民同情,與古代官老爺們比比,能不令人生今不如古、「黨」不如「君」之感嗎;難道我黨和黨官真是特殊材料做成的,「甚麼都知道,就是不知道害臊」,「甚麼都有,就是沒有人性和人道」?嗚呼。

上海公安局的冷酷並非個別現象。貴州電視台曾稱街頭露宿者為「城市牛皮癬」了;廣東省早就宣傳,乞丐都是假的,他們乞討的錢都拿回家蓋大樓了,提醒城市工人都別上當受騙…。當然,比起對他們進行強制收容、遣送和迫害,僅僅提醒市民別同情他們,已經稱得上歷史性的進步了。

東海一梟2003、9、24

註:寫畢此文,想上網再欣賞一下上海市公安局的驚世傑作,相關網頁已經刪掉了。但他們的醜惡言論所折射出來的醜惡的社會現實和冷酷的官員心態,已昭然於廣大網民眼目和歷史的恥辱柱上,刪不掉了。

首發《議報》。網址http://www.chinaeweekly.com

梟鳴天下之三一五:

人道的呼喚

—-為網絡禁食運動而作

我黨總是誇耀中國目前人權狀況是歷史上最好的,總是宣稱人權最重要的是生存權。且不說中國人民的思想權、言論權、信仰權、選舉權等政治權利統統不存在,其實是最重要的生存權又何嚐得到了起碼的保障?危房倒塌、火災、礦難、中毒、爆炸、暴力侵擾、被害被殺、被逼自殺等災難在神州大地上無窮無盡地上演著。據有關部門不完全統計,近幾年,僅全國中小學生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數就達1.6萬之多,平均每天就要有40名中小學生死於非命。學生如此,何況成人,何況廣大貧弱民眾?如果把每年全部非正常死亡人數統計一下,將是何等驚人的數目。當然難免天災,更多的則是人禍,而且許多天災也是人禍,是人為的是和平年代的人道主義災難啊。

在中國,對人的價值的賤視、對人的生命的漠視是制度性的,體現於嚴重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的制度中(如勞教),體現於普遍的政府行為和官員心態上,尤其體現在執法機關和執法者身上。李思怡僅僅是一個微不足道的例子(新聞回放:2003年6月4日,李思怡的母親因吸毒被當地警察部門抓走,由於「警察的不作為」,李思怡活活餓死在自己家中,一直到17天之後,6月21日,鄰居才發現孩子的屍體)。

這類事情太多了,「海」了去了。在中國,人命不如牛馬、不如螻蟻、不如草芥、不如泥土。每天都有許多無辜的人悲慘而悄無聲息地死去。李思怡之死之所以成為一個「事件」並引發了一起網絡絕食「運動」,激起了廣泛的關注,有賴於有關活躍人士和廣大網友的持續努力。老梟本來以為,坐在家裏餓幾頓飯,於亡魂無補,徒然自苦,未免有些「秀」。但是,隨著「運動」的深入開展,愈來愈多的人參與了進來,「參加網絡接力絕食的人們來自各種不同的地區和普普通通的家庭,有學生、工人、企業經理,有夫妻、有父母、有70多歲以上的老年人,有學者、記者、律師、作家和基督徒……」(任不寐)。這使我認識到,即使有秀的成份,這也是多麼有意思的一場「秀」,是對人道主義的深情呼喚:它在政府行為和日常生活中已經缺席太久了。

人道主義作為一個思想文化體系,內容異常豐富,表現十分多樣,但其最基本的核心理念可以歸納於肯定人的價值、維護人的權利,反對一切神本位、官本位、黨本位,強調以人為本位。用一句俗話來概括,就是:「把人當人看」。有人說人道主義這個詞是經過日本二手轉譯的,談中國思想,用「人道主義」一詞語不大合適。我以為,人道主義這個詞語雖屬泊來,並不影響其價值的普適性,不影響傳統文化中有自已的人道主義思想資源。

儒家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孔子聽到馬廄起火,問「傷人乎,不同馬」;孟子曰:「仁者得天下,殺一無辜而不為也」等,或表現了一種人道主義關懷,或表述中國古典政治學意義上的人道主義,其精神與自由主義一脈相連。不同在於,儒學偏重於從倫理角度倡導人的價值,而自由主義在政治哲學領域提出人的權力概念,提高了人道主義在社會政治層面上的可操作性。儘管古典儒學與現代自由主義的社會基礎和形而上學背景截然不同,但在許多具體原則上在「把人當人看」這一點上,卻是款曲暗通。

網絡禁食運動是對層出不窮的和平年代人道主義災難的強烈譴責,是對失蹤已久的真正人道主義的響亮呼喚,既呼喚人民政府、執法機關和執法者把人當人看,也提醒民眾自已把自已當人看:我們不但要活,而且要像人一樣活。網絡禁食進入第五天了,由於私人原因我不參加了,允許我在此向發起和參與這一活動的廣大網友致以崇高的敬意。

人道主義,魂兮歸來。

東海一梟2003、9、25

首發新世紀 www.ncn.org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梟鳴天下之三三O:

無恥的判決,危險的信號

為羅永忠鼓與呼的《驚聞文字又成獄》發出之後,保佑網友冷笑道:不至於吧?你不是對共產黨的認識早就很明白了嗎? 驚從何來?

為了吸引眼球,在為梟文取題時,往往比較「文學」,「花梢」有餘而平實不足。此題中的「驚」字,卻是實實在在不含一點水份。對於我黨專制本質的認識,對於黨大於法、權大於法、以文入罪的「社會主義法制」的認識,確是早就很明白很透徹了。但讀了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羅永忠案刑事判決書》之後,我仍然吃了一驚。

一驚殭屍還魂,散發著腐朽氣息的非法律非規範的用語「反動文章」,居然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判決書裡。只有2千字的官方判決書,「反動文章」一詞出現了21次。梟文《我自豪,我是反動分子》曾指出:經過文革一劫,老百姓都明白了,我黨所謂的反動分子、反革命分子,大多恰恰是先進份子,是大大的好人。於是,反動派、反動分子、反動文章等政治詞彙都成了短命鬼。這些在文革中司空見慣的詞彙,如今在《辭海》中也難覓蹤影矣。公安、安全機關也只敢偶爾一用。只有極少數頭腦殭化的老革命及少數頭腦簡單的俗庸女人,以及少數跟不上形勢的基層執法單位,還會傻乎乎地祭起「反動分子」這塊落後的法寶。而判決書「居然連表面的言辭修飾和惡法形式都棄之不顧,非但沒有絲毫法律氣息,反而更像是階級鬥爭時期的革命大批判,恍如回到了文革時期對遇羅克等人的判決」(劉曉波)。

二驚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水平之低、膽量之大。既不分析羅永忠的反動文章是如何危害國家安全如何顛覆國家政權的,也未證實羅永忠主觀上有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客觀上已經實施煽動的行為並造成嚴重後果,不作任何論證,就憑不倫不類的「反動文章」四個字,就判處羅永忠犯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如此赤裸裸地以言入罪,理不直而氣壯地將顯然違反基本法治精神和政治常識的判決向外公佈。

三驚法網愈來愈嚴。之前(「改革開放」以來)文字獄的受害者,言論之外或多或少有所行動,如參加甚麼政治組織或串聯、組織活動,與甚麼海外組織有聯繫,至少有可能「行動」的莫須有的嫌疑(這些行動當然都是憲法允許的)。而羅永忠完全是因為寫文章在網上發表而被判刑!

驚恐二字關係密切。驚過之後,繼之以恐。如梟文《我有罪!—–「學法」體會之一》所說:認真追究起來,別說暴力革命的宣傳,便是善意批評政府抨擊時弊痛斥制度性腐敗、主張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改良主義的言論,例如絕大多數網絡bbc言論,也都難逃誹謗和煽動之嫌。…我的許多文字都表達了對所謂的「社會主義制度」的不滿,都可以上綱上線為誹謗、煽動、危害的高度,都有企圖顛覆、推翻之嫌。我熱罵腐敗、冷嘲領袖、抨擊特權,質疑制度,言論激烈,語意囂張,驚世駭俗,搖惑人心,不是「誹謗」和「煽動」是甚麼?我有罪,絕大多數網民有罪、廣大嚮往追求民主制度的知識份子包括體制內的改革派有罪、成千上百成萬上億的中國人民程度不同的都有罪呀。

兩年多來,「犯法」的恐懼一直折磨著我,讀過羅永忠的判決書後,這種恐懼特別直接、強烈起來。因為,論文字的思想性、煽動性,論觀點之尖銳、對「黨和社會主義事業的危害」,不客氣地說,羅永忠與我不是一個重量級的。網上許多作者,與羅永忠相比,也都有過之而無不及。最近愈演愈烈的一樁樁一件件人權迫害事件,愈來愈說明,控制言論自由、迫害基本人權的政策正在變本加厲,羅永忠被判,如張祖樺教授所言:是「一個極其危險的信號!」。老梟和廣大網民的危險度直線上升。

唐荊陵律師在給我個人的信中指出(唐律師授權我,可以公開他的觀點):本案最終如何判決將直接表明中國政府在人權方面的一個重要領域——言論自由方面的立場,關係到國家的政治取向是順應歷史和世界潮流還是逆潮流而動,影響到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狀況的一般評價。法院判案,應該排除政治的干擾,但是,不能不考慮案件的政治影響,否則,還奢談甚麼法院的智慧?如果判決羅永忠有罪,將發出一個「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的危險信號。人民建言無路,瀉怨無門,就會出現道路以目的「穩定局面」,而這個局面,只不過是社會動亂和暴力革命的前奏而已。

為羅永忠鼓與呼的意義,已經遠遠超出羅永忠個人,擴展到網絡社會和現實社會,上升到人權、文明、歷史等宏大層次。為了羅永忠,為了大多數網民、廣大嚮往追求民主制度的知識份子包括體制內的改革派,為了我們自己,為了社會的穩定、政治的進步和國家的前途,讓我們與劉路、唐荊陵等富有正義感、社會責任感的律師一起,打破萬馬齊喑的可恥沉默,向這份無恥的判決發出最強烈的抗議!

東海一梟2003、10、22

來源:2003、11人與人權www.renyurenquan。

梟鳴天下之三四一:

為罪惡立碑

杜導斌「落網」前夕,曾在《應該入獄的是審判長曹洪光》一文中指出,被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的羅永忠只不過是在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講出了自己的內心話,「如果行使公民權利要受到法律制裁,那麼,這並不能說明該公民有甚麼罪惡,只能說明罪惡滔天的是那個與憲法精神直接違背惡法,以及依靠惡法維繫的秩序和強權」、「這樣的惡法,曹洪光之流居然奉若圭皋,只能說明由審判長曹洪光、代理審判員劉兵、陪審員林智琛所組成的法庭違反了憲法」。

曹洪光等人不僅觸犯了憲法,而且踐踏了人類的良知,即康德所說的道德律令,犯下了雙重的罪惡。有人說,在司法不獨立的專制制度中,他們不過是無辜的工具而已。當上級命令(或相對於憲法這部母法而言的子法律)與個人良心發生衝突時,他們不得不以上級命令為準。這種辨護雖非毫無道理,卻是蒼白無力的。

良知,是萌發自內心的一種善良覺悟和道德意識,是所有的正常人—不分種族、民族、職業分工—–都具有心理共性,是人之所以為人、人之區別於禽獸的根本所在。有古代西哲說過,每一個人都是善惡行為的判斷者,一個人違反良知意識和道德規則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罪惡。每個人都選擇的可能並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在現代社會法律應是公眾的良知意識的體現,是一切合理、公正、美好的事物的保護傘。如果法律明顯違背公平正義原則和公眾的良知意識,如果政府或上級的指令嚴重違背道德律令,那麼,實施者執行者就有必要作出自己的選擇:是服從邪惡的法律、命令還是堅守道德規則正義原則。制定惡法下發惡令是犯罪,遵從惡法服從惡令也是一種犯罪,都是對憲法和良知的背叛。

1989年2月。柏林牆。十歲的克利斯和高定在逃亡時被擊倒,克利斯當場死亡,高定足踝中槍。1991年9月,統一後的柏林的法庭上,舉世矚目的柏林圍牆守衛案子的結論是:以槍射擊高定腳部的士兵判兩年徒刑,可以假釋;開槍射殺克利斯的士兵,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這樣對被告解釋他的判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 有「良知」這個東西。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准的原則;你應該早在決定做圍牆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東德國法也不能牴觸那最高的良知原則。」

當政府命令(或法律)與個人良心發生衝突時怎麼辦?愛因斯坦對這個問題的態度很明確:「我相信個人應當根據他的良心行事,即使這種行為勢必要觸犯國家的法律。我相信他應當這樣做,即使他明明知道他會被當局判罪,他也應當如此。這種態度最符合我自己的道德感……盲目服從那些我們認為是不道德的國家法律,只會妨礙為改革這些不道德的法律而進行的鬥爭。」愛因斯坦在1950年7月19日給美國科學工作者團體的公開信中寫道,「一個人,如果政府指示他去做的事,或者社會期望它採取的態度,他自己的良心認為是錯誤的,那麼他該怎麼辦,這實在是一個老問題。很容易這樣說:對於在不可抗拒的強迫下所做的事,個人是不能負責的,因為它完全依賴於他生活在其中的社會,所以必須受它支配。但這種推理的表達方式本身就說明了這樣的概念同我們的正義感矛盾到了怎麼樣的程度。 雖然外界的強迫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影響一個人的責任感,但絕不可能完全摧毀它。在紐倫堡審判中,這種立場實際上被公認為自明的。我們目前制度中存在著的道德標準,以及我們一般的法律和習俗,都是各個時代的無數個人為表達他們認為正義的東西所做的努力積累起來的結果。制度要是得不到個人責任感的支持,從道義的意義上來說,它是無能為力的。這就是為甚麼任何喚起和加強這種責任感的努力,都成為對人類的重要貢獻。」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各國政府的立場不約而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他們是奉政府的命令幹出來的而求得寬恕。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界線。英國學者鮑曼在研究納粹大屠殺《現代性與大屠殺》一書中昭示我們:人類記憶中最聳人聽聞的罪惡,並非一群無法無天的烏合之眾所為,而是由身穿制服的惟命是從的人完成的;它不是源自秩序的敗壞,而是源自一種完好的秩序統治。書中稱引麥克唐納於1945年的警告說,「現在我們必須提防的是守法者,而不是違法者。」

書中問到,忠誠與服從由來是公民尤其是軍人的天職,執行命令者的罪惡隱藏在甚麼地方呢?鮑曼提到米格拉姆的關於「責任轉移」的實驗,它表明:一旦經過行動者的同意而將責任轉移到上級命令的權力之中,行動者就被投入了一種「代理狀態」,即把自己看作是給別人執行意願的狀況。代理狀態與自主狀態是相反的,實質上是逃避個人良知的責問。這樣一種連續的、普遍的責任轉移,結果造成一種「自由漂流的責任」,造成一種情境,在這一情境之中,組織的每個成員都相信他是受人操縱的。所以,鮑曼說:「組織在整體上是一個湮沒責任的工具。協調行動之間的因果鏈條被掩飾起來,而被掩飾的事實恰好就是這些行動產生效力的最有力的因。」由於納粹大屠殺的參與者都相信責任在別人那裏,在上級那裏,或者簡直就是命令本身,集體執行殘酷的行為便變得更容易了。(《南方週末》2002年6月21日林賢治)。

日爾曼式的清算,讓殺人者被迫承擔起自己所應承擔的責任。罪惡的制度有罪,罪惡的參與者是幫兇,也有罪。有罪,就要得到清算,儘管在清算時也應考慮到時代和環境的局限性。一九八四年。在圍牆的腳下。兩名士兵射殺了一個名叫米夏的年輕人。法官認為被告有罪,因為他們做了違背良心的事,取人性命,可是判得很輕,十六個月,而且緩刑。法官說,被告在一個極權社會中成長,沒有學習到以良知判別是非的能力;而且,大多數人是弱者,怕事、隨俗……能夠抵抗大環境的只是少數的英雄,我們不能要求大家都是英雄。

而我們中國式的清算呢?給受害者平反,恢復名譽,然後就萬事大吉,皆大歡喜。只有受害者,全是受害者,迫害者和實施迫害者全都不見蹤影了。只因對反右和批判彭德懷有異見而被捕入獄北大才女林昭,在獄中遭到長達八年的非人折磨,後在上海被殺害。據《林昭,不再被遺忘》披露,自林昭獲平反以來,其親友一直上訪相關部門要求查清事實真相。慾查清當年發出釘舌、反銬、虐殺、滅屍等殘忍命令的人到底是誰—-即使死了,不能繩之以法,至少也要讓世人知道他們的名字。其實要查清真相並不難,只需在當年任職於上海法院、監獄等部門的人中尋找即可。然而上海相關部門對這一訴求一直採取推諉態度。對新華社記者的公務採訪也是採取「不說、不讓、不給」的不合作態度,具體的做法就是既不接受採訪,也不讓別人接受採訪,更不提供相關材料。

為此,漁翁先生在《不能向社會發出這樣的暗示》(2003、12《雜文月刊》)中指出:「上海有關方面對林昭遺案的態度至少向社會發出了如下負面暗示:一、作為社會基層成員的老百姓,無論如何都不能產生與當權者思想相左的思想,否則,即使真理握在你手裡,也難逃被消滅的命運;即使獲得平反,也僅僅是平反而已,休想追究具體當事人的法律責任。二、請在公檢法等國家機器部門任職者放心,面對一個『犯人』無論怎樣實施虐殺都無妨,若干年後即使真相大白,證明被害人是無辜的,各位也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你們依然可以盡情地享受生活,因為有人會全力保護你們。」

豈止上海「有關方面」?全國各地的「有關方面」在我黨統一領導下,都是不允許揭露殘暴、不支持實現公正伸張正義的。十年文革千古浩劫,一切都往在權力鬥爭中失敗的四人幫身上一推了事;滅絕人性地對待張志新、李九蓮們,對她們割喉釘舌的下令者和實施者,還不都一樣「隱姓埋名」?別揪住歷史問題不放了,團結一致向前看吧。

為善為惡,是正是邪,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選擇和行為負責,上級命令不能成為超越倫理底線充當惡政幫兇的藉口。對喪心病狂的惡人和違反憲法的罪人的縱容就是對良知的犯罪、對人民的犯罪。杜導斌 「揪」出了在羅永忠一案中觸法犯罪的審判長曹洪光、代理審判員劉兵、「人民陪審員」林智琛,余傑在《讓我們記住那些參與罪惡的人——有感於「新青年」案件維持原判》中「揪」出了新青年四君子案中「專制權力的幫兇和幫忙、罪惡的主動或被動的參與者們」:審判長金星、審判員張永忠和仁民賓、檢察員張曉霞,以及安全的線人李宇宙,負責逮捕、關押並折磨四位青年的安全部特務等。余傑說得對,「不能諒解和寬恕這些罪惡的參與者們」。建議海內外有能力的熱心腸人士或單位在網上建一個「惡人」榜或罪惡碑,通過各種渠道和民間力量,把那些以「維護國家安全」為名破壞國家安全的罪人,把那些濫施酷刑傷人害命傷天害理的惡人,把那些公民權利的剝奪者、國家利益的損害者、民眾苦難和志士冤案的製造者,把所有丑類敗類兇手幫兇劊子手們的惡名和罪行收集起來,推上道德法庭,釘入歷史恥辱柱,讓子子孫孫世世代代記住他們,並在條件成熟後由獨立法院舉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審判,還公道於人民,昭罪惡於天下!

東海一梟2003、11、12

附言:本文觀點與我全民族大和解的主張並不矛盾。「在一個極權社會中成長而沒有學習到以良知判別是非的能力」的罪人也並非絕對不可以得到人民的原諒,但寬容和仁恕應該有個前提,那就是他們必須對自己所犯下的罪惡有清醒的認識和深刻的懺悔,如柏林牆倒塌之後在街頭被人民包圍了的萊比錫警總頭子那樣,對著攝影鏡頭和電視機前幾百萬的人民道歉,說:「我錯了,我為我過去的所作所為感到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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梟鳴天下之三四八:

碩鼠碩鼠

德國的官員們工資不高,許多人不得不找份兼職工作,各城市市長們有的做業餘藝術家,有的做業餘教師,有的做業餘技工,有的做博物館的解說員,有的做業餘修理工或別的工作按勞取酬,以貼補家用。德國杜塞爾多市現任的市長的兼職是掏煙囪。德國北部小城吉夫霍恩市的市長家裏有4個孩子正在上學,老婆失業在家,為了節省開支,平日上下班都乘公共汽車,還在一所社區大學的校園裡兼職當起計算機的指導老師,拿每小時20歐元的「外快」。他說,他以前是歐洲央行的計算機高級管理人員,每小時的工資是100歐元。可是為了政治理想,他辭職後投身於社民黨的工作,後被選為市長。德國官員的「福利」也很慘:公車不能私用,接待客人自掏腰包,連接受超過30歐元以上的私人禮物也算受賄…(據2003年11月21日《環球時報》:《工資收入不高,當官只為理想》)。

在西方大多數發達國家,不僅一般官員收入不高福利少(當然是比較而言),貴為總統也毫無特權。奧地利托馬斯.克萊斯蒂爾總統曾向奧地利最大的報紙透露,他已無力用總統薪水撫養由沙特阿拉伯國王法赫德贈送給他和妻子的6匹阿拉伯純種駿馬和2頭單峰駱駝。該國的一家週刊雜誌為此做了一個計算,結果證明總統的說法並不誇張。該雜誌指出,克萊斯蒂爾每個月的總統薪水在支付稅金、公務用車費用以及給第一任妻子的生活費後只剩2600歐元。而光撫養這些馬每個月就要花去3000歐元,的確讓克萊斯蒂爾的收入出現赤字。(據中新網2003年10月10日電)。

還看過一則消息:秘魯總統托雷訪問他的母校必須自費。秘魯議會勉強同意托雷多總統返回美國斯坦福大學發表2003屆畢業講演的請求,但此行必須自費,還規定他不能使用總統專機作這一私人出訪,隨行人員也必須自費。

這才是「為人民服務」、 「三個代表」、「新三民主義」呀,這才是真正的「人民公僕」呀。這些資產階級政客司空見慣的「逸事」,在「社會主義」中國,真成海外奇聞。發達國家官窮民富,發展中國家官富民窮,資產階級政客廉潔自愛,「當官只為理想」,社會主義「公僕」齷齪下賤,當官只為私利,兩相對照,愈加襯托出我們「人民公僕」的貪腐醜陋和「三個代表」的可惡可恥,令老梟百感交集,忍不住要罵一句:狗娘養的「公僕」、王八蛋的「代表」!

孔夫子早就說了:巧言令色鮮矣仁。論色之令、言之巧,論口中蜜之甜、腹中劍之狠,古今中外,非我黨的領袖領導們莫屬呀,台前好話說盡,幕後壞事做絕,在無窮無盡的官腔高調中,極盡專制腐敗之能事。在「三個代表」的英明領盜下,一小撮「公僕」們是多麼「自由」和「幸福」,通過權力尋租錢財交易,成了先富起來的「一部份人」,把廣大主人剝削壓迫成弱勢群體現代奴隸。

二十多年來,中國大陸GDP從1978年的3624億元增加到2001年的95933億元,2002年GDP首次突破10萬億元大關,國家財政收入已達1.5萬億元,近些年來國家每年財政收入增長都在2000億元以上。財政部部長金人慶日前在「中國財稅論壇」透露,今年以來,儘管受到非典疫情及重大自然災害的影響,我國財政收入仍然保持了大幅增長勢頭,前10個月全國財政收入已經接近去年全年水平。今年1至10月份,我國財政收入達到18150億元,接近2002年全年18914億元的財政收入水平。

然而,經濟發展了,國家強大了,大多數人民依然貧弱不堪、負擔沉重(北京中國扶貧基金會會長王郁昭日前坦承,目前大陸還有三千萬人沒有根本解決溫飽問題。若按照世界銀行每人每天一美元的標準計算,中國大陸有一億左右貧窮人口。而據專家估計,如果以每天一美元作為貧困線標準,中國今天的貧困人口數當在七八億!),農民和大量市民依然沒有社會、醫療保障(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發佈的「衛生總體表現」排名,在191個國家中,中國排名144位,甚至不如伊拉克等國;在「醫生負擔公平性」的排名中,中國排在188位,倒數第四;一項調查顯示:1998年,全國三分之一以上病人因為經濟困難而無法就醫,在經濟落後地區,這一人數更多),「九年制義務教育」依然赤裸裸的欺騙,大量農村孩子依然因貧困而失去受教育機會(根據聯合國推薦的比例,教育經費應當最少占國內生產總值的百分之六,但中國只佔百分之二。在一百二十個國家中排列第九十六名,與眾多小國窮國為伍,甚至烏干達這樣的窮國在保證教育權利方面都要比中國做得好)…。

人民之所之窮困,是因為國庫為黨所有、為官所掌,成了黨庫私庫,無數人民血汗國家資產,或被公僕們掏進了個人腰包、轉到了境外異國,或被大量政績工程、面子工具、條子工程、豆腐渣王八蛋工程揮霍掉了,或拿去援助比中國人平收入高幾倍、甚至十幾倍的國家「慷慨」掉了…。

想起《碩鼠》一詩: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如果說廣大公僕是老鼠的話,專制主義就是最大的碩鼠、惡鼠,它培養了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大大小小的老鼠,它不但吃掉了無數民脂民膏、國資國產,而且吃掉了吃掉了人民許多合法權利和言論、信仰、免於恐懼、免於匱乏等四大自由,吃掉了社會正義和傳統美德,吃掉了人民幸福、國家富強的美好希望,把堂堂中國變成了腐敗大國、特權大國、謊言大國、騙子大國、自殺大國、娼妓大國、愛滋大國,把「社會主義」中國變成了權貴階級的天堂、弱勢群體的地獄!

腐敗的碩鼠不除,民無寧日,專制的鼠窩不去,國將不國。許多人心死了,以當中國人為恥,「逝將去汝,適彼樂土」去了,更多人血冷了但慾走無路被迫留下苟活苟安著,也有一些仁人志士心不死血猶熱,能走而不走,留在這片浸透了祖輩和先烈血汗的土地上,老梟就是其中一個,謹改《碩鼠》詩抒懷明志曰:碩鼠碩鼠,無食我黍!半紀貫汝,莫我肯顧。逝將驅汝,造我樂土…。

東海一梟200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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梟鳴天下之三五三:

「懶政」探源

有一種頗為普遍的偏見,認為專制政權在效率方面比民主政府要高。從整體、從國家、從歷史高度看,這當然是不符合事實的,專制國家普遍比民主國家貧困落後就是最好的明證。但就一時一事而言,有時確實如此。特別是在維護特權、維護黨權、鎮壓異議方面,在大搞首長工程、面子工程、政績工程、豆腐渣王八蛋工程方面,在濫用權力、行政侵權、非法侵佔等方面,總之,幹起人醜事壞事來,施起惡政暴政來,專制制度下往往是實權人物一言九鼎、「有關部門」雷厲風行,速度極快和效率極高;而在維護人權、維護民權、維護憲法等方面,在做好事實事、施良政善政方面,卻總是停留在文件上口頭上,總是花拳繡腿、推諉拖延、失職瀆職、有法不依、官僚主義,總是草率從事、敷衍了事、無所事事、人浮於事,成為不負責、不作為「懶政」。在行政審判實務中,因懶政所具有的消極性、隱蔽性等特點,使懶政未引起人們足夠重視,缺乏有效的法律救濟途徑。

行政不作為就是懶政的一種典型表現。用專家的說法,行政不作為是指行政主體有積極實施行政行為的職責和義務、能夠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職責的狀態。具體又可以分為職權主體的不作為與授權主體的不作為、未依職權行為的不作為與未依申請行為的不作為、不行使羈束裁量權的不作為與不行使自由裁量權的不作為、侵犯公共利益的不作為與侵犯個人權益的不作為等。具體表現更是「爭奇鬥艷」,數不勝數,如公務人員「不給好處不辦事」、「110」不出警或出警了卻對當事雙方不制止不處理,如工商部門對種種嚴重危及消費者健康的假冒偽劣產品放任自流,不執法或以罰代法走過場,過後假冒偽劣產品依然源源不斷地「出品」…。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陝西山陽縣民工「塵肺案」,就是突出的「不作為」:

2001年8月,患病民工代表多次向陳耳金礦提出享受工傷待遇、給因塵肺死亡的礦工的家屬補償喪葬費等要求遭到拒絕,至今兩年多時間過去了,民工兄弟們頻頻往來於陳耳金礦、洛南縣政府、商洛地區,向有關部門反映、申訴,想「討個說法」,卻不斷碰壁。後來他們又向洛南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了要求享受工傷職業病待遇的申訴書,還是石沉大海。

陳耳金礦沒有完善的防塵設施,也從來沒有給這些民工做過身體檢查,有關監管部門不聞不問;民工患病後,一般情況下7天可以知道塵肺鑑定結果,可當地衛生主管部門在民工們苦苦等待了80多天後才公佈;這些患病民工是陝西省建國以來檢查出的最大塵肺職業病民工群體,但兩年多時間過去了,當地人事勞動部門竟然連一個工傷鑑定都沒有做;本來是民工集體訴訟行得通的事情,卻被撕扯成零碎的個案處理,在人事勞動部門和法院之間如皮球一般踢來踢去,踢了兩年多,民工的勞動關係竟還沒有弄清楚!(據《新浪觀察》,陳軍報導】。

行政權力與行政責任嚴重脫節的懶政,已從漠視人權、漠視民瘼發展到漠視人命的地步,令人痛心又寒心!如果說「行政亂作為」是一種惡政暴政,行政不作為的懶政,何嚐不是另一種不公平的惡政和反人權的暴政呢。

據報導,在行政訴訟案件中,告政府職能部門「不作為」的案件佔絕大多數,其受害範圍已由最初比較集中的一般社會治安、行政處罰等少數領域逐步拓展到諸如教育、國有資產、城市規劃、知識產權、網絡等50多個行政執法部門,幾乎涉及到所有的行政管理領域。行政不作為並非唯「我」獨有,但如此大規模、多層次、全方位的不作為,則是「中國特色」。

「上訪」這一久治不癒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病,病因有二,一是基層政府貪污腐敗、亂收亂罰、非法侵佔、行政侵權、執法不公等惡政,二是官僚主義、行政不作為等懶政。國家信訪局局長都表示,民眾上訪,80%以上都是有道理的,是可以通過各級黨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決的。然而,有理無處訴,應該解決、可以解決而不解決,自1993年以來,全國來信來訪總量已經持續上升了10年,無數問題、無數矛盾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得不到解決,無數冤情、無數冤假錯案得不到平反討不到一個合理合法的「說法」,可見我們黨和政府及司法部門「懶」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

中國特色的行政不作為源於法律的漏洞和法治的缺失。民主國家都將行政不作為作為賠償責任納入國家賠償範圍,美國《聯邦侵權賠償法》規定:國家賠償的範圍包括「政府僱員在他的職務或工作範圍內活動時的疏忽或錯誤的作為或不作為所引起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失,人身的傷害或死亡」等。更為重要的是,民主國家在制度上貫徹和恪守「責任行政」的基本原則與理念,行政權力的運作始終置於法定責任的軌道並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而在中國,行政復議機關對復議案件的不作為是不受司法救濟和國家賠償的,而且有關法律漏洞多多:根據《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能夠提起復議和訴訟的行政不作為只能是侵害個人利益的行政不作為,不包括侵害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為;只能是具體的行政不作為,不包括抽像的行政不作為。而且長期以來,黨和政府只追求「效率」不追求公正、只注重結果不注重程序、只維護黨權政權不維護人權民權,在對職能部門及公務人員的所有要求與規定中,在制度設計上,有意忽略了「權力即責任」這一法治基本原則。

當務之急是制定《政府行政作為法》,進一步完善《行政訴訟法》與《國家賠償法》。儘快改變有關監管部門執法保障機制的缺位的狀態,不過這仍屬治標之術。因為懶政與惡政是相輔相成的一體兩面,勤於面子必懶於裡子,勤於維特權必懶於維人權,勤於謀私謀己腐敗享樂必懶於為國為民奉法奉公,勤於惡政暴政必懶於良政仁政。只要黨權大於國法、官權大於民權、特權統治的穩定壓倒一切的制度沒有徹底改變,就難以從根本上改懶政惡政暴政為勤政良政仁政。

東海一梟200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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梟鳴天下之三七O:

團結就是力量,聯合才有希望

—–農民組織化維權運動的發軔

中國社會結構呈金字塔形,塔底的廣大民眾在政治上、經濟上都是弱勢群體,佔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農民(含農民工)更是弱勢中的弱勢、賤民中的賤民。他們與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保障無緣(世界衛生組織:城市一名地廳級幹部的全年公費醫療費,相當於同地區一萬名農民的醫療開支),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無緣。他們供養著愈來愈貪婪腐敗的基層幹部和愈來愈龐大臃腫的官僚機構,苛稅雜費猛如虎,農民負擔年年增。他們受到的剝削、壓迫、欺凌、侵害最深重,權力和自由被剝奪得最徹底,我黨一再強調的豬權(生存權)也得不到起碼的保障。

哪裏有侵害哪裏就有維權,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但是,由於幾十年來政府愚民教育愚民政策的欺騙和草根階級權利意識的泯滅,農民維權、反抗的力度與侵害、壓迫的深重度完全不成比例,而且多數反抗主要以個人為行動單位,以上級、「青天大老爺」為訴求對象,採用的方式以上訪為主。抗爭和維權要付出巨大的代價,從經濟和效率來看,個人抗爭、個體維權成本高、風險大、效率低、成功率小。在法律的公平公正得不到基本的保證、為所慾為的權力得不到有效監督的情況下,大部份個體維權之路往往一波三折、舉步維艱、難以為繼,甚者鋌而走險走極端,以自殘、自殺和暴力過激行動來作最後的抗爭。

隨著權利意識的大範圍覺醒和勃起,近幾年來一些地方的農民開始告別「一盤散沙」狀態,自覺團結起來抵制地方社區組織的種種惡政,各地農村出現了一些有組織的集體維權抗爭行動。抗爭者通過各種方式建立了相對穩定的社會動員網絡和組織,直接以縣鄉政府為抗爭對象,具有相當的政治色彩和先進性。安徽省阜陽三合鎮南塘村農民自發成立「農民維權協會」,就頗為典型。

該維權協會的《章程》上寫著:該維權協會以「以理性維權、科學致富、文化啟蒙」為活動內容,為農民利益向社會呼籲,倡導農民通過理性合法的方式維護自身權益;如實反映農村問題、農民問題、農業問題的現實狀況,為政府在農村的工作獻言獻策。目前,這種農民自發的維權組織,在當地已發展到了11個村。「剛開始時,我們維權都是以個體為主,自己寫控告信,然後跑到有關部門反映問題,也有的人進行暴力對抗。但是,個體維權者往往面對的是一個強大的權勢階層,或者是強大的家族勢力,在這些人面前,個體抗爭的結果常常是遭受到更大的權利侵害,有時甚至是滅頂之災」(該村農民維權代表中的核心人物楊雲標語。這裡要補充一點的是,關於家族勢力,不能一概而論。劍客網友說得好,並非和權錢兩者是個並列關係,相反,在有組織的農會成熟之前,家族勢力往往扮演的是農民保護者的角色。當然,有的是大家族仗勢欺人的現象,但即使是在那種情況下,維護弱者權益的也往往是另一方家族勢力興起中的中國農村非政府組織,和無處不在、根基深厚的宗法組織會是個甚麼關係,是個大問題。但肯定不是一個對立關係。)。

經過兩年多的實踐,11個村多年沉積的老大難問題得到了清理,不用經過漫長艱難的「尋找青天」的厲程,一些長期拖下來的老大難問題得到了解決,以理性、合法、有序、組織的方式,有效地維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遏制了村官腐敗。楊雲標說:「原來我們是哭著維權,現在我們是笑著維權,這股民間力量的價值不但指向今天,而更重要的是指向未來。」目前,這一組織正向農業經濟合作、科學致富和宣傳先進文化方向發展。在三農問題愈積愈深、農民不滿和反抗愈演愈烈、官民衝突社會矛盾一觸即發的形勢之下,安徽南塘村農民自發創辦農民維權協會,為農村集體維權探出了一條比較成功的路子,無疑是富有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的一大創舉。只是對這一「新生事物」,「上面」的態度還很暖昧,因為有「組織」的集體行動,犯了我黨的大忌。

毛澤東早在1919年就對民眾聯合的力量有了充分的認識,寫下了《民眾的大聯合》的雄文。只不過毛澤東是把民眾的聯合作為一種改造社會的根本方法和革命的力量,民眾聯合以後的行動是激烈、激進、進攻型、「鬧事」式、破壞性的,以「奪權」 和革命為目的;而現代農民聯合起來則是為了維權,在權益受到侵害之時,有望較為平等地與強大的權勢階層、黑惡勢力以及資本家進行有理有節有序的抗爭和談判。這是一種正當、理性、合法、「較為溫柔」 的力量,較多防守型、建設性,對於維護社會公正、化解社會矛盾、推進法制建設、促進社會均衡發展有利無弊。

前不久中央召開農村工作會議,把解決三農問題列入今後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最近政府在防治欠薪問題上屢出重手,這都是好事。但我黨應該認識到,僅僅局限於從政策上給予農民一定程度的善待是遠遠不夠的,一些半吊子「善政」嚴重缺乏後續力量,很容易中途倒退或夭折。現行體制巳經根本不可能疏解農村社會的尖銳矛盾,不可能維護廣大農民基本權益(相反已經成為侵害農民權益的禍首)。廣大農村的現狀,正如李昌平在給朱鎔基上書中所哭訴:盲流如洪水、負擔如泰山、債台如珠峰、幹部如蝗蟲、責任制如□鎖、政策如謊言、假話如真理…,少壯去打工,剩下童與孤、又見負擔長、唯望天地哭!

廣大弱勢群體不能有效地維權的原因,不像一些專家說的是因為文化素質低和法律意識差,而是沒有聯合起來,而是被剝奪了聯合的權力(結社權)。如果中央想真正從根本上維護農民權益、穩定農村社會,就不應對農村群體性的維權活動進行打壓。與其總理出面為民工討薪,與其喊無數空洞的口號、發一些落實不了的文件,依靠一陣風式的「重拳出擊」,不如把農民的結社權還給他們,讓他們在政治生活中有自己的利益代表,能發出自己真實的聲音,並通過制度支持農民和農民工的組織化集體化的維權行動,讓他們自己形成並展示合法的集群力量。那樣,他們的政治、經濟、社會等各種利益和權力才能得到切實保障。

團結就是力量,聯合才有希望。組織起來,才能不受或少受強勢階級、黑惡勢力的侵害,民權寸進,特權就要漸退。和平理性的組織化維權之路,效果好,成本低,有利於推動社會發展、時代進步和制度更新,安徽省阜陽三合鎮南塘村農民自發的組織化維權行動,是全國廣大農民、民工以及所有弱勢階層爭取民主權利的榜樣。

東海一梟2003、12、28

資料來源:中青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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梟鳴天下之三六八:

怒向人間問不平

當今中國社會是世界上最為不平等、最多不平事的社會。官與民不平等、富人與窮人不平等,各社會階層的權利和義務極端不平等。權貴階級稱王稱霸專橫殘暴無法無天,弱勢民眾忍氣吞聲依賴馴服受苦受難,賣官賣國者步步高陞,憂民憂國者個個蒙冤,優者汰劣者勝,能者下庸者上,作惡者獎為善者罰,宣傳自由民主理念者有罪,欺騙恐嚇打壓人民者有功,黃鐘毀棄瓦釜雷鳴…。

這種種不平等可以源於出身、性別、貧富、智能、地域、學歷、階層等的不同,更多的是源於制度性的岐視(如戶口制度)。最大的不平等是法律和制度層面上的。在中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句最經不起考驗的欺世大謊,一張從來沒有兌現過的空頭支票。

司法機關和執法人員有法不依,以權壓法,執法犯法已成為普遍現象。法律面前的不平等,一般都是羞羞搭搭通過黑箱操作「體現」出來的,如程維高貪污收賄,罪證確鑿,又有巨額存款來源不能說明,又為其子程慕陽和他人在工程上謀利而使國家工程損失巨大,事後又下令塗改賬目,構成串通、包庇用不正當手段侵吞國家財產資金罪,還濫用職權,對如實舉報的同志打擊迫害並造成了傷害性後果,而中央對程維高只予以黨籍、行政處理而不追究法律責任;如江西省會昌縣西江鎮派出所原所長梁林持槍殺人案,一審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梁林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歷經6年之後,才在江西省人民檢察院的抗訴下,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派出所所長執法犯法故意殺人,經被害人家屬不斷上訪申訴,經省檢察院的抗訴,才判六年?);又如最近網絡上鬧得沸沸揚揚的黑龍江省委副書記兒媳婦狗仗人勢惡意碾死農婦一案,本屬故意殺人,卻被黑箱操作成了交通肇事罪,僅刑二緩三。這都是明顯重罪輕判、縱容包庇。

法律面前的不平等,近幾年來也有冤冕堂皇地「表現」到桌面上來的。《南方週末》就登過一份某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向外界公佈的《關於為解放思想、幹事創業、加快發展服務的意見》及「一位憂國憂民的離休老幹部」對這份法院《意見》的批注,《意見》從頭到尾充滿了對「特殊利益集團的關懷」,以法律形式明目張膽地充當貪官污吏們的保護神。例如,《意見》規定:

對在招商引資活動中支付的各種必要費用,只要沒有中飽私囊,不作犯罪處理(暗示:可以行賄);國家工作人員在工作、生活或人際交往過程中不是基於權錢交易而接受禮品、紀念品的,不作犯罪處理(暗示:可以受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人員在改革過程中大膽興業辦事,盡到了注意義務,但由於缺乏經驗,致使國家利益、公共財產受到損失的,不作犯罪處理(怎樣才算「盡到了注意義務」?還不是憑「紅包」的多少來定嗎?)?無中生有,捏造他人犯罪事實,向有關部門告發,意圖陷害他人情節嚴重的,依法懲處。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作犯罪處理;(暗示大家不能舉報腐敗行為,否則將依法懲處。「不是有意」是一句謊言);對有突出貢獻的幹事創業者、企業家、科技骨幹人員等,確實構成犯罪,主觀惡性不大,認罪態度好的,酌情從輕處罰。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依法判處緩刑或免刑,讓其繼續工作,戴罪立功;(此條嚴重違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刑不上大夫」的封建傳統換上了種種新面具重現於世,對權貴階級重罪輕判、有罪不究甚至以罪為功,包庇縱容;對弱勢群體則輕罪重判、無罪也判。法律面對權貴「輕如鴻毛」,軟如泥巴,面對民眾則「重如泰山」,硬如雞巴,成了特權集團對人民進行專政的工具。廣大人民不但憲法賦予的基本公民權利被剝奪,有時連吃飯權、治病權、讀書權、乞討權、自焚自殺跳樓權都喪盡了。人不如豬啊;對於異議份子、人民英雄則以功為罪製造冤獄,「煽動」、「顛覆」、「洩露國家機密」等罪名隨時會從頭頂砸下來。

平等是一種古老的社會理想,歷代農民起義,「均貧富」往往是最重要的思想和最響亮的口號。共產黨的「打土豪,分田地」和社會主義大鍋飯,則把這種傳統小農式的平等思想和經濟平均主義發展到了極致。然而事實證明,而用政治的、革命的、「殺富濟貧」及其他強制性的手段均貧富,用均貧富的方法來改造社會,實現社會平等,結果只能是南轅北轍。憑藉權力消滅私產,追求事實、結果的平等,伴隨而來的必是更大的、絕對的不平等。現在的黨主專制即不能提供起點、規則的平等,又不再追求事實、結果的平等,表現得尤為惡劣。

世間不存在絕對的平等,那是永遠無法實現的烏托邦。好在建立法治基礎上的現代民主制度,為我們提供了就目前歷史階段而言相對較好的西式平等觀,即權利的平等、機會的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種平等精神已成為現代社會價值理念的核心,是公民社會道德、法律所追求和捍衛的基本準則。

清人張潮曰:胸中小不平,可以酒消之;世間大不平,非劍不能消也(《幽夢影》)。劍象徵武力和暴力,是自古以來中國人剷除不平的唯一工具、手段和方式。然而,幾千年以暴制暴以暴易暴的的歷史包括現代史充分證明,不論是俠客型個體的劍還是造反型群體的劍,都無法永久消滅分配不公機會不公規則不公等等「世間大不平」,都會在消滅舊的不平之後製造出新的更大的不平來。

十年磨劍不曾試,慾向人間問不平!對於一些局部的小不平,從個人的角度而言,不妨以劍「消之」,除暴安良,報仇雪恨,不管後事如何,且圖一時之快。拙文《報復主義殺出一條血路!》說過,「當一個制度不但不限制反而縱容權力為所慾為,當一個政府不但不制裁反而包庇鼓勵黑惡勢力,當法律與貪官惡吏串通一氣,當權力與金錢美色惡勢力同流合污,這時候,受盡盤剝、凌辱的貧苦百姓,只能拿起各種原始的武器,保衛尊嚴,伸張正義,為自己也為社會討回一點小小的公道了!」

但我的報復主義,是個人和局部行為並且是針對個人或黑惡腐敗小集團的(這與我不鼓勵暴力革命的思想並不矛盾,而且是相輔相成的),對於當今中國黨權高於政權、政權高於人權、官權高於民權、權力大於憲法大於一切的社會制度的大不平,和平理念非暴力的抗爭才是最好的方式,儘管比以惡制惡以血還血的個體報復主義艱難得多,但畢竟危害性、後遺症最小,從長遠著眼,它們才是實現社會公平並最終讓中國跳出歷史週期律怪圈的陽光大道和根本大法。

東海一梟2003、12、25

首發2004年第1期《黃花崗》雜誌

梟鳴天下之三七六:

報仇!報仇!!報仇!!!

我討厭為瑣事細故生氣懷恨的小家子氣小心眼,討厭為雞毛蒜皮沒完沒了的鼠肚雞腸睚眥必報。由各色各樣的人形成的社會,人與人之間免不了產生各種各樣的矛盾、衝突和鬥爭。對於小矛盾小衝突小鬥爭,應以善意與恕道去化解,大肚能容,慈悲為懷,理解萬歲,退一步海闊天空。

但有些問題是不能一味退讓的,有些仇恨是不能不以血還血以牙還牙的,不然,就成了懦夫、爛好人、偽君子、冷血動物,成了孟子指斥的鄉願和李敖筆下的「中國式好人」。俗話說,血債要用血來償,有仇不報非君子;古人云,殺父之仇,奪妻之恨,不共戴天;有人問孟子:以德報怨如何?孟子說,那太高企了,不好,不如「以德報德,以直(公平正直)報怨」。這都是承認某些時候善向惡、好人向壞人、有理向無理的復仇具有合理性和正義性。

寶馬撞人案的主角蘇秀文被哈爾濱市道裡區人民法院一審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刑二緩三,在網上引發了軒然大波。且不說公眾懷疑的蘇秀文的故意殺人罪能否成立,且不論其是否有親屬在省領導班子,就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其刑二緩三,也是明顯的輕判,難逃輕縱的嫌疑。

然而,當責疑紛紛民憤洶洶之時,那些很有理由憤怒的在場的證人和受傷者都沉默了,沒有一個受害者提出上訴;曾揚言要「告到底」的死者劉忠霞的丈夫,一個最有理由憤怒的受害者也退縮、失聲了。面對強大的勢力,他們可能害怕了,怯懦了,加上金錢的收買(如果「依法」賠償,他們所得比「私了」可能要少些),他們的憤怒、他們的良知遂消失了。

在場的證人和受傷者的「退卻」,可以理解和原諒,但是代義泉無論如何是不該退縮、失聲的,不為了維護司法的公正、法律的尊嚴,不為了對出於義憤廣泛聲援的廣大民眾有個交待,就為了死去的妻子劉忠霞,他就無權這樣做。殺妻之仇啊,是個人就應該勇敢地站出來。

對於非報不可的大仇奇恥,我是主張通過合情合理又合法的途徑進行報復洗雪的。但是,當法律喪失了起碼的公平公正、淪為黑惡勢力或有罪一方的保護傘的時候,當法律與貪官惡吏串通一氣、權力與金錢美色惡勢力同流合污的時候,我也不反對通過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手段復仇。至於代義泉,通過法律討還公道並非絕無可能,因為,這個案件已經「鬧大發」了,再在背後做手腳搞小動作難度太大了,「有關部門」如不給人民一個合格的交待,只怕不少烏紗帽也要墊進去,我黨未必會公開站在蘇秀文之流一邊。代義泉是個男人就不能當縮頭烏龜,不能背叛冤死的妻子和支持他的廣大民眾。

在《報復主義殺出一條血路!》中我說過,「我的報復主張,有兩大要素:一曰正義,二曰公平。所謂正義,指的是善向惡、好人向壞人、有理向無理、有道向無道的報復。其報復行為,必須源於內在的精神力量和正義必勝、邪惡必敗的世界公理。雖違法,卻合理。《周禮》:「調人,掌司萬人之仇。凡殺人而義者,令勿仇,仇之則死。有反殺者,邦國交仇之」,《周禮》是儒家經典之一。調人,掌司法之官。凡為正義而殺人者,死者親友不得報復,不然要被處死。《春秋公羊傳》也規定,犯了罪遭誅殺的,子不得為其父報復。非正義的報復自古以來不論法律還是道德,都是不被允許的。所謂公平,是指有限報復,你打我一掌,我還你兩掌(一掌是利息),就是公平;如果你罵我一句,我一刀劈死你,那就違反了公平原理。柯斯文《原始文化史綱》將原始人復仇劃分為三個階段:一是復仇不怕過度,仇上加仇世代不解,直到一方被徹底消滅;二是同態復仇,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不能太過分;三是以贖金代替殺人報仇。其中的同態復仇,指的就是公平報復。」

在偉光正的領導下,中國人越來越缺乏大氣和血性了,只會記小怨不敢報大仇,只會為了小矛盾小衝突耍小花招玩小陰謀,只會以強欺弱仗勢凌人,一旦面對強權暴力和位高多金者,膝蓋骨就軟了,腰就彎了,受盡屈辱欺壓也不會生氣了,說不定還美其名曰「寬容大量」、「以德報怨」、「一切向前看」呢。

有怎樣的主人就有怎樣的公僕,有怎樣的人民就有怎樣的政府,中國的官兒款兒強勢階級特別猖狂恣肆,特別不把無權無勢的老百姓當人看,很大程度上就是拜這些「中國式好人」所賜。有時忍不住想,中國人民活該受苦受難被代表,活該受冤受屈受官兒款兒的壓迫凌辱,因為代義泉們太多了,「中國式好人」太多了。

對巨奸大惡的寬容,就是對善人良民的犯罪;有奇恥不辱而不雪,有深仇大恨而不報,就是對自己或親人的犯罪。唐君毅先坐曾高度評價儒家復仇觀:「儒家之忠恕之道,以直報怨,則可以使人人皆在世間有一立足點,以阻礙自已與他人之過失與罪惡之流行。義憤及與人為善之心,亦皆可以直接使善之在世間,得其自然生長之道路」(《中國文化之精神價值》)。

那種貧賤不移、威武不屈、恩怨分明、疾惡如仇的好男兒死絕了嗎,那種亦簫亦劍、敢愛敢恨、不畏強權、勇於抗爭的大丈夫精神永遠消亡了嗎。這社會有太多的私仇公憤,太多的不平不義不正不公,是男人就像個男人樣,站出來!

東海一梟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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梟眼看世之一八九:

掃盡不平方太平

-寫給窮人之一

我們素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義傳統,國家吃盡了這個傳統的虧,人民吃夠了大鍋飯的苦,千百年來,它們嚴重消解競爭的衝動,窒息社會的活力,阻擋了發展的腳步。

越窮越光榮的荒唐歲月,更是一去不復返了。

鄧前設計師一聲令下:讓一部份人先富起來,打開了中國人民致富的希望之門和慾望之門。朝野上下各行各業各階層,都開始了猛練脫貧術、苦念致富經。電視報刊鼓勵人掙錢的節目欄目越開越多,書店裡書攤上教人發財的書籍琳琅滿目。

金錢、財富,拭淨愚昧、偏見的積塵之後,閃現迷人的魅光…。

經過二十多來全民大動員的求富運動中,貧富差距迅速拉大,據國務院發展中心別主任魯志強2002年5月10日介紹,中國居民收入的基尼係數從1980年的0.33迅速擴大,1994年突破警戒臨界點0.4,目前已超過了0.45。我國已進入收入很不平等國家行列。

中國官方數據含水量之高,舉世聞名,我預料實際情況還要嚴重得多。魯副主任介紹中說,公眾對收入分配現狀已經產生不滿,特別是對高收入者的部份高收入沒有認同。豈止不滿、沒有認同而已?

幾年前就聽說過這個故事:一個中國人參觀紐約和東京的富人區,分別問美國人和日本人,會不會嫉妒他的富豪同胞。美國人說:不,他有機會致富,我也會尋找機會創造機會成為富翁。日本人說:不,我會和他交朋友,把他致富的經驗學到手,超過他。後來這個中國人回到自己的國家,就相同的問題問一個中國朋友,那人咬牙切齒地回答:我恨不得一把火把它燒了!

故事無論真假,所反映的民意民情,是符合當下現實的。有人以此批評中國人的「國民劣根性」,卻不知「國民劣根性」的醜陋,不僅是個人本質、道德修養的問題,更是特定社會環境下的必然結果。

兩極分化,源於極不公平的競爭機制,源於假市場經濟為名的權力經濟和壟斷經濟!依靠行業壟斷的極不合理的高收入、貪污腐敗、權錢交易等非法收入,這才是引起民眾強烈不滿、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最大最根本原因。

十幾二十餘年時間裏,中國誕生了上千個億萬富翁,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的更是多如牛毛。他們有幾個是靠勤奮、智慧加苦幹成功的?還不大都是靠坑矇拐騙和巧取豪奪發起來的。這就像進行賽跑運動,他們利用或依附權力,採取各種非法手段參與競跑,或采單車或開小車或坐飛機,而大多數人,靠的是一雙腳,還要沿途遭遇人為的打卡壓和層層路障…

政府的許多政策還在拚命向強勢集團傾斜。老百姓能不生氣嗎。

少數特殊人群憑藉對權力的濫用和依附、憑著對機會的特殊佔有獲取大量財富,對廣大民眾是極不公平的。如果大多數勤勞智慧、才富力強、知識儲備豐富,技藝發揮高超者,都無法憑真實本領在競爭中勝出,如果發財就意味著歪門邪道,就不僅僅是個人的問題和運氣的問題了,也就難怪民眾對權貴富豪的憤怒了。

人生來就是不平等的。起點不公平,結果也不公平,這都很正常。但廣大民眾有權要求並得到相對公平的規則、機制,以及機會,比如勞動機會、投資機會、政治機會、監督權力、反對腐敗的機會…。那樣,既使還是窮,還是輸,只能怨命運不好,才幹不足,條件不成熟,口服心服。

孔老二曰:天下無道,富且貴,恥也。在一個分裂的社會,一個非正義、不公平的社會,通過非法手段,通過與權力聯姻、與邪惡合作,撈取不義、昧心錢,是可恥可惡的。金字塔底層的廣大窮人,有權力憎恨和反抗!萬一引起社會動盪,影響政治穩定,責任不在他們,而在政府,在為所慾為、殺貧濟富的權力集團!

掃盡不平方太平!

我這樣說,當然不是鼓勵暴力反抗、殺富濟貧。幾千年曆史無數次證明,那不是解決貧富懸殊兩極分化的好辦法。我們要掃除的,是市長經濟、壟斷經濟,是分配不公、機會不公、規則不公,是一切妨礙公平競爭的現象。它們,才是罪惡之源、腐敗之根,窮人們的天敵和害人蟲!

東海一梟2002、5、21(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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