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成立公民權利公約批約工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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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一日電)中國已簽署加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根據中國大陸法律規定,公約生效還需人大常委會批准。香港文匯報引述消息人士指出,中國已成立批約工作組,研究公約和大陸法律銜接問題。

報導說,中國總理溫家寶訪問歐洲期間,公民權利公約的批准問題再次浮上檯面。歐洲國家提出將中國人權問題與軍售禁令掛鉤的做法,並希望中國盡早批准公民權利公約。但中國外交部主管軍控事務的副外長張業遂聲稱,軍售解禁和人權問題並沒有關係。

對於公約批准問題,消息人士指出,中國已成立跨部門的工作小組,研究公約和大陸法律銜接問題,並與國際社會就批約工作保持溝通。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今年一月訪問法國時曾表示,中國既然已經簽署公約,批准只是時間問題。

消息人士說,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國際條約和重要協定簽署後,由外交部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會同外交部,報請國務院審核,再由國務院提請人大常委會批准。

中國外交部官員則透露,中國倡議中歐舉行公約批准研討會,暫定六月舉行。

大陸法律專家指出,雖然公約對簽署國批准時間沒有限制,但是批准時間不宜太晚。另有專家認為,公約是針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調整,以及規範政府行為的國際公約,在批准時要考慮到國際環境,注意防止被某些國家利用為在政治上向中國施壓的手段,同時也要考慮中國國情,包括經濟發展水平、政治民主化水平及國民整體素質。

專家說,與中國法律相衝突或有損主權的條款,需要明確保留或修改。中國還需研究如何保障公約在大陸實施,例如分步驟實施公約條款,並妥善處理與公約有關的技術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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