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囚案中的個人良知和新聞自由

劉曉波:虐囚案評論之四

劉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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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5日訊】眾所周知,揭露美軍虐囚丑聞的第一人,是24歲陸軍軍士喬‧達比(Joe Darby)。當達比親眼目睹了美軍的一些士兵虐待伊拉克囚犯之后,良知驅使他把一張揭露虐囚惡行的小紙條塞進了上司的門縫。于是,虐囚惡行被層層上報至五角大樓,美國軍方下令對虐囚事件進行內部調查,并表揚了達比。隨后,《紐約人》率先披露虐囚丑聞,美國的CBS于 4月28日播出了部分虐囚照片,頓時令美國和全世界的輿論嘩然。

達比作為身處伊拉克的美國軍人,不可能不知道伊拉克戰爭的備受爭議,對伊拉克的反美暴行和美軍的不斷傷亡也會有身臨其境的體會;他也不會不知道這一丑聞的爆光將對美軍和美國造成多么巨大的負面影響。然而,他仍然敢于揭露有損于美軍榮譽和政府利益的丑聞,不僅顯示出他個人的良知,也昭示了個人良知對捍衛人權的重要价值。歷史上,許多人權案引起人們關注和得到救濟,最初都得力于個人良知的作用,比如著名“德雷福斯案”就得益于作家左拉的控訴。

普通美國士兵達比的誠實,不僅讓伊拉克囚犯受惠,從長遠的角度講也讓自己的國家受惠。他的揭露,開啟了及時制止虐囚惡行泛濫的序幕,也就等于防止了自己的國家在虐囚罪惡中越陷越深,挽救了以自由和人權立國的美國的信譽。

現在,接受了《紐約人》采訪的達比,已成了美國民眾心目中的真話英雄,人們評論道:“如果沒有人敢站出來,那么,這种毛骨悚然的丑聞仍會繼續發生,那些丑陋嘴臉也不會曝光。”達比的母親布蘭克同樣為儿子感到自豪:“親愛的,我以你為榮。你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真理永遠戰胜邪惡。”她還說:“說真話,永遠對自己說真話,對你的國家說真話。我認為他這三個方面都做到了。”

揭露有損于政府和國家形象的丑聞,是美國人特有的誠實愛國主義,根植于不信任政府的憲政精神和誠實守信的新教倫理。与用國家利益為借口來掩飾丑聞的愛國相比,達比的揭露才是真正的愛國。美國之所以能夠成為超級強國,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具有強大的民間社會,它是政府權力最有力的監督者——監督不僅來自諸多的獨立媒體和民間組織,也來自講究誠信的無數個人。

更重要的是,美國的社會制度和社會公德專門獎勵那些敢于“揭丑”的刺頭,特別是那些緊盯住掌權者不放的“犯上者”,更被視為“真話英雄”。揭露了華爾街金融丑聞的女職員成了《時代周刊》的封面人物。再查查美國最著名的“普利策新聞獎”,獎勵的個人和媒體几乎全是揭出重大“丑聞”者。

喬‧達比對自己的國家說真話,讓我想起中國的普通老軍醫蔣彥永大夫。在政府全力隱瞞SARS危机之時,他對自己的國家說真話,卻不被自己國家的媒體所接受。多虧美國的《時代周刊》和互聯网,才使蔣大夫的真話得以廣為人知,迫使中共政權不得不改變應對SARS的策略。在客觀上,蔣大夫以一個人的真話挽救了無數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挽救了中國政府和中華民族的信譽。兩個月前,他在六四問題上的勇敢直言,再次讓全世界看到了一個中國知識分子的良知。

然而,在美國,達比的勇敢得到美國的言論制度和社會公德的雙重獎勵,而蔣大夫的勇敢,盡管得到大陸民間和國際社會的高度贊揚,卻被中共政權視為必須進行封鎖和壓制的“敵人”。于是,一個敢于對自己的國家說真話的真正愛國的老人,卻被自己國家的政府及其媒體打入冷宮,而只能被境外媒體評為年度風云人物,這對于說真話的個人和听真話的國家而言,不能不說是雙重的悲哀。在這里,人們能夠清楚地看到究竟誰愛國,是隱瞞真相的政權,還是揭露真相的蔣大夫?

所以,對人權保護來說,個人良知固然具有重要意義,然而,言論和新聞的自由制度具有遠遠超過個人良知的根本意義,甚至就是首要意義。如果達比基于個人良知的揭露,只局限于軍方領導層內,而沒有媒體的隨后跟進報道,特別是CBS披露虐囚照片,達比的揭露不可能產生如此巨大的效應,也就不可能有之后的一系列人權救濟措施的啟動:美國政要的一系列譴責和道歉,國會眾參兩院譴責虐囚議案的通過,司法系統對虐囚嫌犯的法律控告,進一步的調查和美國軍隊的改革。換言之,美國媒體率先爆光虐囚案,把新聞自由對保護人權的基礎性意義凸現在世界面前。

如果說,保障人權的制度化,需要事前防范和事后救濟的不斷完善,那么,新聞和言論的自由,不僅本身就是最基本的人權之一,具有确立人的自由和尊嚴的本體性价值,而且具有監督政府和保護人權的工具性价值,是捍衛自由的最有力武器:新聞自由下的輿論監督,既可以起到事前防范的作用(比如,把惡行爆光于初發之時,可以防止人權災難的進一步擴大),也可以起到輿論救濟作用(比如,把長期封鎖于黑箱中的人權惡行曝光,可以激活其他救濟手段,對受害人提供急需的補償性救濟)。

虐囚案再次提醒美國和世界:美國的開國先賢杰弗遜關于新聞自由的箴言永遠不會過時:“假如讓我來決定我們應該有一個沒有報紙的政府,還是沒有政府的報紙,我會一刻也不猶豫地選擇后者。”(杰佛遜:《致愛德華 凱林頓的信》1787年1月16日)無論任何國家,只要有公權力存在,利用公權力侵犯人權的可能性就不會完全消失,作為對公權力進行輿論監督的言論和新聞自由,都必須成為保障人權的基礎制度。

2004年5月22日于北京家中

—轉自《觀察》http://guancha.org(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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