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馬英九質疑中華台北名稱 外交部:合於規定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五日電)台北市長馬英九今天質疑,台灣外交部以「中華台北」參與WTO法律諮詢中心簽署議定書,是否意謂未來民間參與國際組織與活動,也可使用中華台北。台灣外交部長陳唐山說,「中華台北」是外交部參加國際組織與活動的五個規定名稱之一。

行政院發言人林佳龍上午轉述馬英九在行政院會,提出上週議事錄確認問題。

馬英九說,外交部參與WTO法律諮詢中心簽署加入議定書,使用「中華台北」名稱,但議定書具有法律效益,且外交部一向反對使用「中華台北」,這是否意謂民間未來在參加國際組織與活動時,也可使用「中華台北」。

外交部長陳唐山解釋,外交部對參加國際組織與活動有使用名稱的明確規定,共有五個名稱,其中優先使用中華民國,中華台北是最後一項。

曾經參與WTO協商的陸委會主委蔡英文表示,馬英九提出的問題早在二○○○年參加WTO已定案,議定書屬於附屬協定,是低法律效力的協定。

游揆最後裁示,馬英九可提供意見供外交部參考,如有其他意見,可向相關部會私下了解。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