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失地農民維權不成反喪命

張耀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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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日訊】2003年9月22日晚,積極從事公民維權活動的法律學者俞梅蓀,收到從四川省自貢市傳真來的文字材料,抄錄如下:

我是紅旗鄉會溪村五隊農民黃芳英,我們失地失房失業後住在陰暗潮濕的臨時週轉房7年了。6月12日央視報導才知,自貢市匯東高新產業技術開發公司有關征地的問題一直都在欺騙我們。我們紛紛要求開發區管委會解決問題,他們置之不理。大家又去找市政府領導人,要求解決住房和生計問題,一直沒有任何答覆。我們被逼無奈,氣憤之中,於6月24日再次到市政府求見領導,要求解決問題而被拒絕,反而說我們無理取鬧。當時,市政府派出開發區城管辦、匯東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丹桂街道辦、紅旗鄉政府、各居委會等官方人員,把我們趕出市政府大院。那天來訪的群眾特別多,市政府把我們幾十個人抓起來,關進滋粑坳收容所,直到晚上12點,才被街道辦事處接出來。我整天在恐慌中度日,天理何在?

我和老公葉興華(40歲),失地失業後,靠擺水果攤勉強餬口。自我那天被關押後,他一直很鬱悶,紅旗鄉長陳文賢帶了8個人深夜12點闖進我家,威脅我們不准上訪。我們從早到晚受到監視,我老公上街擺攤時,被匯東城管辦的人追來追去不讓擺,是因我曾去市政府要求解決問題被抓過所致。經百般刁難和恐嚇,他的精神受到嚴重打擊,加上生存無著的雙重壓力,於7月21日在家中上吊自殺身亡。

他被逼死後,丹桂街道辦事處主任代莉萍叫我不要向任何人說其死因,街道辦事處出了612元作為安葬費,一切火化證明和收據等死亡證據都被街道辦事處收走了。現在我和15歲的女兒生活十分艱難。

為甚麼我們維護生存的權力這麼難?我望天吶喊,還我公道!還我生存的權力!嚴懲那些坑害百姓的腐敗分子,使黨的三個代表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真正落實到百姓之中,使社會穩定,人民生活美好。

這份文字材料的落款是:“黃芳英自述於9月22日”。落款處還有黃芳英本人的簽名和指紋,以及同村47名證人的簽名和指紋,每個簽名人還分別寫下了自己的詳細住址和身份證號碼。

與此同時,俞梅蓀還收到2003年6月24日大安區公安分局關押黃芳英時出具的《治安管理處罰裁決書》,上面寫著:“因擾亂公共秩序,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19條第2款,決定給以警告處罰。”

葉興華死後,黃芳英去當地公安部門報案,公安部門不予受理。由於兩月來該村一直被嚴密監控,這一人命大案一直未能傳出,直到兩個月後,黃芳英才在鄉親們的幫助下整理出文字材料。發出傳真前,黃芳英在電話裡泣不成聲。

人命關天,葉興華已經是紅旗鄉失地農民中的第4位死難者,其他3位是:紅旗鄉桂花村4組趙樹良、羅祥書,會溪村6組林樹芝。他們失房後常年住在簡陋的週轉房裡,因為周圍環境險惡,半夜去廁所時不慎摔落深溝不治身亡。2003年6月12日,中央電視台經濟頻道《經濟半小時.三農調查報告》曾播出過趙樹良妻子王德芳的哭訴:“住週轉房種種不便,而官方原先說好暫住一年後搬入新房,結果至今已7年仍遙遙無期。”電視畫面上,她家的桌上擺放著趙樹良的遺像,央視記者擔心審片時不能通過,對此未作任何說明。

2004年3月31日上午,農民維權代表劉正有帶領失地農民與當地政府對話時,王德芳再一次控訴說:“市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相信人民的政府人民就愛護,政府要征地我們就搬家,按合同就搬到週轉房裡面去,在那週轉房住。廁所又遠又髒,我們老頭說,我們是老百姓告不贏人家,就每天去打掃廁所好幾年,我老頭有一天晚上去廁所時就摔到崖下死掉了。我說給開發區抬起去,我的兒子說還是要父親,我老頭死不瞑目嘴巴大開起,我老頭死得好慘啊!!中央電視台記者來訪我,街道辦事處主任代莉萍叫我不要說,我死了一個人還叫我不要說,(大聲痛哭)我老頭這條命就是被逼死的。”

據劉正有介紹,不僅失地農民暫住了8年之久的簡陋週轉房周圍環境險惡,就連當地政府補償給失地農民的新建住房,也同樣豆腐渣工程。白果小區二號房層層樓板斷裂,反映了那麼久,根本就沒有人管。會溪村五組才修的新樓也是危房,農民搬進去搞裝修,才發現是危房。劉正有自己家的三層樓房,2000年1月13日被自貢市常務副市長侍俊帶人強行炸毀,他堅決拒絕當地政府歧視失地農民的拆遷補償辦法,只好租住在別人家中。失地農民維權不成反喪命,這樣的圈地拆遷悲劇,在四川省自貢市高新開發區還遠沒有結束,另有10平方公里的寶貴農田,已經被當地政府列入2003年12月1日公開發佈的征地公告之中。(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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