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婉琪:訴江案中台灣法律界的取決

「訴江對海峽兩岸關係的影響」(下)

朱婉琪律師「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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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8日訊】**法律界的具體決議支持

台灣司法界如何來看待全球訴江案?

在一個自由開放的國家,在一個資訊發達的國家,人民得以自由行使真善忍信仰的國度,像台灣來講,任何人都可以很容易的了解台灣法輪功學員以及世界上法輪功學員的和平跟良善。一群以人權為天職的律師,在台灣以及全球幾大洲,經由國際人權組織的報告以及法輪功學員所提出的證據及真相的說明,已經認識到江氏這個現行犯近五年來對法輪功所進行的迫害是極其嚴重國際刑事犯行。

在台灣,法輪功學員不斷的向法律界人士講清真相,使得法界人士很快的了解到告江澤民的這場訴訟,不是對抗中國政權或政府的抗爭,而是一個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國際人權訴訟。

在去年的10月 25日,台灣最大的律師公會聯合會通過了我現在手上拿的的這份支持法輪功國際人權訴訟的決議聲明,這份決議是台灣法律界良心的一個象徵,他代表的意義,是律師本於良知、道德跟公理,在瞭解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之後,作成的一個具體的支持。

這個支持,我們也經由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小組送上了「國際刑事法庭」。因此除了前面在政治層面外,在法律界的這個角度,台灣法律界也作了這樣的一個支持法輪功人權訴訟的決定,這在台灣司法史上絕無僅有的。另外,台灣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的成員律師也在台灣報紙上和國際人權研討會的場合,提出法輪功全球訴訟應該引起法律界人士正視的呼籲。

**政治利益與國際正義的取決

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儘管在中國大陸發生了上百萬人流離失所,將近百分之八的人口遭到這場迫害,但是中國內地的司法界卻是敢怒而不敢言,在這不尊重法治的獨裁國家機器操作下,很多道德良知的聲音被獨裁者壓制著無法為法輪功講句公道話。

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小組可以在全世界民主法治的國家自由的發聲,可以向國際社會召告:今天江澤民利用法律工具在中國打壓法輪功,甚至迫害對國外進入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國的法律下、在國際人權公約的標準下都是非法的!

凡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尊重國際刑法、尊重國際人權法的國家,都會了解江氏反人類的罪行,是應該根據國內法的規定予以懲治跟防止的,但是我們發現儘管有許多的國家,他們的法律中有懲罰群體滅絶、殘害人群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行的法律,可是在中國這樣一個龐大的政治機器操作下,在江澤民還擔任軍委主席濫權利用全球各地的中國領事館做著不可告人事情,許多國家的司法獨立和公正確實面臨了嚴重的考驗。

**人心不死、維護人權

我們曾經聽過一個台灣資深媒體人談過他對法輪功訴江的觀察:「所有參與全球訴江的律師,在各個社會中,不過是一個薄弱、單獨的個體,在面對中國政府一個龐大的經濟利益誘惑之下、中國一個巨大政治力的威脅之下,一個單薄的人權律師,為什麼要站出來訴江,來面臨整個中國政府機器的威脅,這樣的精神是來自對於法律本身的堅持嗎?」。這個資深的媒體人認為不只是為了法治,而是因為「人心不死」。

唐吉訶德為了追求理想,個人挑戰風車,人喻之愚蠢,目前為止有11個國家、17個律師在全球各地進行著看似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訴訟,是因為相信道德、良知是不應也不能被國家機器所滅絶的。

本持著對於國際人權和良知、道德的堅持,本持著法輪功學員的良善所給予的信心,本持著客觀的證據,這群律師選擇與法輪功學員站在一起,共同面對中國政府壓力,即使國際社會某些國家可能經不起誘惑而喪失司法獨立的堅持,這群人也不願放棄對司法正義的追求,決定在全球各地控告江澤民。

於此同時,了解訴江案動機的國際人權之士,也向各國提出嚴正的呼籲:所有民主法治的國家不要為了與中國之間的政治利益、經濟利益,而犧牲司法的尊嚴和國際的正義,更不要以豁免權、管轄權上的限制,做為規避審判一個企圖滅絕人類善良信仰、虐殺生命的劊子手的藉口。

**反人類罪刑的防止制止重於懲治

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人權之士花了那麼多心血所建立起來的種種國際人權的機制,大家不能忘了這些國際法律機制成立的宗旨,所有法律界人士,應該想想當初為什麼要懲罰這樣的罪行,那是為維護人類正義、人權基本價值和精神而設的。

因此國際人權的機制在實施的過程中,應該要正視、要修改任何防止管轄或審判這些嚴重滅絕罪行、酷刑罪的法律限制,應該要彌補立法或是執法上的缺陷,使江澤民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而不是犧牲法治,屈從於利益的現實,使這個人權罪犯,繼續逍遙法外,繼續對無辜生命進行迫害。「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

五十週年紀念時,國際人權學者曾感慨的說,這些國際人權公約雖然立意良好,但實踐上不能永遠只停留在罪行發生後,生命被被虐殺後的「事後懲治」,人們應該更深切、更積極的省思如何「防止滅絕罪行的繼續及發生」。

**邪不勝正的全球控訴

江氏集團對於法輪功的迫害目前還在持續著,他們罪行嚴重的程度,絕不下於任何一個戰犯,所有國際人權的所謂的宣言,立法、公約的簽署國不應該讓同樣為簽署國的中國政府繼續這樣的暴行。

全球的訴江案,可以說是廿一世紀初最大,影響面也最廣的國際人權訴訟,我們希望各界人士能回歸各國國內法律和國際人權法律維護人類基本權利自由的立法精神,重新審視任何審理反人類罪行規定上的障礙。

更重要的,還是希望藉由這樣子的訴訟引起國際各界的輿論,使這場迫害及早結束,讓江澤民集團為反人類的罪行負責!這己經不是中國人民的願望,相信也是全世界支持國際人權、站在正義良知一邊的人的共同心聲。

中國政府絕不能忽略國際上的這個人權訴求,應該讓江澤民負起法律的責任,負起歷史的責任!

將一個迫害無辜,破壞中國改革開放形象的人權丑角繩之以法,應該是中國人共同的希望,也是對國際社會證明,證明中國政府願意彌補為虎作悵的錯誤,願意在人權議題上改頭換面,洗刷惡劣的人權形象,願意跟正義良知之士站在一起。

**決意將江澤民繩之以法

有人問律師小組如果今天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這場迫害在中國平反了,你們還要全球訴江嗎?

我們必須很嚴肅的說,二次大戰之後,很多人在戰爭中被戰犯凌虐犧牲了,不會因為這個戰爭結束了,這些生命犧牲了,這個戰犯就不要被審判了,同樣的,即使中國政府親手結束了這場迫害,我們認為江澤民這種反人類罪行的公敵,仍然應該送上國際法庭,得到他應有的罪刑和懲罰。

希望大家了解全球訴江案不僅是攸關台灣香港兩岸三地的一個重要的人權議題,也能把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所以在全球四處遞狀控告江澤民的真相告訴世界,讓所有的正義之士了解:這場訴訟是人類本於道德、正義、良知和對人權的維護在對邪惡、不公義、不道德所進行的一個最嚴肅的控訴!

我們決意要將江澤民繩之以法,就是告訴世界「邪不勝正」!這個全球訴江和審江的訴訟影響還在世界上擴大當中,相信會得到更多更多良善、公義的、道德的支持。

注:此文為朱婉琪律師5月26日在芝加哥“诉江与世界未来”研讨会上的發言記錄,大紀元記者根據錄音整理。世界首例诉江案5月27日芝加哥庭辩的前一天,全球审江大联盟、保卫言论自由人权同盟、美国华府论坛在芝加哥大学,共同合办“诉江与世界未来”研讨会,律师政论家等六位主讲人发表各自的研究结果和观点。近60人参加座谈会。

朱婉琪律師小檔案:經歷:全球公審江澤民律師小組台灣發言人;全球反對23條立法聯盟台灣代表;美國紐約州註冊律師;美國亞洲研究中心法律研究員;國際紐約人壽法務協理;學歷: 美國長春藤賓州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法學士。(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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