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居正:殘害人群罪觀念的演變

台大政治系教授明居正研究劄記

明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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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日訊】
前言
第一節:二次大戰與反人類罪
第二節:前南斯拉夫動亂與反人類罪
第三節:其他重要案例:智利,柬埔寨與印尼
結語

前言

近日由於台灣的法輪功學員向高等法院控告中共領導人江澤民等人的案子被高院駁回,引發了一些相關的討論。其中最引人關注的議題之一就是殘害人群罪的界定以及由此所衍伸出來的人權價值與國家主權原則孰高的爭論。因為這些問題在國際政治上變得愈來愈重要,而且與兩岸交流也會產生一定的關連,因此我們很有必要針對這些問題作一番考察。

第一節:二次大戰與反人類罪

自古以來,國家一直被視為國際政治的主體,而十七世紀之後代表國家的主權也一直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但是自從第二次大戰結束後,國家主權的神聖性就開始明顯下降:國際條約的增加、國際組織的抬頭乃至跨國公司角色的提升都是重要的因素。而最引人注意的發展應該就是針對國家戰爭行為所出現的束縛。在人類數千年的歷史當中,戰爭向來被認為是國家實現其意志的最高與最終的手段,從另一方面來說就是國家主權的象徵,因此戰爭有其「合法性」.因而國家在戰爭中所使用的任何具體手段,不論是為了勝利或是自衛,基本上都是合理的。但是第二次大戰後,在德國的紐倫堡與日本的東京分別設立了國際法庭,對大戰當中德、日兩國的戰爭行為與個別政治人物或高階軍官的戰爭責任進行了追訴,從而開啟了國際社會對國家或是個人在戰爭中所犯罪行進行審判的先河。

第二節:前南斯拉夫動亂與反人類罪

將近半個世紀後,國際社會才有機會將這方面的觀念與實務再做推進。這要追溯到1991年南斯拉夫的瓦解。在蘇聯及東歐共產政權紛紛崩潰的狂潮中,南斯拉夫未能倖免,也步上分崩離析的道路。原來組成南斯拉夫共和國的六個部份:塞爾維亞、斯洛文尼亞、克羅地亞、黑山、馬其頓以及波士尼亞─黑塞哥維納(簡稱波黑)各自宣布獨立。其中波黑共和國的分離造成了慘絕人寰的內戰與屠殺。

波黑內部基本上有三大種族,穆斯林佔44%、塞爾維亞佔31%,而克羅地亞佔17%,三大種族間的歷史糾葛與恩怨極深。1992年4月內戰爆發,很快地就演變成為三大族裔間地盤的爭奪戰。三族分別動員大量的軍隊,援引外界的支持,相互攻伐,竟然釀成了第二次大戰以來歐洲地區所爆發的最大規模戰爭。民族宿怨與地盤爭奪的仇恨不知不覺間將戰爭轉變成為相互的群體滅絕,大規模的集中營開始設立,大量的軍人與平民被屠殺,許多非軍事目標被不分青紅皂白地攻擊,最可怕的是,三方都開始大規模的屠殺其他族裔的兒童。當事情惡化到這種地步時,國際社會實在看不下去了,故以美國為首的北約部隊開始介入阻止這場戰爭,終於在1995年底迫使三方停火並在美國俄亥俄州代頓市簽下和平條約。但是原本擁有430萬人口的波黑共和國竟然因為這場內戰損失了將近28萬人,佔總數的6.5%。

由於這些戰爭中出現了許多殘暴的罪行,所以聯合國早在1993年就在海牙成立了前南斯拉夫國際戰爭罪法庭處理有關問題。經過十多年的努力,除了部分在逃者外,終於將應該負責的三族領袖或是軍事將領逮捕並且交付審判,審判的罪名包括種族滅絕、大屠殺以及性犯罪等三大項.

截至目前為止,塞族領袖被定罪的人數較多,而且層級較高.例如曾經擔任波士尼亞塞族共和國總統的比利亞娜‧普拉夫席奇女士,被控種族滅絕,謀殺與迫害,經審判定讞後,目前已送至瑞典監獄終身監禁.前議長克拉伊什尼克亦因涉及種族滅絕罪而遭到逮捕,其案件目前仍在審理當中.在將近四年的內戰中出現過多次的大屠殺,其中較為世人熟知的有塞拉耶佛(或譯:薩拉熱窩)與斯雷布雷尼察兩場.首論塞拉耶佛案.加里奇將軍在內戰時是塞族的指揮官,負責率兵包圍塞拉耶佛城,由於穆斯林族頑強抵抗,所以包圍的時間將近兩年.在這兩年中,他的部隊對平民展開大規模的屠殺,光是有姓名的死難者就超過11,000人,其中包括數千名兒童。戰後,海牙法庭展開追訴,加里奇被捕。在2003年12月5日的審判中,他被求刑20年,但是由於幾位法官的意見不一致,因此本案會有上訴的機會。同案還有一名米拉第奇將軍,目前仍然在逃.

其次是斯雷布雷尼察案.當波士尼亞內戰日益惡化時,聯合國決定介入,遂派出多國維和部隊進駐.1995年6月,塞族部隊大舉進攻由聯合國維和部隊所駐紮的斯雷布雷尼察,荷蘭籍的維和部隊因為兵力懸殊未做抵抗.塞族軍隊入城後大舉屠殺,估計約有七到八千名穆斯林族男子被槍殺.戰爭結束後,在斯城發掘出許多集體亂葬坑,塞族軍隊的種族滅絕最因而受到國際法庭的追究.塞族的克利斯蒂克將軍被判入獄35年,尼科利奇將軍被判20年.

但是在所有血案中最應該負責的兩個人—當時擔任塞爾維亞總統的卡拉季奇與總司令的姆拉迪奇—卻仍然在逃,北約曾經多次出動軍對企圖圍捕都失敗了,目前搜捕行動還在進行中.

除了塞族之外,穆斯林族的兩名高級軍官—哈茲哈桑諾維奇與庫布拉也分別受到審判.克羅地亞族的布拉斯基奇將軍被判刑45年,阿傑米的案子還在審判當中,而戈托維納目前仍然在逃.

數年後,鄰國塞爾維亞總統米洛塞維奇(或譯:米洛色維奇)因為高唱民族主義,引發境內科索沃地區阿爾巴尼亞裔人的暴動,米氏出兵鎮壓,同時採行種族滅絕政策,釀成重大傷亡,招致北約以武力介入,米氏終至垮台,亦於二零零一年解赴海牙國際法庭受審,至今仍未結案。

第三節:其他重要案例:智利,柬埔寨與印尼

一九七零年代初期至一九九零年在智利推行軍事獨裁的強人皮諾契,雖然在推行經濟自由化政策上做出重大貢獻,還一度成為國際肯定的“智利模式”,但是也因為在政治方面太過殘暴,至少有三千名政治異議份子遭受綁架、拘捕甚至謀害,在下台後被西班牙法庭判決有罪,目前也遭到逮捕而且在審理中。在皮氏當政時負責創辦秘密警察部隊的孔特雷拉斯以及他的四名高級助手,都在近日因為當年的殘暴行為而遭到拘捕以及判刑.

在亞洲,中南半島的柬埔寨於一九七零年代曾經被赤柬所統治,數年內因為政治上的懷疑而遭受屠殺的柬埔寨人民超過一百七十萬人,佔全國人口的百分之三十。經過將近三十年,聯合國才在去年與柬埔寨新政府達成協議,成立聯合國特別法庭,準備在今年大審要為當年大屠殺負責的政治領導人。

另一個引人注目的案子是印尼.一九七零年代,印尼出兵佔東帝汶,遭致當地強力反抗,二十餘年來犯下多起殘害人類的罪行.2002年東帝汶重獲獨立後,國際社會開始關住這些案件.近日,設於東帝汶的國際法庭對印尼前軍事強人維蘭托將軍發出了逮捕令,要求國際刑警將他緝捕歸案.維最近宣佈與前總統瓦希德搭檔參加即將來臨的總統大選,這紙通緝令當然令他十分尷尬,因為即使他將來當選,一旦離開印尼他就有遭受追捕的可能了.

結語:

以上的眾多案例說明了幾點:第一、國家主權不再是神聖不可侵犯,人權的價值開始侵奪原來屬於國家主權的領域。第二、近二十多年來,殘害人群(或稱為種族滅絕)罪的範疇出現了重大的變化:紐倫堡與東京的大審針對的是國家在國際戰爭中所犯下的罪行,波士尼亞審判所針對的是一國內戰中所出現的殘害人群的罪行,而對皮諾契與赤柬的審判,他們追訴的重點已經前進到只是國內的殘酷統治與殘殺了,與國際戰爭或內戰而引發的暴行無關。因此在過去打著國家旗號而實行殘害人群政策的各國領導人恐怕要注意了,因為國家主權不再是他們惡行的保護傘,他們的惡行終將被追訴,而正義終究會大行於人間的。(200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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