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陳總統:保護消費者權益代表國家進步

【大紀元7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日電) 台灣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今天上午歡慶成立十週年,陳水扁總統致詞時指出,他擔任立委時,對消保法立法曾做出努力,擔任台北市長時也是消保委員之一,消保會歷經十年,消費者權益受到保障代表國家的進步,是需要政府機關、企業與消費者三方共同努力。

消保會「成立十週年暨消費者申訴及預警系統啟動與推廣宣導」活動,上午在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舉行,陳總統親自出席、恭賀消保會生日快樂。

陳總統致詞時表示,消保法立法期間,身為立委的他曾做了努力,民國八十三年1月消費者保護法公布實施,半年後並成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隨後他到台北市政府服務,曾是消保委員之一,當年主委是徐立德;對於消保法的立法到運作,他都曾參與深感欣慰。

陳總統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推動,代表一個國家的進步,根據先進國家經驗,保障消費者權益並不會成為企業的負擔,並可藉此互相激盪,帶動整體進步。

他強調,因應全球化資訊的到來,需要更有創造力與活力的行政機關,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要能推動,需要行政機關、企業與消費者三方都有正確的觀念,以達到和平、公平、和諧、合理的生活環境目標。行政院副院長同時也是消保會主任委員的葉菊蘭也說,保障消費者權益代表國家進步發展,消保法八十三年1月公布實施、同年7月成立消保會,歷經十年時間,訂定定型化契約、推動聯合稽查等工作,並採透明化揭露資訊,相關工作都將持續進行,讓消費者「在台灣可以安心消費」就是消保會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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