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7月12日新闻稿

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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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3日讯】中国警方逼迫维权农民代表吴中凯诬陷著名记者赵岩,帮助农民维权的赵岩老父已被警方吓死,他还丢失工作现又面临构织入罪的险境。

中国人权得到国内知情人士报告,中国著名维护农民权益的记者赵岩,因帮农民维护权益招致地方政府、警察部门恼恨,想方设法对他加以迫害和构织罪名意图入罪。7月8日上午11时,远在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宏四村的维权农民代表吴中凯,打电话到北京告知社会学家张耀杰,福州市公安警察勒令他揭发赵岩和法学博士李柏光,警察直截了当地说赵岩和李柏光都是犯罪的人,吴中凯必须停止与他们的联系并揭发他们。吴中凯严辞拒绝警察的逼供诱导,并在村民保护下逃到山上墓地露宿过夜,吴中凯说尚不知道后果如何和逃往何处才有安全。

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对赵岩的迫害此前已经连续发生,福建省公安厅和福州市公安局的警察,在2004年6月9日闯入赵岩父亲于哈尔滨的家中,将正在养病的赵岩父亲吓得从床上跌下,导致赵岩父亲病情骤变,没过几天便死于非命了。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的9名党委常委,2004年《中国改革》2月号出版后,还每人自掏腰包出资3万元共凑集27万元,拿到北京走门路,要求将赵岩从《中国改革》除名。果然3月号的《中国改革》赵岩已经榜上无名,并成功地迫使赵岩在4月份向《中国改革》杂志社辞职。据知情人士告诉中国人权,最近一段时间,福建福州政府和河北唐山政府及当地公安部门,正在不惜一切手段追查赵岩和李柏光,他们俩目前外出办事不在北京,但是他们的危险处境和后果难测是不言而喻的。

赵岩原是《中国改革》杂志社农村版记者,他在采访农民的问题中,看到大量的政府官员无法无天侵犯掠夺农民权益,作为一个有良知正义感的记者,他不顾个人安危投入了忘我的精力、智慧和时间,写出第一手翔实的农民弱势无助困境的真实情况。但是他的这些心血结晶的文字,不是难以公开发表就是成了内参消息,使他想帮助弱势民众讨回公道的侠肝义胆备受打击。现在赵岩不仅被迫离开了他心爱的记者工作,而且处于中国警方正在构织罪名必欲置之死地的险境。为了介绍赵岩的工作实情,让社会了解中国警方欲加之罪的做法,特别附录赵岩从前撰写的一篇采访弱势群体的文章于后。与赵岩一起受到中国警方构织陷害的李柏光博士,是北京启民研究中心主任,也同赵岩一样是著名的维权活动家,并因为一心帮助弱势群体寻找公道和法定权益,而成为中国警方必欲除之而后快的眼中钉。

中国人权对中国地方警察部门逼迫他人诬陷赵岩、李柏光强烈谴责,并且强烈呼吁中国政府不可行政无作为,对地方政府和地方警方的违法行径听之任之。从赵岩等人撰写的文章和其他大量资料可以看到,中国弱势民众尤其是中国农民的处境完全是悲苦无助,中国政府不应该默许压制帮助这些农民讲述实情的社会良心,而将这种社会不公推向危险的爆炸状态。

中国人权主席(President) 刘青(Liu Qing)
中国人权发布的报告、声明、新闻和其他正式文件,统一由中国人权纽约总部发布。上述文件经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签名有效:刘青(主席)、Sharon Hom(执行主任)。
附件:《在青口镇的现代化中农民获得了什么》
赵岩等人撰写

近来,本刊不断地接到各地农民因为土地被占问题的信函投诉。其中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的农民反映他们那里土地征占问题十分突出。记者通过调查发现,那里从外观上大大改变,但在部分领导中还残存着许多与“三个代表”思想极不相称的行为。

一、800元票子换掉命根子

1995年金秋的一天,在福州市闽侯县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青口镇的吉山、宏二、宏三,宏四,傅竹、莲峰、梅岭等村,一个令人兴奋的消息在2万多农民中流传:“台商投巨资兴建的东南汽车城要在青口镇落户了,我们可以成为汽车城的工人啦!”

村里、镇里和县里不断来着宣传员和工作队,政府有关方面的承诺具有极大的诱惑力:村里每个人可以补1万元的就业安置费,50岁以下的老人每月可拿到60元的养老金,每1户至少有1至2人可在汽车城就业。农民觉得划算,于是这几个村先后都同意了放弃土地,东南汽车城的征地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

东南汽车城于1995年冬破土动工,很快在青口镇农民世代耕作的土地上竖起了一座座现代化的厂房。然而,时至今日,望穿秋水的农民并没有得到政府当初曾经对他们承诺的好处。

2002年8月31日,青口镇宏三、宏四村几十位60多岁的老人向记者哭诉说:“1995年的秋天,县政府承诺的很好,我们满以为我们每户都能得到几万元的就业安置费,这样即使是我们每户平均只有一人进入汽车城当工人,那么,我们农民还可以用安置费搞个第三产业,或是集资入股干点买卖。可是,不知是哪一级的‘和尚’把‘经’念歪了,农民的补偿费由当初口头承诺每人至少1万元,变成了现在每人800至1000元。800多元就换掉了农民保命的土地,你说这合理吗?!”

800元,无论如何也无法显示出东南汽车城在青口镇所征土地的价值。那么,东南汽车城在征用青口镇几个村的土地到底出资多少呢?

2002年9月3日上午,记者一行3人来到闽侯县。记者接过县委办副主任递上的标题为《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汽车工业的若干意见》榕委[1995]163号文件,看到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有如下内容:

“东南汽车整车厂规划用地1 200亩,汽车配件基地规划用地1200亩,汽车配件基地允许外商采取成片开发形式并以项目带开发方式开发。土地出让价为1.3万元/亩(含配套税费)。其中,农民补偿费为1万元/亩,其他地价收入由闽侯县统筹集中用于汽车生产基地的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县两级将应上缴的征地和土地出让的配套税费,全额返还给闽侯县青口镇投资区,用于该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

假设这份复印的文件是真实的话,农民的土地综合补偿费每亩1万元显然是偏低的,但是只给农民每人800元就业安置费又是怎么同事?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二、农民的命根子钱哪里去了

东南汽车城到底用在征地上的钱有多少?

2002年9月3日,记者突然接到一位自称福州市纪委干部的电话,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在电话中告知记者:“农民土地的补偿费都被闽侯县和青口镇截留了。闽侯县的当时在任领导,为了政绩,把农民的钱大多用在该汽车城项目中的股份投资了。”他透露说:“在东南汽车项目首期投资的13亿元中,大陆、台方各占50%股份,大陆的50%中,福州市10%,市信托投资公司5%,闽侯县集资参股5%。由于闽侯县当时财力极弱,没有出资能力,只好把应该给农民的钱绝大部分截留下来用于参股。”

如此这般,农民不拿800元那才怪呢!

农民的命根子钱到底哪儿去了?青口镇党委陈伙金书记却另有说法。

2002年9月4日中午,陈书记告诉记者:“当时考虑相当一部分农民素质不高,如果把全部的补偿费发给农民,恐怕有的农民几天就挥霍光了。我们把绝大部分的钱给农民入了县农业基金项目了,其中有生产扶持基金、口粮基金、提留基金、养老基金。”

记者问:“你把农民的钱大部分存入基金会,是否同农民商量过?如今钱入了基金会,年利息是多少,农民是否有入会和退会的自由,与农民签订的入会合同是怎么定的,基金会如果赔钱了损失责任由谁宋承担?”

陈书记和在座的镇长无言以对。

据陈书记介绍:“东南汽车城项目已征用土地4000多亩,分二期完成,根据与台商的合同,一期和二期征地的土地补偿费的价格是一样的,现在农民主要反映的就是二期的土地价格问题。过去的合同已经订了怎么能改呢?咱们政府对外商要讲诚信嘛。”

记者在农民手中见到的一份闽政[1996]地216号文件,即《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征用并出让土地供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配套设施项目的批复》,内容如下:

福州市人民政府:

榕政综[1996]地216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征用闽侯青口镇棒梅岭村耕地4.5837公哂,莲峰村耕地2. 486公顷,宏四村耕地1.2014公顷,非耕地1.1289公顷,合计征用土地9.4公顷,作为出让给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配套设施项目用地(其中1.7347公顷为324国道和城镇道路控制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自本批文下达之日起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946.392万元(其中出让管理费为13.7万元)。“五通一平”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事宜应另行约定。建设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全部缴清。(记者注:经计算每亩平均地价为6.712万元)……

福建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从以上批复当中,记者已清楚看到二期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与第一次转让的价格价位并非相等。

2002年9月4日,记者在闽侯县政府获悉,青口镇仅宏三村、宏四村,1996年至2001年先后被转让土地总计1060亩,假设每亩给农民综合补偿1万元,两村农民应得1060万元,而农民实际得到只有248万元。中间差额有812万元之巨,村民们不知镇村两级把这812万拿去干什么用了。

如果以二期工程平均每亩4.5万元价格计算,全部转让费应为4770万元,减去248万,所剩4522万元的去向,农民更不明白。

在青口镇与村里的转让合同中,有县里领导参与的土地补偿费最低的为每亩2.7万元,最高价的有9万元一亩,这也让农民们实在困惑不解。

转让了土地,农民得不到钱,项目开发了农民又得不到工作。借此机会炒农民土地发了大财的,大有人在。

三、村民上访受到严厉打击

1996年底,几个村的农民感到领导当年的承诺基本是空头支票,于是开始了上访。先后几十次到省、市、中央有关部门,农民们开始用法律和政策解决问题。

1997年3月21日,福建省召开人代会,该镇几十名农民上访到省人大反映问题。当晚,县、镇即组织警力抓人。上访农民吴炎海闻讯躲出宏四村,其弟吴炎伙连裤子都没来得及穿上就被推上警车抓到青口镇派出所。当日,同去上访的其他人家里都都接到来自不同地方但内容相同的恐吓电话:“再上访就整死你们!”

威胁、恐吓,农民们只好改变上访方式。几十封,几百封挂号信寄到北京,寄到福州。2001年上半年,几个村农民先后去福建省委、省人大等部门上访。

2001年7月初,闽侯县公安局青口分局打黑队成立专案组,突然将农民吴世松、郑天龙、吴乙杆(吴世松之弟)、吴建林、郑龙其以莫须有的罪名刑事拘留。四名村民被抓后在狱中多次被打,罚跪已是最简单的惩罚。

由于吴世松有肝病,加上几百位农民就此不断向省市领导反映情况,2001年7月31日,闽侯县公安局迫于压力将四人取保候审。

出狱后的吴世松为了还清入狱时家中欠下的救命钱,去找镇政府退当时一份合作协议的5000元股金。镇上的一位干部告知:“你已是犯罪嫌疑人,股金自然就不存在了。”吴世松不服,带着病体再去县里,市里告状,不想只此一告,带

来亡身之祸。2001年8月30日,明知吴世松患有严重肝炎,不能收入监狱的闽侯县公安,将吴世松4人执行逮捕。

逮捕后,吴世松的爱人陈宝英和律师多次去找县公安局请求取保候审,公安局有的干警也几次打报告给县政法委领导,均遭到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拒绝。

2002年3月5日,县政法委召开会议,专门讨论此案,据闽委政[2002]8号文件记载:“经与会同志研究,建议该案由检察院起诉。”于是,检察院便开始作起诉吴世松的准备。

2001年5月下旬,已是病危的吴世松被送到福州市监狱医院抢救。6月11日上午,吴世松家属接到闽侯县法院通知:去医院接吴世松。

当吴世松家属赶到医院时,吴世松已被抬出监狱医院,扔在路旁。此时的吴世松一阵昏迷,一阵清醒,肚子鼓得如怀孕10个月的孕妇,腿粗得如大象腿一般。

2002年7月13日,县法院法官给吴家打电话,吴世松之弟吴应龙在电话中被告知:“就是吴世松不能动,也要抬着上法庭,否则就把他爱人抓来庭审。”

7月16日,闽侯县法院开庭审理吴世松等人强迫交易罪一案,当日县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吴世松等人犯强迫交易罪有期徒刑10个月不等,并每人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

2002年8月9日,吴世松含恨而死。

四、群众义愤推倒非法占地围墙却又遭牢狱之灾

一波不平,不波又起。

2002年5月,宏三村农民发现本村又有1.91亩土地被本村书记吴文波私下售给某外商(原青口镇宏二村人)吴某。已把土地作为自己命根子的村民多次向镇和县领导反映,但无人过问此事。十几个村民愤怒地将吴某在未经土地部门批准的地上建起的新榕机械厂围墙推倒。

8月7日,农民再次推倒该厂部分围墙。当日下午3时,厂方的人将吴根金、吴义建、吴成武3位农民抓住,青口镇公安分局当日把3人刑事拘留。

2002年9月3日下午,记者在闽侯县公安局采访时问道:“如果所谓外商在没有土地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抢占农民土地属于什么行为?”
林副局长回答:“违法行为。”

记者问:“没有被批准的非法占地上的围墙是否应当保护?”
林副局长答:“当然不能。”

记者问:“如果认定是违法占地的墙,农民给推倒了,是否可以理解成在替政府保护土地,也是在维护农民自己的合法的切身的权益?”
林副局长:“那是。”

记者问:“林局长是否知道该厂的土地至今未有土地部门合法手续?”
林副局长:“不知道。”

林副局长叫来办案人问及土地手续问题,办案的警官告知“确实该企业没有合法手续。”林副局长当即向记者表示“如果没有合法手续,刑拘30天,日子一到就放人。”

2002年9月13日,闽侯县公安局向吴义建三人家属发了逮捕通知书。

2002年9月,记者再次赴福州采访。

2002年9月25日上午,记者再次问市、县有关土地部门,询问涉案的新榕机械厂手续是否办过?得知该企业仍未取得合法手续。

9月25日下午,闽侯县公安局再次下通知,要求破坏新榕台商财产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农民们说:我们依法保护我们自己的最后—块土地,何罪之有?

在福建省、福州市及闽侯县委吴书记的直接干预下,闽侯县公安局才不得不于2002年11月26日将上述三人取保候审。

五、村里的账目何时才能搞清

据各村民理财小组反映:
1、1998年宏三村筹建一个汽车修理厂,未依《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发包,当时村民吴国斌愿以12万元承包建设任务,竟遭拒绝。结果找一个无资质的个人承包建设,名义上以14.6万包建,据村出纳和会计透露,实际支付了38万元的建设费用,历年来所有工程项目都是通过非正常的程序发包的,如建胜天桥和建花园的基建项目都未进行公开招标或议标,由个别人说了算。

2、“宏三汽车综合修理场”吴建华经手报销了一个广告牌制作费,共计2400元,可是至今末见广告牌在何处。

3、宏三村的村部,仅1998年1月份招待费就高达1.3万元。这仅是村民知情的一点情况,如能对村财务真实公开审计,存在的问题绝不仅仅如此。

4、1997年宏三村购一台发电机花了13.5万元,仅用了不到100小时,2000年初以清理为名,贱价以3.5万元出卖,这是账上所记载的数颇,据记者了解实卖了7万元,其余3.5万元不知去向。

5、1999年时私分公款,时任宏三村委一般干部的吴良增也分得2000元,吴良增一再追问实情,经办人说有钱还问什么?

6、吉山村有633个村民的生活就业没做妥善安置。1996年10月土地被征,征地款到村后,至1998年新年才由吉山村委只发给每口人500元,每年150斤谷子。

在农民的争取下,闽侯县财政每年拨款青口镇100万元,用于对征地村的征地补偿。青口镇在2001年6月23日的《青口镇东南汽车项目征地村会议宣传提纲》中承认:正因为今年5月份部分村民聚众闹事,影响到镇党委、政府对对征地村补偿金分配方案的研究出台。同时要提请各村注意的是,要动用这块资金必须要有严格的程序,如要制定出具体分配方案,召开村民代表会作出决议,并且要把大会决议送1份到镇政府存档。

几个村村民好不客易得到补偿,宏四村每人1000元,宏三村每人600元,可是农民们依然不满,他们说,1997至2002年的补偿也应当给我们。县里所占 东南汽车城的股金应当有我们的份额……

记者结束了在闽侯的采访。给记者最为强烈的感觉是,在政府与农民之间没有一个适当的对话的渠道,有关政府部门习惯于包办,不习惯依法行政,从而导致与农民的矛盾加课,而且还有继续激化的趋势。看来,闽侯的有关领导实在有必要补上贯彻“三个代表”,实施“执政为民”这一课!

本刊对青口镇的农民土地补偿事件将继续关注。
黑色恐怖笼罩福州,维权农民墓地过夜
——福州警方勒令维权农民吴中凯揭发赵岩被拒绝

张耀杰

2004年7月8日上午11时,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宏四村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吴中凯,借用朋友的手机打来电话,向笔者讲述了福州市公安局勒令他揭发民权活动家赵岩和法学博士李柏光,被他严辞拒绝;然后在村民保护下,他被迫逃出家门,跑到山上墓地露天过夜的情况。想不到在21世纪的今天,黑色恐怖竟然再次笼罩中国大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28号在北京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前不久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7月1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也竟然是枉费心机一场空!!

据吴中凯介绍,从1997年开始,福建省福州市为了建设“东南汽车城”,一下子圈占了青口镇的4000亩耕地,而国家计委正式批准的首期占用耕地指标只有1000亩。在没有与失地农民正式协商的情况下,当地政府把应该发给青口镇近万名失地农民的2.4亿土地补偿费入股“东南汽车城”,市、县、镇三级政府从中大捞红利,失地农民每人只得到800元的补偿费,后经失地农民一再上访,才追加到每人2000多元。2002年,吴中凯等人到北京上访时慕名见到《中国改革》记者赵岩。赵岩等人随后到福建采访,想帮助失地农民解决问题。当地政府对于赵岩的采访百般阻挠,吴中凯等人却从此与赵岩成下深厚的友谊。

2004年3月29日,赵岩从“保钓”行动的出发地厦门返回福州,住在吴忠凯的一位亲属家里。在以后的几天里,闽侯县上街镇8位农民和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以林正栩为代表的10位农民,与赵岩、吴中凯、肖祥金等人一起学习宪法,并起草了罢免福州市委书记何立峰、福州市长练知轩、闽侯县委书记吴三八、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党委书记陈镜溪等人的人大代表资格的动议书,发动一县一区的上万名失地农民联署签名。与此同时,吴中凯、肖祥金等人还另行起草一份送交福建省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书,要求闽侯县政府偿还青口镇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2004年4月5日,有3000多人签名按手印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正式送达福建省政府。随着行政复议法定期限的临近,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害怕失地农民提起法律起诉,这些天来一直对吴中凯等人进行监控。用吴中凯的话说:“政府威胁我们,不让我们和赵岩联系。最近一段时间,他们一直在找赵岩的材料,他们告诉我说赵岩和李柏光都是犯罪的人,你再和他们来往,搞下去是要吃亏的。我说我不怕,我们上访是合法的。于是他们就一直监控我。前天晚上,我家里一下子来了许多人,他们说了许多坏话,逼着我揭发赵岩和李柏光。村民们劝我到外面去躲一躲,我也感到有些害怕,就跑到山上,在墓地里过了一夜。我现在仍然在外面,警车在我家门口停了一个晚上,我一回去就会被他们抓走。”

当笔者问到另一位失地农民维权代表肖祥金的情况时,吴中凯介绍说:“肖祥金现在还在里面,他们说他是嫖娼罪,要劳教一年。昨天他们还问我:你相信不相信肖祥金是嫖娼罪。我说不相信,你们有没有当场抓到他嫖娼?他们回答不出来。肖祥金被他们抓走18天,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消息。18天以后才定的这个罪。肖祥金后来告诉我,他进去18天都没有罪,很多人轮流审问他,要他交待赵岩的事情和李伯光的事情,结果什么材料也搞不到,这才定了个嫖娼罪。在里面审问的是政治上的事情,对外面宣判的却是嫖娼罪。肖祥金是4月12号上午10点左右被便衣警察抓走的,第二天他们又到我家里来,一共有20多名警察,7部警车。他们要抓我时,我家里来了许多村民。村民们保护我不让他们带走,一直搞了两个多小时,他们才没有把我抓走。村民劝我快跑快跑,我说我跑什么?我要是上访有罪,让他们给我写个条子,以后我就再不去上访了。他们没有人敢给我写。”

说到动情处,吴中凯已经泣不成声。他说“肖祥金是一个好人,是为我们大家说话被劳教的,我们对不起他。他家里还有80多岁的老父亲,他的妻子整天都在流泪哭泣,家里现在连一点收入都没有了。”

在这种情况下,守在吴中凯身边的另一位村民接过手机继续与笔者通话。他说他与吴中凯、肖祥金一样是宏四村失地农民的维权代表,和赵岩也认识,最近一段时间也属于被监控的对象,只是没有像吴中凯那样被24小时严密监控。关于肖祥金的被劳教,他说:“肖祥金被抓走时,是在福州市鼓楼区,属于鼓楼公安分局管辖,18天后出示的拘捕证却是台江区公安分局的。这件事本身就是执法犯法。”

对照吴中凯和这位村民的说法,笔者找出署名“福州市公安局牛强生”的一篇上网文章《福州市把同情农民罢免活动的记者肖祥金以“嫖娼罪”收容教育》,现予抄录: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在2004年4月12日把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农民、原中国改革(农村版)福建站办公室主任肖祥金从他在福州的住处抓走。抓他的理由,我们市局内部认为是他在背后帮助农民上访和搞罢免,第二是互联网上不断有我们何立峰书记各种贪污腐败的传言,何书记认为这些坏消息都是肖祥金捅出去的。当时,我们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就把肖祥金从他的办公室抓走,我们发现很难找到给他定罪的证据。我们抄了他在福州的办公室,在他的电脑里没有找到任何与何书记有关的文字资料,根本没有发现任何可以整他罪证的东西。后来,我们在肖祥金的身上发现了一个香港《中国农村》驻福建记者站站长的工作证。我们觉得也许可以以这个工作证为由整他,那就是以他“伪造证件罪”起诉他。为此,我们当时也通知了他的家属,说肖祥金伪造证件。

我们市局找香港《中国农村》杂志的负责人,该杂志负责人不久给我们发来盖有他们公章的证明,证明肖祥金是他们派来福建筹备记者站的负责人,这样我们原先的打算落空了。怎么办?按照我们市委书记何立峰的指示,要不惜一切手段把这个人整进监狱,我们只好又想办法。我们市局国保支队的全部领导在一起研究设计了十天,也没有设计出罪名来,何立峰书记大怒,一怒之下撤掉了我们国保支队的队长,调离他的工作。最后,我们局领导亲自向何立峰书记请示怎么办?何立峰书记大骂我们局长是饭桶,这么点小事也整不好。何书记眼看也没有招了,就对我们局长下令:整个嫖娼罪把他关一年。

市局立即命令台江分局把肖祥金以嫖娼罪进行收容教育,收容时间为一年!肖祥金是4月12日被我们抓的,但我们局领导决定收容时间从4月29日起算。这是违反法律的,但我们都不敢说,因为这是何书记下令搞的。

需要补充的是,肖祥金本来住在我们市鼓楼区,按理应由鼓楼分局抓肖祥金,但鼓楼分局领导怕承担历史责任,以各种借口推脱,何立峰书记于是下令最他他话的台江分局领导抓肖祥金。台江分局领导为了讨好何书记,为了急于立功升官,非常热情地抓捕肖祥金。事后,何书记非常满意,准备提拔台江分局领导到市里当政法委书记或纪检委书记。

与肖祥金相比,我们市仓山区城门镇党委书记陈镜溪手下几个马仔的运气要好得多。这几个陈镜溪手下几个马仔分别是:狮山村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林祥强、濂江村党支部书记林依弟(原名林永清,是从陈镜溪手中花10万买官当上书记的),这两个活宝书记组织两个村村干部集体公款到福州一酒家共同嫖娼、赌博。这些人是在2004年3月底被我们市局抓获。本来要对他们进行收容劳教的,但陈镜溪出面到何立峰书记那儿一说,我们就不敢治这些村干部了,最后,每人罚款3000元了事,这些村官都于2004年5月2日被释放回家过节了。

从这两件事情的对比看出,我们国家的法律真是如同儿戏。我们这些长期干警察的也是无奈,几乎就是一把手领导的一条狗,一把手要我们怎么整就怎么整,我们不是听法律的,而是听书记的,不然我们的饭碗就保不住。总之,书记的话就是法律,就是政策,这就是中国的现实。

在这篇文章后面,还附有《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榕公治公()收教决定[2004]第001号”,全文如下:“被收容教育人肖祥金,性别男,出生日期1955年12月15日,现住址:福州鼓楼区东大路165号2—203。现查明该人于2003年8月至2004年3月下旬期间,先后四次在该住处(东大路165号)和李海侠的住处(双板大板218号)嫖娼被抓获。根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其收容教育壹年。(自2004年4月29日至2005年4月28日止)。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收容教育所名称:福建省福州劳动教养管理所。地址:福州水头。2004年4月29日(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公章)”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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