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女子黃曌死亡案披露更多細節

官方文件死因填「被刺」 公安解釋漏洞百出 兇手仍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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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小敏報導)今年4月下旬和5月初﹐大紀元兩次報導湖北武漢女子黃曌被當地公安和610人員綁架並打死的消息後,在讀者中反響強烈。最近此案披露了更多的細節。

32歲的黃曌,今年4月1日被武漢礄口區公安分局和礄口區610組織綁架,4月16日家屬接到死亡通知。礄口區公安一處与610組織為推銷責任﹐反誣黃曌是「自殘」。黃曌年老的父母被迫舉着女兒的遺像上街喊冤﹐最後由當地街道居委會出面,以救濟的名義給三萬元圖封口。

家屬親眼看見黃曌遺體臉和頭部腫大,頸部右邊有傷口。4月21日上午火化後,家屬在接受骨灰盒的收條上簽字時發現,死因一欄填寫的是「被刺」。

責任單位武漢礄口區公安分局稱﹐黃曌是被抓的第二天(4月2日)用玻璃碎片「自殘」﹐經「搶救」無效於4月16日三點多鐘去世﹐並稱「搶救」費花了70﹐000元。

家屬要求提供實物證据﹐礄口區公安分局既拿不出碎玻璃片、「搶救」過程記錄、病歷以及醫藥費清單﹐就連病危通知書、死亡證明都拿不出。

有消息透露,黃曌被抓後不到24小時就在4月2日下午,被礄口區公安分局殘害成植物人,用「自殘」和 「搶救」的幌子拖到4月16日是為了掩蓋真相和推卸責任。

黃曌何時死亡、死在何處、期間遭受怎樣的痛苦﹐對家屬和外界來說仍是一個謎。武漢礄口區公安的解釋漏洞百出﹐前後矛盾。

*被抓

4月1日晚10時左右,武漢市礄口區公安分局一科金志平帶數名警察和610人員闖入黃曌、劉寧夫婦家中,將他們劫持到礄口區公安分局。4月5日下午2時,黃曌母親扶著78歲高齡的父親拄著拐杖去礄口區公安分局一科找金志平(科長)查問黃曌被抓的下落。

黃父是個傷殘軍人﹐曾在朝鮮戰爭中身負重傷。

金志平見到黃曌的父母後反問黃曌的父母:「你們怎麼知道黃曌被抓的?」黃母回答說:「你能抓,我們就能知道。」接著,金志平說:「黃曌送市局審查,你們回去,到時候會通知你們的。」

4月5日至4月15日,公安分局一直沒有將黃曌的情況通知家屬。黃曌的父母焦急不安的等著黃曌的下落。

*噩耗

4月16日晨4時半,突然有人猛擊黃家大門,黃母起來開門一看,三名警察來到家中﹐聲稱黃曌在4月2日下午4點多鐘「自殘」送市一醫院「搶救」無效於4月16日三點多鐘去世。

這三名警察中有礄口區公安分局大隊長楊剛和礄口區610李為。接著,礄口區公安分局大隊長楊剛要求黃曌父母到市一醫院看屍體。

二位老人突然聽到愛女這一噩耗,萬分悲傷,問楊剛:「為什麼黃曌在醫院「搶救」半月不通知家屬?」警察答:「怕家屬受不了。」

黃母反駁:「黃曌死後僅一小時,你們匆忙敢來告訴我們就受得了嗎?為什麼黃曌未斷氣前不讓我們看一眼。」

警察支支吾吾答不出來,還是一再要求黃曌的父母去醫院看屍體,遭到老人拒絕。老人擔心一旦去看了屍體,他們就會偽造證据栽贓老人承認女兒是「自殘」。

*談判三天 死因成謎

4月16日當天,礄口區公安分局五人次到黃曌父母家,人數一次比一次多,圍攻黃曌的父母去醫院驗看黃曌的屍體,一直騷擾到深夜。在一個整天的對話中,都是圍繞黃曌「自殘」 和「搶救」兩個問題。

家屬要求礄口區公安分局提供關於黃曌4月2日「自殘」的細節。礄口區公安分局大隊長楊剛說:黃曌拿玻璃杯砸碎玻璃板,右手拿碎玻璃片自割左邊頸動脈1—7 次,看守她的警察連忙用餐巾紙和毛巾止血,送市一醫院「搶救」。

黃曌家屬質問楊剛,要求回答「是」與「不是」,以防其造謠說謊。
問:「黃曌左邊頸動脈被割送到醫院後還能不能說話?」
楊剛答:「不能」
問:「能不能吃東西?」
楊剛答:「不能」
問:「有沒有知覺?」
楊剛答:「沒有」
問:「黃曌當時有沒有被定罪?」
楊剛答:「沒有」
問:「黃曌是不是自由之身?」
楊剛答:「是的。」

楊剛還說:「為「搶救」黃曌,請了同濟醫院的腦外科專家和胸腔課專家,並花去醫藥費70﹐000余元,家屬有什麼疑問,可以請律師,也可以請法醫進行鑒定……」

家屬與警方對上述兩問題整整進行了三天的談判。深知女兒性格的兩位老人認為黃曌絕不可能「自殘」,因為黃曌為人善良,熱愛生命,以前她曾因煉法輪功被抓﹐在監獄被關押期間被吊銬了8夜9天,經受了殘酷的折磨都沒有放棄信仰,更沒有去「自殘」,何況現在還沒有在監獄裏。

就在黃曌被抓的頭一個星期里,黃曌曾回家看望過父母,並留下100元錢,讓母親轉交給一位生活困難的朋友,並約好下次見面的時間。

*公安拿不出來任何證據

家屬堅持如果黃曌是「自殘」並經過「搶救」,要求礄口區公安分局提供實物證據。楊剛等人口口聲聲說有證據,但一件都拿不出來,就連病危通知書、死亡證明都拿不出,更不要說碎玻璃片、「搶救」過程記錄和病歷以及醫藥費清單等。

有消息透露,黃曌被抓後不到24小時就在4月2日下午,被礄口區公安分局殘害成植物人,用「自殘」和 「搶救」的幌子拖到4月16日是為了掩蓋真相和推卸責任。

礄口區公安分局在三天內輪番的增加人次与家屬糾纏,未達到目地。4月18日的中午,他們向黃曌家屬宣布「黃曌畏罪自殺」,把談了三天的「自殘」、「搶救」等字眼全部甩到九霄云外。

可是作為執法機構的礄口區公安分局應該知道,黃曌有沒有罪,只能由法院來判,礄口區公安分局沒有這個權力。

*6大疑點

以下是黃曌死亡案的的幾點疑點﹕

1、 礄口區公安分局聲稱,2004年4月2日下午黃曌「自殘」,家屬要求礄口區公安分局提供黃曌「自殘」時所使用的實物,礄口區公安分局大隊長楊剛口口聲聲說有,但始終拿不出實物;

2、 礄口區公安分局聲稱,2004年4月2日下午黃曌「自殘」後被送往市一醫院「搶救」,家屬要求看黃曌的病歷及搶救記錄,醫藥費單據及憑證、病危通知單、死亡證明等,楊剛口口聲聲說有,卻根本拿不出來;

3、礄口區公安分局聲稱,2004年4月2日下午黃曌「自殘」後被送往市一醫院「搶救」,但4月5日下午黃曌父母到礄口區公安分局一科找到金志平查問黃曌下落,金志平撒謊說:「黃曌送市局審查,你們回去,到時候會通知你們的。」金志平為什麼要隱瞞真象?為什麼不告訴家屬黃曌已被送往市一醫院?

4、為什麼楊剛在明知黃曌被送往市一醫院「搶救」時已不會說話、不能吃東西,不能動,沒有知覺,而直到4月16日3時去世後,他們才趕往黃家,不説明黃曌在醫院的搶救經過和病情,而是急切要求黃曌父母去認領屍體?人命關天,誰有權力代表黃曌的親屬替黃曌在病危通知書和死亡證明上簽字?

5、 4月18日,當礄口區公安分局見逼迫黃曌父母承認黃曌是「自殘」沒有達到目地後,惱羞成怒的宣布黃曌是「畏罪自殺」來恐嚇黃曌的家屬,黃曌被礄口區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僅15—16小時就失去了年輕的生命,是誰給黃曌定的罪?定的什麼罪?礄口區公安分局有什麼權力宣布黃曌是「畏罪自殺」?

6、 黃曌遺體在4月21日上午火化後,家屬在接受骨灰盒的收條上簽字時發現,死因一欄填寫的是「被刺」;在向遺體告別時,家屬發現黃曌的臉和頭部腫大,頸部右邊有傷口,而楊剛卻說「右手拿碎玻璃片自割左邊頸動脈1—7次」,被虐殺的疑點明顯。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關心黃曌死亡案的大陸和海外朋友﹐呼籲中國法律界正義人士關注這一案件﹐並幫助將真正的兇手繩之以法﹐以維護法律的尊嚴﹐給黃曌年老的父母一個安慰﹐給死者一個公道﹔同時也呼籲追查國際組織對此案進行調查。

*辛靜文、王金鐘死亡案

就在武漢黃曌死亡案件發生後﹐湖南岳陽、遼寧沈陽相繼發生類似案件。

4月28日,湖南岳陽金盆公安分局來了3個人把68歲的辛靜文從家中帶走。5月2日早上9點通知家屬,說辛在看守所已經不行了,現在在岳陽長煉醫院。當兒子、媳婦趕到醫院時,人已死亡多時﹐遺體上有傷痕。公安一會兒說是洗澡死的,一會兒說是腦血栓。據悉,公安抓捕辛靜文是因為有人告發她煉法輪功。

在遼寧瀋陽市﹐5月20日法輪功學員王金鐘在上班時被警劫持,關押在瀋陽鐵西看守所,不到一個月,家屬於6月15日上午接到當局的死亡通知。看守所聲稱曾把他送至瀋陽醫大二院,但院方診斷:王金鐘送來之前已死亡。當局通知家屬時,至今沒說清死因。據了解,關押期間,王金鐘的妻子顧紅曾多次要求見丈夫,看守所均以拘留期間不准探監為由拒絕,直到丈夫死亡,也未能見上最後一面。(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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