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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徵文】黑色恐怖籠罩福州 維權農民墓地過夜

福州警方勒令維權農民吳中凱揭發趙巖被拒絕

張耀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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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8日訊】2004年7月8日上午11時,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宏四村失地農民維權代表吳中凱,借用朋友的手機打來電話,向筆者講述了福州市公安局勒令他揭發民權活動家趙巖和法學博士李柏光,被他嚴辭拒絕;然後在村民保護下,他被迫逃出家門,跑到山上墓地露天過夜的情況。想不到在21世紀的今天,黑色恐怖竟然再次籠罩中國大地。國務院總理溫家寶6月28號在北京召開全國依法行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貫徹落實前不久發佈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7月1號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新修訂的《國務院工作規則》,也竟然是枉費心機一場空!!

據吳中凱介紹,從1997年開始,福建省福州市為了建設「東南汽車城」,一下子圈佔了青口鎮的4000畝耕地,而國家計委正式批准的首期佔用耕地指標只有1000畝。在沒有與失地農民正式協商的情況下,當地政府把應該發給青口鎮近萬名失地農民的2.4億土地補償費入股「東南汽車城」,市、縣、鎮三級政府從中大撈紅利,失地農民每人只得到800元的補償費,後經失地農民一再上訪,才追加到每人2000多元。2002年,吳中凱等人到北京上訪時慕名見到《中國改革》記者趙巖。趙巖等人隨後到福建採訪,想幫助失地農民解決問題。當地政府對於趙巖的採訪百般阻撓,吳中凱等人卻從此與趙巖成下深厚的友誼。

2004年3月29日,趙巖從「保釣」行動的出發地廈門返回福州,住在吳忠凱的一位親屬家裏。在以後的幾天裡,閩侯縣上街鎮8位農民和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以林正栩為代表的10位農民,與趙巖、吳中凱、肖祥金等人一起學習憲法,並起草了罷免福州市委書記何立峰、福州市長練知軒、閩侯縣委書記吳三八、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黨委書記陳鏡溪等人的人大代表資格的動議書,發動一縣一區的上萬名失地農民聯署簽名。與此同時,吳中凱、肖祥金等人還另行起草一份送交福建省人民政府的行政復議書,要求閩侯縣政府償還青口鎮失地農民的土地補償費。2004年4月5日,有3000多人簽名按手印的行政復議申請書正式送達福建省政府。隨著行政復議法定期限的臨近,當地政府和公安機關害怕失地農民提起法律起訴,這些天來一直對吳中凱等人進行監控。用吳中凱的話說:「政府威脅我們,不讓我們和趙巖聯繫。最近一段時間,他們一直在找趙巖的材料,他們告訴我說趙巖和李柏光都是犯罪的人,你再和他們來往,搞下去是要吃虧的。我說我不怕,我們上訪是合法的。於是他們就一直監控我。前天晚上,我家裏一下子來了許多人,他們說了許多壞話,逼著我揭發趙巖和李柏光。村民們勸我到外面去躲一躲,我也感到有些害怕,就跑到山上,在墓地裡過了一夜。我現在仍然在外面,警車在我家門口停了一個晚上,我一回去就會被他們抓走。」

當筆者問到另一位失地農民維權代表肖祥金的情況時,吳中凱介紹說:「肖祥金現在還在裡面,他們說他是嫖娼罪,要勞教一年。昨天他們還問我:你相信不相信肖祥金是嫖娼罪。我說不相信,你們有沒有當場抓到他嫖娼?他們回答不出來。肖祥金被他們抓走18天,我們沒有得到任何消息。18天以後才定的這個罪。肖祥金後來告訴我,他進去18天都沒有罪,很多人輪流審問他,要他交待趙巖的事情和李伯光的事情,結果甚麼材料也搞不到,這才定了個嫖娼罪。在裡面審問的是政治上的事情,對外面宣判的卻是嫖娼罪。肖祥金是4月12號上午10點左右被便衣警察抓走的,第二天他們又到我家裏來,一共有20多名警察,7部警車。他們要抓我時,我家裏來了許多村民。村民們保護我不讓他們帶走,一直搞了兩個多小時,他們才沒有把我抓走。村民勸我快跑快跑,我說我跑甚麼?我要是上訪有罪,讓他們給我寫個條子,以後我就再不去上訪了。他們沒有人敢給我寫。」

說到動情處,吳中凱已經泣不成聲。他說「肖祥金是一個好人,是為我們大家說話被勞教的,我們對不起他。他家裏還有80多歲的老父親,他的妻子整天都在流淚哭泣,家裏現在連一點收入都沒有了。」

在這種情況下,守在吳中凱身邊的另一位村民接過手機繼續與筆者通話。他說他與吳中凱、肖祥金一樣是宏四村失地農民的維權代表,和趙巖也認識,最近一段時間也屬於被監控的對象,只是沒有像吳中凱那樣被24小時嚴密監控。關於肖祥金的被勞教,他說:「肖祥金被抓走時,是在福州市鼓樓區,屬於鼓樓公安分局管轄,18天後出示的拘捕證卻是台江區公安分局的。這件事本身就是執法犯法。」

對照吳中凱和這位村民的說法,筆者找出署名「福州市公安局牛強生」的一篇上網文章《福州市把同情農民罷免活動的記者肖祥金以「嫖娼罪」收容教育》,現予抄錄: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在2004年4月12日把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農民、原中國改革(農村版)福建站辦公室主任肖祥金從他在福州的住處抓走。抓他的理由,我們市局內部認為是他在背後幫助農民上訪和搞罷免,第二是互聯網上不斷有我們何立峰書記各種貪污腐敗的傳言,何書記認為這些壞消息都是肖祥金捅出去的。當時,我們沒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續就把肖祥金從他的辦公室抓走,我們發現很難找到給他定罪的證據。我們抄了他在福州的辦公室,在他的電腦裡沒有找到任何與何書記有關的文字資料,根本沒有發現任何可以整他罪證的東西。後來,我們在肖祥金的身上發現了一個香港《中國農村》駐福建記者站站長的工作證。我們覺得也許可以以這個工作證為由整他,那就是以他「偽造證件罪」起訴他。為此,我們當時也通知了他的家屬,說肖祥金偽造證件。

我們市局找香港《中國農村》雜誌的負責人,該雜誌負責人不久給我們發來蓋有他們公章的證明,證明肖祥金是他們派來福建籌備記者站的負責人,這樣我們原先的打算落空了。怎麼辦?按照我們市委書記何立峰的指示,要不惜一切手段把這個人整進監獄,我們只好又想辦法。我們市局國保支隊的全部領導在一起研究設計了十天,也沒有設計出罪名來,何立峰書記大怒,一怒之下撤掉了我們國保支隊的隊長,調離他的工作。最後,我們局領導親自向何立峰書記請示怎麼辦?何立峰書記大罵我們局長是飯桶,這麼點小事也整不好。何書記眼看也沒有招了,就對我們局長下令:整個嫖娼罪把他關一年。

市局立即命令台江分局把肖祥金以嫖娼罪進行收容教育,收容時間為一年!肖祥金是4月12日被我們抓的,但我們局領導決定收容時間從4月29日起算。這是違反法律的,但我們都不敢說,因為這是何書記下令搞的。

需要補充的是,肖祥金本來住在我們市鼓樓區,按理應由鼓樓分局抓肖祥金,但鼓樓分局領導怕承擔歷史責任,以各種藉口推脫,何立峰書記於是下令最他他話的台江分局領導抓肖祥金。台江分局領導為了討好何書記,為了急於立功陞官,非常熱情地抓捕肖祥金。事後,何書記非常滿意,準備提拔台江分局領導到市裡當政法委書記或紀檢委書記。

與肖祥金相比,我們市倉山區城門鎮黨委書記陳鏡溪手下幾個馬仔的運氣要好得多。這幾個陳鏡溪手下幾個馬仔分別是:獅山村黨支部黨支部書記林祥強、濂江村黨支部書記林依弟(原名林永清,是從陳鏡溪手中花10萬買官當上書記的),這兩個活寶書記組織兩個村村幹部集體公款到福州一酒家共同嫖娼、賭博。這些人是在2004年3月底被我們市局抓獲。本來要對他們進行收容勞教的,但陳鏡溪出面到何立峰書記那兒一說,我們就不敢治這些村幹部了,最後,每人罰款3000元了事,這些村官都於2004年5月2日被釋放回家過節了。

從這兩件事情的對比看出,我們國家的法律真是如同兒戲。我們這些長期干警察的也是無奈,幾乎就是一把手領導的一條狗,一把手要我們怎麼整就怎麼整,我們不是聽法律的,而是聽書記的,不然我們的飯碗就保不住。總之,書記的話就是法律,就是政策,這就是中國的現實。

在這篇文章後面,還附有《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收容教育/延長收容教育決定書》「榕公治公()收教決定[2004]第001號」,全文如下:「被收容教育人肖祥金,性別男,出生日期1955年12月15日,現住址:福州鼓樓區東大路165號2—203。現查明該人於2003年8月至2004年3月下旬期間,先後四次在該住處(東大路165號)和李海俠的住處(雙板大板218號)嫖娼被抓獲。根據《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第七條規定,我局決定對其收容教育壹年。(自2004年4月29日至2005年4月28日止)。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收容教育所名稱:福建省福州勞動教養管理所。地址:福州水頭。2004年4月29日(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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