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試槍 鄰居貨車破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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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顯明╱卓溪報導〕一名警員21日晚間與友人到花蓮縣卓溪山中打獵,這名警員出發前試射獵槍,子彈不慎射破隔鄰貨車玻璃,車主認為,射擊聲嚇壞了小孩,要求三萬元精神撫慰金,雙方至今仍在協調中。

花蓮縣卓溪鄉林姓鄉民指稱,一名江姓警員和鄰居李姓男子,以及古風村的布農族人,21日晚間在李姓男子家前集合,準備到古風村後山打獵,江姓警察出發前還在李家屋前試射獵槍。

林姓鄉民說,她家和李家只隔一棟房屋,江姓警察在李家試射獵槍;隔天打獵團打獵回來在院子裡分肉,她突然發現停在走廊上的小貨車擋風玻璃有一個彈孔,並在地上找到一顆鉛彈,才知道車子玻璃是被江姓警員的獵槍打中。

林姓鄉民表示,當時有孩子在貨車附近玩耍,子彈如果打中孩子怎麼辦?何況貨車也是她的財產。但當她找李姓男子理論時,江姓警員卻說,又不是打到人,緊張什麼,讓她十分不滿,於是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員警到達時,先請江姓警員到路邊說話,稍後才找她,並建議這件事最好私下協調解決。

當地崙天派出所主管田德福說,他查閱勤務紀錄,當天曾有兩名警員趕往處理,當時只發現玻璃碎裂,看不出被什麼東西打破,因此紀錄簿上寫的是被不明物體擊中。

他說,警員處理時曾請雙方到派出所製作筆錄,雙方都有和解的意思,而且直到昨天,林姓鄉民還沒有到派出所表示要提出告訴的意思,雙方應該會私下和解。

江姓警員的朋友李姓男子則說,他的朋友在某縣市警察局服務,當天試槍時不小心打破林姓鄉民車子的玻璃,他受委託願意把射穿的玻璃修好,但當事人要求三萬元精神撫慰金,讓他很為難,目前仍持續協調賠償事宜。

原住民行獵 自己搞私槍

﹝記者邱顯明、彭日鏡╱專題報導﹞原住民早年幾乎都是遊獵部族,因狩獵需要,他們把槍看成是重要維生工具及財產,現在原住民依法可以登記持有獵槍,每人可合法持有兩支,每戶不得超過六支,但矛盾的是,儘管原住民可合法持有獵槍,卻沒有合法槍店販賣可合法使用的獵槍,原住民只好偷偷摸摸自製獵槍,形成部落有很多獵槍,卻沒有公開、合法供應管道的異象。

現在原住民的獵槍,除祖先傳下的骨董槍外,不少原住民具車床技術在家裡或和鐵工廠合作就造起獵槍,這種前膛裝葯的前膛槍只要有鋼管、扳機、撞針就能組成,把火藥、鉛彈填入槍管即能擊發打獵。

原住民的土製獵槍一般可分槍柄、槍管及槍機三大部分;木製的槍柄皆取自山間的林木。槍管以鋼製品居多,亦有以鐵管代替,都沒有來福線,槍孔則為零點九公分,約與香菸濾嘴一般大小,長則約四台尺半、亦有六台尺,愈長射程愈遠、精準度亦越高。

買回來的鋼管先將一端封死做為槍膛,並預留擊發撞針的針孔,為避免使用時發生膛炸,在槍膛部分需再套一截較大鋼管保障安全。

至於槍機則有彈簧、撞針、扳機等三部分,可到五金店購買零件組合或自己製作。將槍管、槍機以螺絲固定於槍柄上,末了在槍機上還需以繩索繫一片橡皮墊片,當裝填火藥後隔離撞針保險,以免不慎觸及而擊發,如此獵槍即算製作完成,一般需要一、兩天時間,成本五、六百元左右就可搞出一把槍。

原住民土製獵槍很長,長度多在一公尺以上,槍管沒有來福線,通常用來發射霰彈,也有裝填大型單粒鉛丸;霰彈用來打飛鼠,單粒鉛彈打野豬、山羌、山羊、水鹿。

土製獵槍很「土」、很笨重,但原住民都重視它的實用性,有些原住民會把獵槍木質部份打磨,但很少看到原住民獵槍雕花,或把它當成藝術品般著色雕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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