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冲龙王庙 辅仁告北师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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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1日讯】北京两个知名的教育机构之间因为互相指责对方违反合同而闹得沸沸扬扬﹐最后闹上了法庭。对薄公堂的双方是北京师范大学和其前身辅仁大学所属的北京辅仁教育培训中心。

据京华时报8月31日报导﹐去年2月17日,北师大信息科学学院与北京辅仁教育培训中心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该协议规定,北师大信息科学学院允许辅仁以“北京师范大学信息科学学院”的名义招生办学。北师大信息科学学院不需要负责办学的具体日常事务,资金也由辅仁筹措。师大第一年收取办学所得全部学费的10%,从第二年起收取全部学费的15%。

这份协议没有明确规定双方的合作年限,只在第六项“其它”中规定“试行一年,期满后双方再协商续签事宜”。

*北师大信息科学学院﹕辅仁违反合同

在与北师大信息科学学院签订协议两个月后,辅仁陆续与4家公司各签订了一份联合办学协议。在协议中,辅仁允许这些公司以“北京师范大学信息科学学院”和“北京辅仁教育培训中心”的名义招生办学,同时提供对方以这些名义办学所需的资料、证明、公章和办学许可证。合同规定的招生期限为2—3年不等,辅仁按年向这些公司收取办学所收学费的25%到35%。

对这4份协议,北师大信息科学学院认为辅仁违反了合同﹕“我们是让辅仁自己办学,辅仁却让别的单位以我们的名义办学。这根本没有得到过我们的认可。我们和辅仁的协议还只规定试行一年,辅仁就和别人签了几年的合同,根本说不过去。”

今年2月17日,北师大信息科学学院和辅仁所签合同的试行期满。由于认为辅仁的做法违背合同初衷,于是决定不再与辅仁续签合同,但辅仁和和其协议办学单位“联豪”均不同意。

*辅仁将北师大告上法庭

辅仁教育培训中心法律顾问赖小瑜称,北师大信息科学学院违背了合同的规定。合同规定的合作期限不止一年,辅仁有权力让联豪以“北京师范大学信息科学学院”的名义招生办学。

赖小瑜称,双方签订的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合作期限,“试行一年”不是对合作期限的约定,而是对可变更条款的约定。虽然今年2月17日双方所签协议的试行期满,但并不意味着合同也到期中止了。双方协商续签协议产生分歧,但北师大信息科学学院不能单方面中止合同。

而且辅仁认为北师大信息科学学院单方面中止合同已经损害了投资方和学生的利益。今年6月,由于认为利益受到损害,辅仁将北师大信息科学学院告上法庭,由于信息科学学院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辅仁将北师大列为第一被告。

辅仁向法院提出两项请求:保证一届学生4年的就学机会;保证学生4年就学期间校舍维护等方面的资金以及投资方的利益。

*创收引来联合办学之困

辅仁将北师大告上法庭﹐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此前,北师大和辅仁的关系非常密切。辅仁教育培训中心是辅仁校友会的一个机构,而辅仁校友会的前身是原辅仁大学,这是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

据了解,辅仁教育培训中心现在的法人代表是王振稼,他是原北京师范大学的常务副校长。辅仁教育培训中心的另两名主要负责人也是原北师大高层管理人员。

而之所以要参与联合办学,信息科学学院更是出于经济上的压力。北师大信息科学学院党委书记何一平说:“现在教育部只拨给学校50%的办学经费,其余的50%要学校自己承担。我们每个学院都要承担其中的一部分,这一部分只能从创收中来。我们学院每年需要向学校上缴将近20万元的工资点。”

6与辅仁合作后,北师大信息科学学院已经陆续收取了三十万两千一百元的学费分成。按照双方的协议,获得这笔收入,信息科学学院几乎不用付出任何成本。

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就此案开庭3次,但尚未作出判决。(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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