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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陳水扁總統國情報告? 立院後天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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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咨請安排聽取國情報告的咨文已於昨天下午送達立院,立法院長王金平也排定後天(週四 )上午邀集朝野黨團協商;王金平說,憲法規定立院得邀總統進行國情報告,因此,未必要先修法才能讓陳水扁總統報告,但關鍵是總統應與立委有所互動,「報告完就走人,留下來的問題還是無解」。

至於立院安排總統國情報告的時程,王金平指出,立院是合議制機關,是否邀請陳水扁總統到院進行國情報告,以及時間、程序、互動模式等問題,都要經朝野協商,並經院會決議通過。

王金平強調,年底選舉之前的院會時間有限,要進行總預算案報告、詢答及施政總質詢等議程,因此,選前不一定有足夠時間安排總統到院國情報告,但如果朝野有共識,還是可以經由協商排出國情報告的議程。

陳水扁總統咨請立院於本會期儘速安排聽取國情報告的咨文,昨天下午三點送達立院,相關的朝野協商通知也在下午發出,王金平將於後天上午邀集朝野黨團協商如何處理總統咨文等問題。王金平說,理論上,由立院的黨團提案邀請總統發表國情報告會比較正式,但基於對國家元首的尊重,總統府既然送出咨文,他也會主動邀集朝野黨團協商。

至於報告的程序及模式,王金平表示,要由朝野協商決定,但陳總統既然到了立院進行國情報告,就有必要與立委互動,雙方互相溝通、交換意見,如果陳總統報告完就走人,留下來的問題等於無解,這與陳水扁總統希望向國會提出國情報告的目的相違背。

另對在野黨團建議先修法訂定程序規則後,再讓陳總統報告一事,王金平指出,憲法規定立院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亦即每年應該都有一次機會邀請總統到院報告,因此,已有法源根據,只要朝野協商決定方式即可,不一定要修法。

王金平強調,總統向國會進行國情報告,不代表是向立法院負責,政策責任仍在於行政院長,因此,不可能經常性地邀請總統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若有人要總統常來,也是開玩笑的啦」;不過若陳總統順利到立院,也應就國家的總體情勢進行報告,不是只討論一、二項特殊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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