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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調會調查報告所引起的法律爭議列報導之一

學者:真調會報告 如同荒謬草率畢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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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十八日電)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調查報告指出,三一九事件動機可合理推斷為「操作選舉」。銘傳大學助理教授陳耀祥今天接受專訪強調,真調會條例中大部分調查程序規定都被宣告違憲,在沒有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下,做成﹁操作選舉﹂結論,如同一篇荒謬草率的畢業論文。

陳耀祥表示,真調會是一個先天不足,後天失調的憲政怪物,由於真調會條例多處被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憲,草草收兵之後又提出一份一百五十頁,列舉多項疑點的所謂調查報告,算是畢業的論文。他指出,當初真調會條例一通過,就引起是否違憲的重大爭議,經過立法院民進黨及台聯等少數黨團提起抽象法規審查,司法院大法官還舉行嚴謹的公開程序,聆聽各方意見而做出五八五號解釋。

陳耀祥說,此號解釋具有高度的妥協性,因為大法官要宣告法律違憲,必須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以及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才得通過,並不容易,因此五八五號解釋雖從國會調查權的觀點出發,沒有將真調會條例全部宣告違憲,但大部分有關組織、職權範圍及調查程序等規定,則被認為牴觸憲法。

他認為,真調會委員中雖不乏學者、律師等專家,但本身任命程序有問題,因此就像沒有學籍的人,即使寫出畢業論文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果。陳耀祥並從憲法上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切入,說明任何的國家調查行為,必須遵守法定程序,諸如組織合法、踐行調查證據、做成結論前應給予被調查人陳述及申辯機會、表明救濟方法等。

他表示,這份報告雖經過三個月調查,並提出六大理由,認為總統腹部傷口不是由刑事局已扣案的鉛彈頭所造成,並質疑三一九槍擊案有操作總統大選的動機,但這些理由根本都是在未經合法證據調查程序之後做成。

他指出,既然真調會條例中大部分的調查程序規定都被宣告違憲無效,在沒有踐行任何正當法律程序的情形下,就憑一些政治支持者提供的消息、線索或媒體報導,就匆促作成「操作選舉」結論,實在相當荒謬。

陳耀祥強調,真調會條例立法過程中,就已引起違憲質疑,司法院大法官五八五號解釋也將條例應如何修正說得一清二楚,若要人民信服,真調會本身就要先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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