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 關於EB-3移民簽証名額的新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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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0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一百五十二: 我的公司替我同步申報I-140和I-485。我聽說EB-3現在沒有名額了。我想知道我的案子是屬於EB-3還是EB-2的。在新的法規之下﹐我的I-485還要等多久才會被審批﹐新的法規內容為何﹖

解答﹕你的案子是否是EB-2或EB-3取決於在勞工証申請表(ETA750A)上的工作要求條件。 假如你有ETA750A複印本﹐你可以在問題14及15上找出你的類別。假如工作要求需要有碩士的學位﹐那它就是EB-2﹐如果要求的是學士學位加上五年的工作經驗﹐那麼它也是EB-2。

如果工作要求學士學位﹐學士學位加上小于5年的工作經驗﹐或只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驗﹐這三種情況﹐都是EB-3。所以﹐是EB-2還是EB-3取決於工作職位的要求條件﹐而不是你本身擁有的條件。

在新的簽証名額排期狀態之下﹐只有少數一些國家的(包括中國) EB-3在2005年1月1日的移民簽証名額表顯示它的排期倒退至2002年1月1日。這時﹐你首先必須知道你是屬於EB-2或EB-3類別。然後﹐再找出你的勞工証是什麼時候申報的﹐申報的日子就是你的優先日。最後﹐比較優先日和移民簽証表的截止日。截至這個月﹐如果你的優先日是2002年1月1日或者更早的話﹐你就有名額。假設這個月移民局將審理你的I-485﹐而且你的I-485也沒有任何其他問題的話﹐你就可以拿到I-485的批准。否則的話﹐你就必須等待移民簽証名額﹐你的I-485才會被批准。如果沒有名額的話﹐移民局在審理你的案子後是不會批准你的I-485的。

移民法規定當申請人有移民簽証名額時﹐I-485才能申報﹔在審理I-485時﹐申請人有移民簽証名額時﹐I-485 才能批准。而受到這個情形影響的只有中國﹐印度及菲律賓出生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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