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 关于EB-3移民签证名额的新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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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0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email protected]

问题一百五十二: 我的公司替我同步申报I-140和I-485。我听说EB-3现在没有名额了。我想知道我的案子是属于EB-3还是EB-2的。在新的法规之下﹐我的I-485还要等多久才会被审批﹐新的法规内容为何﹖

解答﹕你的案子是否是EB-2或EB-3取决于在劳工证申请表(ETA750A)上的工作要求条件。 假如你有ETA750A复印本﹐你可以在问题14及15上找出你的类别。假如工作要求需要有硕士的学位﹐那它就是EB-2﹐如果要求的是学士学位加上五年的工作经验﹐那么它也是EB-2。

如果工作要求学士学位﹐学士学位加上小于5年的工作经验﹐或只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验﹐这三种情况﹐都是EB-3。所以﹐是EB-2还是EB-3取决于工作职位的要求条件﹐而不是你本身拥有的条件。

在新的签证名额排期状态之下﹐只有少数一些国家的(包括中国) EB-3在2005年1月1日的移民签证名额表显示它的排期倒退至2002年1月1日。这时﹐你首先必须知道你是属于EB-2或EB-3类别。然后﹐再找出你的劳工证是什么时候申报的﹐申报的日子就是你的优先日。最后﹐比较优先日和移民签证表的截止日。截至这个月﹐如果你的优先日是2002年1月1日或者更早的话﹐你就有名额。假设这个月移民局将审理你的I-485﹐而且你的I-485也没有任何其他问题的话﹐你就可以拿到I-485的批准。否则的话﹐你就必须等待移民签证名额﹐你的I-485才会被批准。如果没有名额的话﹐移民局在审理你的案子后是不会批准你的I-485的。

移民法规定当申请人有移民签证名额时﹐I-485才能申报﹔在审理I-485时﹐申请人有移民签证名额时﹐I-485 才能批准。而受到这个情形影响的只有中国﹐印度及菲律宾出生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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